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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瑞: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于 2021年2月10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立即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并请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现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应收原股东张培峰资产转让款1.7亿元,2020年你公司对该项债权计提减值1.46亿元,累计计提减值1.7亿元,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无法评估该项减值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张培峰款项的构成明细、形成原因、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比例、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结合张培峰的履约能力和相关履约保障措施,进一步说明就上述应收未收的相关款项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公司应收张培峰的款项原因主要系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张培峰、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2019DM2),由张培峰自愿代替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集团”)成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中的付款义务人,承接了德棉集团因公司向其处置资产应收的款项,具体构成明细及形成原因详见公司2021年1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中问题1的回复。

截至目前,张培峰已逾期未全额支付第三、四期款项,其中第三期款项 2772万元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完毕,已实际支付金额为2313万元;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截至目前尚未支付。同时,张培峰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且张培峰因违规操作证券市场等目前仍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状态、其对外投资的股权类资产因其违法犯罪、负债欠款等导致全部被司法冻结。因此,公司基于2020年出现的最新情况,综合判

断其偿付能力之后,根据谨慎性原则,决定针对该笔应收款项进行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全额 100%计提减值准备。针对张培峰应收款项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认为本次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鉴于张培峰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同时,张培峰已逾期未支付第三期部分款项及第四期全部款项共计 3231 万元且因涉嫌刑事犯罪仍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状态,其对外投资的股权类资产因其违法犯罪、负债欠款等导致全部被司法冻结,公司认为张培峰目前履约能力较弱。因此,公司已针对应收张培峰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下一步将积极与有关方沟通、协商,尽可能寻求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解决措施。

2、报告期末,你公司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对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之脉”)投资账面原值为2,800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拟计提50%的减值准备。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因全之脉2020年未能正常营业、未能获取全之脉财务报表等原因而无法判断全之脉的经营现状和股权价值。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判断全之脉相关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及计提减值的具体依据,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说明该项投资是否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你公司是否已经充分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回复: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全之脉1.1398%股权的初始投资额28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400万元,现对应账面价值14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及确认条件——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及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之规定,公司持有的该项股权类资产系过去对外投资形成、公司拥有的且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金额是可计量并未来处置该股权存在经济利益的流入可能,因此公司该项投资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根据公司向全之脉了解的情况,全之脉2020年因自身原因全年未能实现营业、未来能否正常开展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后对该部分的股权投资计提 50%的减值,并

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认为针对该项资产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3、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杭州荟铭贸易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借款担保案、赵俊借款担保案等三宗未决诉讼,以及27起其他诉讼案件。年审会计师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你公司是否对上述案件所涉诉讼事项的预计负债作出合理的估计,请你公司自查后说明:

(1)你公司诉讼事项披露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事项,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对诉讼事项披露完整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

回复:公司法务部及聘请的律师对公司所涉诉讼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和梳理,公司已就核查、梳理的已知诉讼情况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进行了及时、全面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事项。同时公司将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会计师的相关说明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2)上述诉讼对你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的影响,结合已决诉讼情况、未决诉讼进展,说明已决诉讼、未决诉讼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并详细说明你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回复:鉴于三宗未决诉讼事项尚无法院生效判决,未对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影响;27起其他诉讼案件虽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但因账户冻结所涉公司未实质开展业务,银行冻结对公司业务及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子公司股权虽冻结,但未对子公司业务及日常经常产生实质影响,子公司日常经营亦一切正常。公司针对所涉诉讼案件进行逐案案情分析后进行会计处理如下:①针对已决诉讼:对于属于正常公司业务往来形成的诉讼案件,公司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额计提;对于系前期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承接债务、违规出具商业票据的相关案件,公司认为存在因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公章伪造、相关案件当事人恶意串通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形,公司已将上述案件报公安机关处理并已收到公安机关的立案告知书,同时对该部分案件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计提了约2860万元的预计负债;对于其他撤诉、已和解或

已清偿等案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暂未进行负债计提。②针对未决诉讼: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同时由于案件尚未终审、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暂未计提预计负债。对于此类未决诉讼案件,公司后期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判断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公司认为对此不计提预计负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报告期内,你公司的净利润为-2.02亿元,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78亿元。此外,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多个涉诉事项、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或冻结、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等风险情形,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你公司说明:

(1)结合公司经营环境、资产状况、现金流量状况、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目前在手订单金额等因素,进一步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说明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回复:

