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芜湖德豪投资”)的通知,具体内容摘要如下:2017年公司启动定向增发项目,增发认购方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鑫国际)要求芜湖德豪投资以及实控人王冬雷先生为信托本金及收益提供担保。为保证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及定向增发的顺利实施,芜湖德豪投资及王冬雷先生与华鑫国际签署了相关协议。现芜湖德豪投资及王冬雷先生因对该次定向增发股票的认购方华鑫国际给予增信担保而引起的债务纠纷,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冬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冬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民终251号、(2020)京民终252号、(2020)京民终253号 |
案号 | (2021)京02执138号、(2021)京02执139号、(2021)京02执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发布时间 | 2021年01月29日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法院的认定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及在执行判决中将芜湖德豪投资及王冬雷先生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存在异议,现芜湖德豪投资及王冬雷先生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相关申诉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