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4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