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通讯会议,会议的通知以邮件形式于2021年2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为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过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