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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6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双杰电气股票代码:300444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嘉华大厦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录目

录 ...... 3第一节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双杰电气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人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
一致行动人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宏

1、基本信息

姓名:赵志宏性别:男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嘉华大厦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赵志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与公司股东赵志兴、赵志浩为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宏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兴

1、基本信息

姓名:赵志兴性别:男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嘉华大厦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兴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浩

1、基本信息

姓名:赵志浩

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嘉华大厦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浩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情况。

二、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目的为偿还借款及满足股东个人资金需求等原因,按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2、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49,828,598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85%(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2,752,898股,合计持股比例变为19.85%,赵志宏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减持情况

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实施股份减持,其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减少1.22%,具体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公司总股本(股)变动比例备注
赵志宏大宗交易2020.11.27-2020.12.97,075,700579,641,8081.22%减持
合计--7,075,700-1.22%-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2020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716,19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共发行股票139,534,88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扣除回购账户股票数量后的总股本由579,641,808股增加为719,176,691股。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导致其在持股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4.7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持股数量 (股)合计持股比例(注1)持股数量 (股)合计持股比例(注2)
赵志宏合计持有股份91,984,02415.87%84,908,32411.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272,7813.84%21,227,0812.95%
有限售条件股份69,711,24312.03%63,681,2438.85%
赵志兴合计持有股份28,922,2874.99%28,922,2874.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34,1970.87%5,034,1970.70%
有限售条件股份23,888,0904.12%23,888,0903.32%
赵志浩合计持有股份28,922,2874.99%28,922,2874.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34,1970.87%5,034,1970.70%
有限售条件股份23,888,0904.12%23,888,0903.32%

注1:总股本为非公开发行前的股本总数,且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数量;注2:总股本为非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数,且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数量。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宏、赵志兴及赵志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况,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0,025.37万股,占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9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双杰电气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 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志宏大宗交易2020.11.27-2020.12.95.348,040,0001.39%
赵志兴集中竞价2020年10月26日8.032,928,5000.51%
赵志浩集中竞价2020年10月26日7.872,928,5000.51%
合计13,897,0002.40%

注1:总股本为非公开发行前的股本总数,且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数量。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赵志宏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赵志兴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赵志浩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地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人:李涛

(三)电话:010-6298710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双杰电气股票代码3004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地北京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49,828,598股 持股比例:25.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42,752,898股 持股比例:19.85% 变动比例:-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赵志宏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赵志兴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赵志浩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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