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无特殊说明,本申请书所采用的释义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1、2020年11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3号)。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4,280,803股。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月20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1.36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80%。
(五)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75,829,922.08元,发行费用共计4,589,327.1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1,240,594.94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4,889万元,亦不超过募投项目总投资。
(六)锁定期
控股股东游爱国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三、本公司承诺及新股上市申请
基于上述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新增股份上市》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向贵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新增股份上市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法定义务,接受贵所监管。本公司保证向贵所提交的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本公司保证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贵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之盖章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