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2月0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公司本次定向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曾勇、朱松应补偿股份12,528,888股,已于2021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18,685,574股减至1,506,156,686股,注册资本由1,518,685,574元减至1,506,156,68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以上事项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868.557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615.6686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为 151,868.557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为 150,615.668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