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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10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海联金汇股票代码00253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亓秀美王玉林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电话0532-890661660532-89066166
电子信箱qixiumei@haili.com.cnwangyulin@haili.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646,460,408.512,809,603,414.58-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729,550.30103,329,900.24-7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00,315.5795,616,364.39-10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6,465,618.45-43,943,550.02797.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0%1.58%-0.8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378,035,868.686,677,123,725.82-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844,301,243.863,813,278,949.980.8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5,37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82%245,357,274质押210,799,998
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53%241,775,600质押107,500,000
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20%89,100,000质押29,000,000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11%88,060,1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9%41,929,600
北京东富新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08%25,801,406
深圳市华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5%21,670,100
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5%20,383,000
孙征境内自然人1.13%14,000,000
西部利得基金-民生银行-云南国际信托-晟昱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88%10,903,63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孙刚先生和刘国平女士是夫妻关系,分别与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孙震先生是父子、母子关系,两公司属一致行动人。北京东富新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成立。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000,000股,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000,000股,孙征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0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金融科技板块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行业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以及自身业务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金融科技板块业务量下降较大。为此,公司一方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及成本控制,通过降本增效降低疫情等客观因素对于公司经营的冲击,另一方面根据所在业务领域的政策、市场竞争格局和客户需求调整业务模式,增强对重点客户的服务深度及广度,挖掘新的商业机会。报告期内,金融科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5,047.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9.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1.27%。

(1)移动信息服务

报告期内,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81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34%。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种种影响,公司积极投身防控工作,有力保障了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创新组织服务生产活动,夯实服务平台稳定性及性能。充分利用自身平台稳固金融行业消息服务龙头地位,更加深入对该行业的挖掘,同时也对非金融行业进行了大力拓展,包括华为、字节跳动、微众银行等行业头部企业的业务签署,为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带来了积极影响。

公司自2019年开始进行5G消息(RCS消息)商业服务探索,随着三大运营商在2020年4月联合发布《5G消息白皮书》,行业整体推进开始加速,公司已成为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5G消息的首批接入服务厂商,作为其生态环境的重要一员,公司为该行业应用的技术标准、业务模式和应用场景做了大量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行业头部客户达成了合作,完成了多个业务场景的定制和技术平台的搭建工作,5G消息业务稳步推进。为了加快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业务板块的投入和支持。

(2)区块链的创新研究与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底层框架优链系统(英文名:UChains)通过了2020年可信区块链标准测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区块链专利44项,获得专利授权7项,其中,本报告期新增区块链专利申请3项,新增区块链专利授权7项。报告期内,公司在积极参与区块链相关标准/白皮书/研究报告撰写同时,对区块链技术和产品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平台+应用的区块链产品体系,即UbaaS平台服务及政务协同、监管科技和场景金融应用,先后与广州金融防控中心联合建设“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区块链系统”,并发布“全国首条地方金融风险防控链”。

(3)数字科技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科技业务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业务创新的经营方针,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数据服务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数据建模等新业务模式。为降低疫情对业务的影响,数字科技业务对产品技术及销售团队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加强产品技术等中后台的支撑能力,组建更加市场化的销售拓展团队。但报告期内,受行业客户整体需求减少、市场竞争加剧、新增客户验证周期长等因素影响,公司数字科技业务量下降较大,实现营业收入3,484.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70%,毛利率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数字科技业务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深挖存量合作伙伴新产品合作机会,促使数字科技业务的企稳回升。

(4)第三方支付服务

报告期内,监管部门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为确保公司业务合法合规开展,公司不断优化客户结构,进一

步淘汰高风险客户和低附加值客户。同时,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影响,公司一方面及时调整线上业务方向,重新战略定位,聚焦细分行业,大力发展线上教育行业和保险行业,通过为线上支付企业提供“支付+”的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打造差异化经营优势;另一方面及时调整线下支付业务发展模式及市场营销政策,重点拓展中小微商户,加大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力度,不断优化产品和运营体验,全方位服务客户,以期稳健实现线下支付业务突破发展。上述调整在报告期内尚未发挥明显市场优势,公司整体交易规模未达预期,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整体实现营业收入为12,469.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74%,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26%。

(5)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

受移动运营商政策以及其他支付方式的影响,原有的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业务规模下降较大,加之报告期内,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场景营销等需要线下配合的新业务受到巨大冲击,相关业务无法如期开展,公司在力保存量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的同时,加大对互联营销服务的投入建设,并根据国内实际情况,结合政府疫情后鼓励消费的政策导向,承担了北京市西城区电子消费券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由于项目处于初期,尚未产生明显收益。报告期内,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整体毛利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9.85%。

(6)金融增值服务

公司自2019年中期开始对创新金融增值服务进行整顿,及时关停重复或收益不佳的业务,调整金融增值服务的发展方向,与金融科技板块其他业务线协同发展,增强客户与公司的粘度。本报告期内主要为客户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金融增值服务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515.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21%,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3.39%,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2、智能制造板块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国内经济下行、消费下降、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国内汽车行业和家电行业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虽然对公司有冲击,但汽车零部件业务已在向头部集中。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板块整体实现营业收入219,598.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2.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25%。

(1)汽车及配件业务

为降低汽车行业下滑以及新冠疫情对公司汽车及配件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进行深化改革,坚持客户导向,洞察客户需求,坚持研发驱动,为客户提高解决方案,坚持组织扁平化,实施人才驱动。疫情期间,公司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洞察客户需求,与客户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客户的核心供应商。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1-2035年)》征求意见,新能源、智能驾驶将是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调整发展规划,加大对新能源、轻量化的研发投入,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和轻量化产品。公司于报告期内在上海筹建数字化研发平台,引进轻量化高级研发人才,提升轻量化研发能力,尤其是上海和达在国内成功开发1500MPa超高强钢辊压辊弯前防撞梁,打破国外品牌垄断局面;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方面亦实现新突破,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长期深耕的丰富的开发及供货经验积累,积极参与上汽通用五菱新能源汽车的前期开发,成为其新能源汽车的核心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及配件产业稳健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51,387.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7%。

(2)家电配件业务

为保证公司智能制造板块未来发展动力,公司自2019年以来有步骤地加大对家电配件业务的发展力度,积极拓展家电配件市场。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萎缩,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库存,保持健康的现金流,抵御市场风险,公司采取积极的销售政策,整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但产品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家电配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6,37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8%。

(3)积极布局智能化工厂,坚持数字化转型

公司积极布局智能化工厂,进行数字化转型。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更加坚定了公司数字化转型的决心,从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全体系建设信息化和智能化工作平台,并搭建企业私有云系统,实现信息安全管理。同时通过增加焊接机器人、设备改进等方式进行生产线自动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对人的依赖。

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发展态势,疫情期间,在努力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及自身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枣阳市红十字会捐赠100万元,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为经营疫区医疗用品及设备相关商品的跨境进出口电商企业及周边服务企业提供多项优惠政策。

4、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得国内经济继续下行,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公司通过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推进内控培训,强化业务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问责、管理及各环节的衔接,将公司各类风险控制在最小损失范围内,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四届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会〔2017〕22号)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集团根据新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调整比较财务报表,调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如下

受影响的项目合并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
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预收款项185,351,441.50-24,186,944.89161,164,496.61
合同负债24,186,944.8924,186,944.89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公司出资成立江西顺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江西顺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2)2020年5月,子公司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3)2020年6月,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青岛联动优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青岛联动优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2020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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