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2月13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次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2021年2月23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