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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2

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绍,审核了全部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综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相关议案的提出及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会议达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李西沙、段淳林、沈肇章

2021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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