①公司经营环境分析

第一,外部环境分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及房屋租赁业务,从公司外部行业经营环境来看:公司所处的煤炭行业未出现较大行业波动,行业处于平稳发展状况;公司目前仅存在一项租赁业务且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租赁期长达20年的租赁协议,交易对方为当地大型煤焦企业,该项业务能够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创收,受外部行业经营环境影响较小。

第二,内部经营环境分析。公司2020年对公司前期存在的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清除,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针对公司前期立案事项,公司在2020年继续积极配合立案事项的检查,目前两起立案事项均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已消除了因立案事项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而被实施退市风险,为公司后续的经营业务发展及其他新业务的开拓奠定了基础;

其次,针对公司面临的诉讼、违规担保、银行借款等债务危机。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度,公司一方面积极跟进诉讼事项、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争取相关政府部门及监管部门支持以推动重整进程,公司拟争取借助重整契机最大程度地消除公司所面临的各项债务危机;

最后,针对前期存在内部治理缺陷,公司现有管理层高度重视,持续进行整改、完善原有的制度、流程缺陷,为公司后续的规范运营管理、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内部治理环境。

②公司资产状况分析

公司目前资产中流动性资产主要系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类账款,该类资产流动性强且可随时用于支持公司的煤炭贸易业务发展,助力煤炭贸易业务做大做强;非流动性资产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该资产目前用于对外出租,每年可为公司实现租赁收益1200多万。

③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公司2020年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00,200.29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开展业务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40,000.00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01,488.70元。公司在2020年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拟以该子公司为平台做大做强煤炭贸易业务规模,随着公司煤炭贸易业务规模的不断做大做强,公司后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同时公司已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后续将结合重整事项进展积极与荆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自身造血助力。另外,公司每年虽存在银行借款利息现金流出,但后续煤炭业务以及房屋租赁业务收回租金收益可覆盖该部分的筹资活动现金净额流出,公司现金流将不断得到改善。

④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94,885,628.96元,公司营业利润亏损主要系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98,412,533.84元所致。2020年度,公司通过开展煤炭贸易及房屋租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利润928.97万元,实现净利润457.53万元,改善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煤炭贸易业务、做好房屋租赁业务,同时结合重整事项进展,积极与荆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⑤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目前在手订单分析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和投资性房地产租赁业务。

煤炭贸易业务方面:2020年度,公司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1,211.93万

元,较2019年度实现62.46%的增长,公司煤炭贸易业务规模在2020年度已得到快速发展。2021年,公司加大煤炭贸易业务发展力度,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已经实现开票贸易额近5000万元(该金额系以总额法计算所得,且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业务部提供的初步数据,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合同金额近 1亿元(该金额系以总额法计算所得)。房屋租赁业务方面:公司孙公司山西龙智物业有限公司与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工业园区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每年预计可获得租金收入不低于1264.37万元。

⑥说明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煤炭贸易业务方面:2020年度,公司通过子公司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全年累计实现贸易额近3亿元(该金额系以总额法计算所得);2020年10月10日,为加大公司煤炭贸易业务体量,做大做强煤炭贸易业务,公司在注册地湖北荆门新设了一家全资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该子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开展煤炭贸易业务,为公司增加了一定的业务收入。2021年度,公司将在现有煤炭贸易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其他贸易品类,争取实现贸易业务的扩张及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物业租赁方面:2020年度,公司孙公司山西龙智物业有限公司通过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全年累计实现租赁收入1168.68万元。龙智物业的租赁业务系与当地大型煤焦企业的稳定的长期的业务租赁协议,房屋租赁能长期持续稳定为公司创收。新业务拓展方面:在现有煤炭贸易业务和物业租赁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新的业务,2020年6月公司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未来围绕全国性和荆门当地优质的绿色健康食品企业及大农业、大健康相关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以拓宽公司的业务范畴、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内部治理方面:公司目前正在配合债权人、政府部门以及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公司的司法重整事项,上市公司通过司法重整可以彻底消除历史包袱、恢复上市公司的平台功能。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完成重整事宜,公司将最大程度地消除债务危机、摆脱经营困境、恢复再融资能力及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将更有

利于公司与荆门市人民政府开展相关战略合作,实现重生。综上,公司正在稳步推进已有煤炭贸易业务及房屋租赁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煤炭贸易业务体量,司法重整事宜也在稳步有序中快速推进,后续公司将在既有业务的基础上,借助重整契机,彻底消除公司的债务负担、积极与荆门市人民政府展开相关战略合作、引入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机构的优化、经营状况的改善,有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大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逐项列示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到期未清偿的债务、尚未到期的长期和短期借款、民间借贷等负债情况,包括债权人、负债余额、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年化利率、融资用途、是否涉诉、目前进展,并说明公司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回复:

