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一、二、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家属通知,肖永明先生因其涉嫌非法采矿罪,已于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核实,肖永明先生曾于2006年收购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筑物资”)100%股权,宏筑物资持有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焦煤”)40%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宏筑物资成为青海焦煤参股股东;2011年,宏筑物资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转让给臻鹏熠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转让完成后,肖永明先生及宏筑物资不再持有青海焦煤股权。目前肖永明先生因上述事项被采取强制措施,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肖永明先生及宏筑物资所涉上述事项,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无关,且发生在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未因此受到不利影响,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