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1-015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分别于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8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24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补充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公司收到诉讼材料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3)、《关于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关于公司前期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53)、《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公司前期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的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209)、《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2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37)、《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2)、《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51)、《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6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等送达的法律文书,现将前期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情简述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 涉案金额 (万元) | 受理日期 | 知悉日期 | 判决日期 | 处理结果/进展情况 | 结案 情况 | 首次披露 日期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 借款人:宁波市东望智 | 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 宁波市海曙区 | 9,345.11 | 2020-11-17 | 2020-12-3 | 2021-2-8 | 该案件案号:【2020】浙0203民初11799号,以宁波市海曙 | 已结案 | 2020-12-4 |
公司宁波分行 | 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人:王瑜、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笑也、徐辉、俞凌 | 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 | 人民法院 | 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8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结论如下: 被告于2022年6月30日前还清原告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等共计93,710,616.92元 | |||||||
2 | 河南海洋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原告主张要求被告双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25.13 | 2021-1-11 | 2021-1-12 | 2021-2-1 | 该案件(案号:【2021】豫0183民初346号),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1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结论如下: 被告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229,538.5元。 | 已结案 | 2021-2-3 |
3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借款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 俞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未付借款本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1,264.49 | 2020-5-13 | 2020-5-25 | 2021-1-29 | 该案件(案号:【2020】沪0115民初2672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共计9,873,837.04元。 目前该案件处于上诉期。 | 未结案 | 2020-6-3 |
合计 | 10,634.73 | - | - | - | - | - | -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诉讼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0】浙0203民初11799号);
2、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1】豫0183民初346号);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沪0115民初26729号)。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