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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3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将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宋小宁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博杰股份股票代码:002975法定代表人:王兆春董事会秘书:张洪强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邮政编码:519070联系电话:0756-6255818传真:0756-6255819公司网址:www.zhbojay.com电子信箱:zhengquan@zhbojay.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2月22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宋小宁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宋小宁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3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

邮政编码:519070

联系电话:0756-6255818

公司传真:0756-625581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为弃权。

附件: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签署页)

征集人:_______________

宋小宁年 月 日

附件: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受托人不能进行转委托。

4、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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