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比例释达到5%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系由于公司实施非公开股票发行、股东减持等原因,致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6.0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2,752,898股,合计持股比例变为
19.85%(总股本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赵志宏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合计直接持有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9,828,598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85%(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因公司实施非公开股票发行、股东减持等原因,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截至2021年2月22日,上述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42,752,898股股份,持股比例变为19.85%,股份比例变动达到 6.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减持情况
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截至本权益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实施股份减持,其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减少1.22%,具体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公司总股本(股) | 变动比例 | 备注 |
赵志宏 | 大宗交易 | 2020.11.27-2020.12.9 | 7,075,700 | 579,641,808 | 1.22% | 减持 |
合计 | - | - | 7,075,700 | - | 1.22% | -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2020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716,19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共发行股票139,534,88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扣除回购账户股票数量后的总股本由579,641,808股增加为719,176,691股。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导致其在持股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4.7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合计持股比例(注1) | 持股数量 (股) | 合计持股比例(注2) | ||
赵志宏 | 合计持有股份 | 91,984,024 | 15.87% | 84,908,324 | 11.8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272,781 | 3.84% | 21,227,081 | 2.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711,243 | 12.03% | 63,681,243 | 8.85% | |
赵志兴 | 合计持有股份 | 28,922,287 | 4.99% | 28,922,287 | 4.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34,197 | 0.87% | 5,034,197 | 0.7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888,090 | 4.12% | 23,888,090 | 3.32% | |
赵志浩 | 合计持有股份 | 28,922,287 | 4.99% | 28,922,287 | 4.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34,197 | 0.87% | 5,034,197 | 0.7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888,090 | 4.12% | 23,888,090 | 3.32% |
注1:总股本为未实施非公开发行前的股本总数,且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数量;注2:总股本为实施非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数,且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数量;注3: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一致行动人: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嘉华大厦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赵志宏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