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工作原因,公司董事会解聘李三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我们认为相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解聘。(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