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在厦门市莲前西路568号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5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1.1475亿元的交易对价转让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与方勇、上海金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加波、龚晶、周代烈、上海怀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普琴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无锡正海联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附条件解除《增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EAST2019-TZ-001)约定的业绩对赌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5%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500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5%的股权,并与共青城合创众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5%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3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