截至回函日,公司尚未到期、已到期未清偿的长、短期借款以及民间欠款具体情况如下:

①截至回函日,公司尚未到期以及到期未清偿的长、短期借款的相关情况:

债权人负债金额(万元)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借款 利率融资用途是否涉诉目前进展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500.002017/02/152021/01/10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600.002017/02/152021/01/10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458.002016/03/312021/01/10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1,100.002016/03/312021/01/10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1,100.002016/03/312020/12/0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400.002016/03/312020/12/0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150.002016/03/312021/01/04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950.002016/03/312021/01/04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00.002016/03/312021/01/05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00.002016/03/312021/01/05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00.002016/03/312021/01/05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00.002016/03/312021/01/05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1,265.002016/03/212020/12/0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1,820.002017/03/242021/03/13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展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1,757.002016/03/262021/03/09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展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900.002016/09/122021/05/3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展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850.002016/09/122021/05/3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展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58.002016/12/292021/05/3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展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829.002016/12/292021/05/3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展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00.002016/12/292021/05/3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展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900.002017/01/262020/12/0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00.002017/01/262020/12/0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700.002017/01/262020/12/0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工商银行德州运河支行920.002017/01/262020/12/014.75%生产经营已和解撤诉逾期
农业银行德城区支行22002015/04/092021/04/094.75%生产经营涉诉,已形成生效法律文书部分展期,部分逾期
农业银行德城区支行7002015/03/102021/03/104.75%生产经营涉诉,已形成生效法律文书部分展期,部分逾期
农业银行德城区支行10502015/04/092021/3/284.75%生产经营涉诉,已形成生效法律文书部分展期,部分逾期
德州银行西城支行739.982015/10/302017/03/207.728%生产经营涉诉和解后起诉逾期
合计24846.98

②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情况如下:

债权人负债金额欠款起始日欠款到期日预计延迟付款利率款项用途是否涉诉目前 进展
A公司4,316.252016.08.272017.08.27未约定日常经营已和解撤诉已撤诉
B公司3,158.232016.08.272017.08.27日常经营已和解撤诉
合计7,474.48

注:以上列示的欠款系A公司、B公司参与公司前期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保证金款项,不属于民间借款,上述列示的欠款不代表公司对上述债务的认可,双方权利义务以法律认可文件为准。

③说明公司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

后续公司将积极妥善解决上述欠付款项问题,一方面将继续积极与各债权人联系获得对方延付许可,减轻公司偿付压力,特别是银行借款,公司将在尽力偿付利息的情况下与相关借款银行积极沟通争取持续获得借款展期以缓解公司偿付压力;另一方面将继续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开拓新业务、积极推动重整事项、积极与有关方开展战略合作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偿付能力,通过内外双向举措以缓解公司偿债困境、最大程度消除上述债务,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逐项列示截至回函日你公司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厂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资产被冻结或其他受限的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账面价值或账户余额、所涉事项及相关主体、所涉事项金额、所涉事项目前进展等;

回复:

截至回函日,公司不存在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资产被冻结或者受限情况,公司因诉讼事项存在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使用受限的情况,具体如下:

①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或受限情况

序号公司账户名称受限金额 (元)占2020年年度末净资产的比重所涉事项及相关主体所涉事项金额(万元)所涉事项目前进展
1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332.710.0002%案号: (2018)鲁1402民初4637号、 (2018)鲁1402民初4638号 主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王思社、苏建军、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750、2200系公司因银行借款所涉及的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法律文书
2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支行19.090.0000%案号: (2018)鲁1402民初4637号、 (2018)鲁1402民初4638号 主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1750、2200系公司因银行借款所涉及的诉讼事项,目前法院

州德城支行、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王思社、苏建军、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已对该案作出生效法律文书
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支行31,339.220.0175%案号:(2017)鲁1402民初460号 主体: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2.50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支行821.280.0005%案号:(2017)鲁1402民初460号 主体: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2.50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5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支行0.120.0000%案号:(2017)鲁1402民初460号 主体: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2.50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6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2.110.0000%案号:(2017)鲁1402民初460号 主体: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2.50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7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 -案号:(2017)鲁1402民初460号 主体: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2.50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8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徳州铁西支行10.050.0000%凯瑞德公司涉及诉讼事项以及锦棉涉及诉讼事项,具体哪个案件导致账户冻结正在进一步的核查落实。待进一步核查落实具体所涉诉讼事项后认定。 公司已对前期所涉诉讼事项梳理完毕,后续公司将根据梳理的诉讼事项情况进行进一步确认账
9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4.190.0000%
10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德州发电厂支行--
1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分理处--户冻结所涉诉讼事项。
12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银行公司德州德城区支行--
1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1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15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分理处--
16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7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铁道西支行--
18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合计32,528.770.0181%---

