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400080股票简称:华业
编号:临2021-00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0-124),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1)京03执341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案 由:强制执行
二、(2021)京03执341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业资本银行存款五千六百三十一万三千零五十九元
一角二分。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应支付的逾期付款利息(以53,600,000元
为基数,自2019 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应负担的案件执行费十二万七千三百二十三
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5、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
取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公告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执341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