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5日,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于2021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日(即2020年8月5日至2021年2月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交易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郭辉 | 2020年08月14日-2021年01月19日 | 14,000 | 0 |
2 | 袁勇 | 2020年09月04日-2020年11月25日 | 900 | 900 |
3 | 宋春鸽 | 2021年01月07日-2021年01月07日 | 5,000 | 0 |
4 | 王佰锋 | 2020年12月03日-2020年12月03日 | 0 | 10,000 |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