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22日-2021年2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买卖期间 | 变更 摘要 | 合计变更股数(股) |
廖翼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2021/01/13-2021/02/08 | 买入 | 1,400 |
吴非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2021/02/04 | 买入 | 200 |
谢中祥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2020/12/30 | 买入 | 1,365 |
张磊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2020/12/22-2020/12/29 | 买入 | 600 |
2020/12/23 | 卖出 | 200 | ||
韦召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2020/11/09-2021/01/11 | 买入 | 3,400 |
2020/11/13-2021/01/21 | 卖出 | 3,400 |
经核查:上述5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之前,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