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供应链融资额度并对使用该额度的上下游
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2月23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供应链融资额度并对使用该额度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建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的供应链融资额度,期限一年,并对上下游配套企业使用该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明确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如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存在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公司会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上下游企业,被担保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公司与银行资信评审,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的优质企业;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公司申请的人民币肆仟万元的供应链融资额度,担保协议实际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宜是为了满足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要求被担保方对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建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的供应链融资额度并对上下游配套企业使用该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会要求被担保方对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因此,同意公司向建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的供应链融资额度,并对上下游配套企业使用该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2%(含本次担保金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全部为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11,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