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04,135.74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部负责人武周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武周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武周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刘美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