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3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中融-恒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6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号)】
一、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融信托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045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期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理财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期限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 (元) | 资金 来源 |
1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恒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0年8月21日 | 2021年2月21日 | 184天 | 6.70% | 1,688,767.12 | 闲置自有资金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理财产品 | 中融-恒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000 | 6.50% | 161.16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万元)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81天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无 | / | / | 否 |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中融-恒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L3类)》,主要合同条款如下:
信托计划名称 | 中融-恒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产品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1年2月23日 |
认购金额 | 5,000万元 |
认购价格 | 每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本金1元,认购价格1元。 |
起息日 | 2021年2月24日 |
到期日 | 2021年8月24日 |
信托计划规模 |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总额预计为90亿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计划资金金额为准。 |
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 | 201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6日止 |
交易杠杆倍数 | 无 |
流动性支持 | 存续期间不可申请赎回持有的信托单位。 |
信托资金的支付 | 委托人须从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将信托资金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 |
信托收益的计算 | 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包括信托本金和信托收益两部分。 受益人可获得分配的信托收益实际金额不超过受益人预期可获得的信托收益,即预期信托收益。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为根据下述公式计算的其持有的全部信托单位可获分配的信 |
托收益之和: 1份信托单位可获分配的预期信托收益=1元×该份信托单位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N÷365,其中N为自该份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至该份信托单位权益核算终止日(不含)间的实际天数,公司本次认购的信托单位类型为不可赎回L3类信托单位,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5%。 | |
风险揭示与承担 |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运作存在盈利的机会,也存在损失的风险,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投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信托单位认购、申购被拒绝风险、信托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托受益权提前终止和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电子签名的特有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时,须恪尽职守,负有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承诺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无风险或无损失;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计划资金不受损失,亦不保证本信托计划一定盈利。 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不当,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负责赔偿。受托人固有财产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
违约责任 |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陈述或保证,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或保证虚假或不真实,视为该方违反上述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委托人违约导致本信托计划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的信托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导致信托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的委托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清算 | 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实施信托利益分配方案。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并以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报告受益人。受益人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委托人、受益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 否 |
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 无 |
其他事项 |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1个工作日。 |
(1)场外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期票据、中央银行票据等;
(2)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认购有限合伙份额、受让有限合伙份额等;
(3)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4)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
除直接投资上述标的外,本信托计划可通过认购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间接投资于上述标的。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公司理财、财务顾问、同业拆借等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有,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二)受托方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中融信托总资产306.57亿元,净资产193.36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8.18亿元,净利润20.72亿元;
2019年12月31日,中融信托总资产276.16亿元,净资产207.0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3.59亿元,净利润17.55亿元。
(三)中融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中融信托基本情况作了相应了解,中融信托前身系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7年。2002年5月重新登记并获准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7月,公司获准重新登记并取得新的金融许可证,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主要从事各类信托业务。2019年中融信托实现营业总收入53.59亿元,净利润17.55亿元。中融信托2019年度行业评级为A。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9,657.31 | 113,067.85 |
负债总额 | 12,546.79 | 11,385.36 |
资产净额 | 107,110.52 | 101,682.49 |
货币资金 | 18,955.47 | 29,570.15 |
2020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19年度 (经审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71 | 10,752.58 |
托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6.38%。公司本次认购中融信托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 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该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投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信托单位认购、申购被拒绝风险,信托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托受益权提前终止和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电子签名的特有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013号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信托产品 | 5,000 | 5,000 | 73.97 | - |
2 | 信托产品 | 5,000 | 5,000 | 76.44 | - |
3 | 信托产品 | 5,000 | 5,000 | 168.88 | - |
4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 | 400 | 9.81 | - |
5 | 银行理财产品 | 280 | - | - | 280 |
6 | 信托产品 | 3,000 | - | - | 3,000 |
7 | 信托产品 | 5,000 | - | - | 5,000 |
合 计 | 23,680 | 15,400 | 329.10 | 8,28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额 | 8,28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8.14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7.14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8,28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3,720 | ||||
总理财额度 | 2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