②公司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

资产名称受限类型账面价值或账户余额(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末净资产的比重所涉事项及相关主体所涉事项金额所涉事项目前进展
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992,563.3611.73%济南泛洋纺织有限公司、凯瑞德1088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992,563.3611.73%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广州安答供应链有限公司、李雄、邹迎春、刘艳微、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李雄、凯瑞德3,49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992,563.3611.73%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14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
司已披露
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992,563.3611.73%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78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德州凯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冻结-1,801,979.551.01%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14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德州凯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冻结-1,801,979.551.01%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78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德州凯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冻结-1,801,979.551.01%陈震、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2,521.57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德州凯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冻结-1,801,979.551.01%济南泛洋纺织有限公司、凯瑞德1088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德州凯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冻结-1,801,979.551.01%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广州安答供应链有限公司、李雄、邹迎春、刘艳微、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李雄、凯瑞德3,49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299,842.31-1.29%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14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299,842.31-1.29%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785万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299,842.31-1.29%陈震、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2,521.57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299,842.31-1.29%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广州安答供应链有限公司、李雄、邹迎春、刘艳微、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李3,49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雄、凯瑞德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14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广州安答供应链有限公司、李雄、邹迎春、刘艳微、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李雄、凯瑞德3,49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亿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凯瑞德3,30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78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陈震、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2,521.57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攀钢集团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新珠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109.32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绵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55.2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62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尧铭矿业有限5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公司、哈密市坤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德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王思社、苏建军、凯瑞德2200万元系公司因银行借款所涉及的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法律文书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王思社、苏建军、凯瑞德1750万元系公司因银行借款所涉及的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法律文书
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广州安答供应链有限公司、李雄、邹迎春、刘艳微、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李雄、凯瑞德3,49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5,428,241.59-14.21%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78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冻结14,000,000.00-7.83%陈震、吴联模、黄允勤、吕玉缘、曾定主、新疆拜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凯瑞德2,521.57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冻结14,000,000.00-7.83%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吴联模、凯瑞德4000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冻结14,000,000.00-7.83%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14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6,583,798.78-115.47%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14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6,583,798.78-115.47%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广州安答供应链有限公司、李雄、邹迎春、刘艳微、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李雄、凯瑞德3,49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6,583,798.78-115.47%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电缆厂、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天朗伟244.97万元系公司子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追加公司为该案被执行人,公司已披露
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天宇同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凯瑞德
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6,583,798.78-115.47%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亿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凯瑞德3,30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冻结206,583,798.78-115.47%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905.7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4)前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除已经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外,请你公司自查并详细说明是否出现我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所规定的公司股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公司子公司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通过孙公司山西龙智物业有限公司开展物业租赁业务,公司以及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其银行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等产生影响;因凯瑞德涉及多起诉讼事项导致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子公司股权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经自查,公司存在贵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六)款所规定的公司股票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1日、2021年1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L08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冻结-409.980.00%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凯瑞德1425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冻结-409.980.00%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广州安答供应链有限公司、李雄、邹迎春、刘艳微、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李雄、凯瑞德3,49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冻结-409.980.00%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亿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凯瑞德3,309万元系公司所涉诉讼事项,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已披露

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21)。

5、针对你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会计师认为保留意见事项虽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请会计师说明如下事项: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六条的规定,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如确认金额不可行,应详细说明不可行的原因,并说明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2)逐项说明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未采取或无法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3)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前提下发表保留意见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六节的规定;

(4)综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回复:会计师的相关说明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6、2019年,山西龙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波广世天商贸有限公司向你公司捐赠山西龙智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智物业”),龙智物业主要资产工业园区综合体前期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鑫达”)与你公司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业园区综合体各项资质证明文件。根据年报,截至目前相关权属证书仍未办理。请说明上述产权证书预计完成办理的时间,并说明长期不能取得权属证书是否对龙智物业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是否对产权证书办理作出承诺,捐赠资产入账评估时是否充分考虑无法如期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相关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回复:受2020年上半年疫情、产权办理手续繁杂、涉及多部门审批等因素

