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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3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至2021年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36,947,6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859%。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5人,代表公司股份36,947,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85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沈晓东律师和徐礼婧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94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5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82,5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5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和陈晓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36,065,088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沈晓东律师和徐礼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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