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2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选举梁文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
梁文章先生: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江苏省国际商会副会长,上海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2009年加入协鑫集团,拥有超过10年的光伏制造领域市场销售、品牌和人事行政等管理经验,曾担任保利协鑫、协鑫集成和协鑫集团相关负责人,曾多次荣获行业颁发的“新能源先进人物”及“十大品牌官”荣誉。梁文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梁文章先生通过参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1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30万份股票期权,除此之外,梁文章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后期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其尚未办理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梁文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