影响,截至目前龙智物业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但因双方已签署了租赁期长达20年的租赁协议,且就产权办理事宜与承租方进行了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产权办结时间、产权办理费用等问题,承租方万鑫达与龙智物业就该资产产权权属进行了清晰确认,双方不存在争议,且龙智物业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仅是地上建筑物产权尚未办理,地上建筑物产权尚未办理未对该物业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因此产权尚未办理不会对双方租赁协议履行产生影响,亦不会对龙智物业日常租赁运营产生影响;鉴于双方协议处于正常履行状态且租金如期收回、后续租约亦将继续正常履行,因此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尚不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在受赠该资产入账时,评估机构就该产权证办理情况、办理费用等情况在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已进行了充分风险考虑和评估提示,详见公司披露2020年1月2日披露在巨潮咨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督促、协助承租方尽快完成产权办理事项。

7、报告期内,你公司从关联方万鑫达处取得煤炭贸易净额收入12,119,288.31元、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11,686,762.48元,占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89.79%。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因过度依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导致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相关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并说明解决措施。回复: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商品出售、房屋租赁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虽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关联方万鑫达,但公司与万鑫达的经营业务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述交易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度并对外披露,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万鑫达,双方不存在业务混淆、财务混同、人员共用等情形,因此该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后续公司将积极拓展业务、拓宽公司客户群体,通过增加新业务、新客户的开发,逐步减少关联交易。

8、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原参股公司)、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和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存在1.71亿元的违

规担保尚未解除,请说明:

(1)上述违规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日期、担保期限、你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因担保事项发生诉讼的,请补充说明诉讼基本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回复:

上述违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主债务对应的债权人担保金额(万元)担保合同签订时间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情况诉讼基本情况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973.002014-12-302014/12/30-2015/12/291.公告日期:2019/5/28;公告编号:2019-L027 2.2019年半年度报告 3.2019年年报 4.2020年半年报 5.2020年年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公司认为该违规担保事项涉嫌刑事犯罪,已报公安机关处理
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4,000.002014-10-26未约定1.公告日期:2019/5/28;公告编号:2019-L027 2.2019年半年度报告 3.2019年年报 4.2020年半年报 5.2020年年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公司认为该违规担保事项涉嫌刑事犯罪,已报公安机关处理
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309.472015-7-20未约定1.公告日期:2019/5/28;公告编号:2019-L027 2.2019年半年度报告 3.2019年年报 4.2020年半年报 5.2020年年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公司认为该违规担保事项涉嫌刑事犯罪,已报公安机关处理
杭州东艮佳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000.002015-1-52015/10/1-2017/9/301.公告时间:2017/9/7;公告编号:2017-L078 2.公告时间:2018/4/24;公告编号:2018-L063 3.公告时间:2019/5/28;公告编号:2019-L027 4.2017年年报 5.2018年半年报 6.2018年年报 7.2019年半年报 8.2019年年报 9.2020年半年报 10.2020年年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公司认为该违规担保事项涉嫌刑事犯罪,已报公安机关处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900.002016-9-292019/9/26-2021/9/261.公告时间:2020年8月13日;公告编号:2020-L067 2.公告时间:2020年8月19日;公告编号:2020-L068 3.2020半年报 4.2020年年报诉讼中,截至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你公司是否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计提或有负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针对公司为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违规担保所涉及的中信银行诉讼事项,公司正在积极应诉,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针对其他四项违规担保所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司认为涉嫌刑事犯罪,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判决情况、公司2020年部分诉讼案件和解清偿率、公司2021年正在被债权人申请司法重整等多方因素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预计负债约1844.15万元,公司认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

会计师的相关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9、报告期末,你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为7,003万元,核算内容为“乾元一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产品”。请说明你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条款、信息披露情况等,并说明将上述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公司子公司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3002万元、4000万元;公司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1万元。公司子公司所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类型为:“乾元一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产品”,该产品系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每个产品工作日均公布上一个自然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产品无固定期限且可在产品开放日(产品开放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个正常交易日)早上9:30至下午15:30进行随时申购赎回,产品用途为满足

客户流动性、收益性的理财需求,属于流动性强的产品。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购买该理财产品情况进行了披露,因该资产系银行的随时可申购和赎回的理财产品且每日净值额公开可查询、每日净值额都处于更新变动,属于具有活跃的市场且有报价、公允价值可随时计量测算的,同时在产品说明书中显示以每日的产品单位净值这一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且将其归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因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将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

特此回复。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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