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阮加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阮加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20年8月11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2020年7月23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7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阮加春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到2021年2月10日,阮加春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述时间进程以减持预披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区间计算)。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阮加春 | 大宗交易 | 2020-12-25 | 8.37 | 2,500,000 | 0.2173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02-08 | 10.75 | 4,999,936 | 0.4346 | |
合计 | 7,499,936 | 0.6519 |
阮加春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之后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
比例
比例 | 比例 | ||||
阮加春 | 合计持有股份 | 58,957,763 | 5.1245% | 51,457,827 | 4.472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739,441 | 1.2811% | 9,114,505 | 0.7922% | |
高管限售股 | 44,218,322 | 3.8434% | 42,343,322 | 3.680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阮加春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阮加春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数量。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阮加春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