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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1-016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3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俞斌、黄刚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俞斌、黄刚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授权董事会决定激

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俞斌、黄刚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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