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编制《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