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1-013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为拓展业务,与关联人及其他股东共同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眸眼科”),其中光正新视界认缴出资210万元,关联人陈少伟先生认缴出资60万元,其他股东认缴出资30万元。
陈少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陈少伟先生:2018年7月1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查询,陈少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LFJ5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58号106、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琪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0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金额 |
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 70% | 210万元 |
陈少伟 | 20% | 60万元 |
王琪 | 10% | 30万元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共同投资是经公司及公司关联人、被投资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及公司关联人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陈少伟先生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等其他安排。
五、交易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事项
除上述交易以及陈少伟先生领取的工资、奖金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下属公司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陈少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陈少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共同投资是经公司及公司关联人、被投资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及公司关联人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陈少伟先生的自有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共同投资是经公司及公司关联人、被投资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及公司关联人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下属公司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此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为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