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序号 | 类型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1 | 修订 | 第二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它用途。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 第二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它用途。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规则相关条款的规定。 |
序号 | 类型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规则相关条款的规定。 | |||
2 | 修订 |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