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二〇二一年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1月21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22号)已收悉。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二、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释 义 ...... 3
问题一 ...... 8
问题二 ...... 28
问题三 ...... 116
问题四 ...... 132
问题五 ...... 154
问题六 ...... 169
其他问题 ...... 178
附表一: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经营范围 ...... 182
附表二:发行人参股企业经营范围 ...... 198附表三:公司的子公司投放至游戏基地平台的网络游戏审批备案情况 205
释 义除非特别提示,本回复报告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名词 | ||
公司、发行人、平治信息 | 指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平治信息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问询函 | 指 |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本回复报告 | 指 |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
贵州兆鼎、宁波兆鼎 | 指 | 贵州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宁波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兆能 | 指 | 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创微达 | 指 | 深圳市创微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兆能全资子公司 |
千越信息 | 指 | 杭州千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千润信息 | 指 | 杭州千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蓝茗网络 | 指 | 杭州蓝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淘影科技 | 指 | 杭州淘影科技有限公司 |
圣万动漫 | 指 | 杭州圣万动漫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成思 | 指 | 上海成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爱阅读 | 指 | 爱阅读(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众势 | 指 | 杭州众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雷越 | 指 | 杭州雷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何傲 | 指 | 杭州何傲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合肥微触 | 指 | 合肥微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沃动漫 | 指 | 厦门沃动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帕科科技 | 指 | 帕科视讯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只于书 | 指 | 成都不只于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广州世炬 | 指 | 广州世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致尚 | 指 | 深圳市致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立玩 | 指 | 杭州立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愚猫卡漫 | 指 | 杭州愚猫卡漫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范娱 | 指 | 杭州范娱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畅读 | 指 |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虎鲸跳跃 | 指 | 北京虎鲸跳跃科技有限公司 |
养老管家 | 指 | 深圳市养老管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易瞳 | 指 | 成都易瞳科技有限公司 |
南泽文化 | 指 | 四川南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旖泽文化 | 指 | 北京旖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西风动漫 | 指 | 杭州西风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易阅文化 | 指 | 包头市易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半刻 | 指 | 湖南半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重庆晖速 | 指 | 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 |
日月心动 | 指 | 北京日月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华玛信息 | 指 | 广州华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爱捷讯 | 指 | 北京爱捷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一驰纵 | 指 | 广州市华一驰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汉贸易 | 指 | 广州中汉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千韵信息 | 指 | 杭州千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昇越信息 | 指 | 杭州昇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煜文信息 | 指 | 杭州煜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光迅信息 | 指 | 宿迁光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启越信息 | 指 | 宿迁启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万越信息 | 指 | 徐州万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顺奇信息 | 指 | 徐州顺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众越信息 | 指 | 徐州众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搜阅信息 | 指 | 杭州搜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咖梦科技 | 指 | 杭州咖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路由 | 指 | 深圳市智路由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成都易瞳 | 指 | 成都易瞳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郑州麦睿登 | 指 | 郑州麦睿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杭州悠书 | 指 | 杭州悠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名为杭州有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飞沃 | 指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游迅 | 指 | 深圳游迅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联通 | 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 | 指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浙江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保荐人、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 | 指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个季度 |
最近三年 | 指 | 2017年、2018年、2019年 |
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专有词汇 | ||
专户 | 指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4G、5G | 指 | 第四、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技术 |
物联网 | 指 | 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
云计算 | 指 | 分布式计算的一种,通过网络云将巨大的数据计算处理程序分解成无数个小程序,然后通过多部服务器组成的系统进行处理和分析这些小程序得到结果并返回给用户的方式 |
边缘计算 | 指 | 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其应用程序在边缘侧发起,产生更快的网络服务响应,满足行业在实时业务、应用智能、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
IPTV | 指 | IPTV系指网络协定电视(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是用宽带网络作为介质传送电视信息的一种系统 |
SPN | 指 | 切片分组网,5G网络切片中的关键技术 |
OTN | 指 | 以波分复用技术为基础、在光层组织网络的传送网,是下一代的骨干传送网 |
IDC | 指 | 一种拥有完善的设备(包括高速互联网接入带宽、高性能局域网络、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等)、专业化的管理、完善的应用的服务平台 |
OAM | 指 | 根据运营商网络运营的实际需要,通常将网络的管理工作划分为3大类:操作(Operation)、管理(Administration)、维护(Maintenance),简称OAM |
SDN | 指 | SoftwareDefinedNetwork,软件定义网络 |
GPON | 指 | Gigabit-Capable PON 的简称,是一种基于ITU-TG.984.x 标准的最新一代宽带无源光综合接入标准,具有高带宽,高效率,大覆盖范围,用户接口丰富等众多优点,被大多数运营商视为实现接入网业务宽带化,综合化改造的理想技术。 |
接入网 | 指 | 骨干网络到用户终端之间的所有设备。其长度一般为几百米到几公里,因而被形象地称为"最后一公里" |
承载网 | 指 | 移动通信网络中连接基站、核心网的基础传输网络 |
前传 | 指 | 传递无线侧网元设备AAU和DU间的数据 |
中传 | 指 | 传递无线侧网元设备DU和CU间的数据 |
回传 | 指 | 递无线侧网元设备CU和核心网网元间的数据 |
光通信 | 指 | 是以光波为载波的通信方式 |
基地 | 指 | 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或者中国联通)设立的专业从事阅读、视讯、音乐等业务的平台,通称为基地,如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天翼视讯基地、天翼阅读基地等 |
自媒体 | 指 |
新媒体 | 指 | 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 |
微信 | 指 | 微信是由腾讯公司推出的一款通讯产品,可以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单人、多人参与。同时,也支持使用社交插件“摇一摇”、“朋友圈”、“公众平台”、“语音记事本”等服务 |
IP | 指 | 意为“知识产权”,在动漫及影视娱乐相关行业中通常代指某个作品的版权及其衍生出的一系列产品 |
Wi-Fi | 指 | 一种可以将个人电脑、手持移动设备等终端以无线方式互相连接的技术,是一种高频无线电信号 |
LTE | 指 | TD-LTE,是采用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移动通信业务 |
智能终端 | 指 | 移动智能终端,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 |
通信运营商 | 指 | 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接入的通信服务公司。中国目前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分别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 |
增值电信业务 | 指 | 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基础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 |
App | 指 | 可以在移动设备上使用,满足人们咨询、购物、社交、娱乐、搜索等需求的一切应用程序 |
移动阅读平台 | 指 | 以智能终端、车载、电视为阅读载体,为广大用户提供包括文字阅读和有声阅读在内的阅读服务,以及支撑业务开发、业务运营和市场推广的整套系统及全部产品 |
Android | 指 | 一种基于Linux的自由及开放源代码的操作系统,是由由谷歌公司和开放手机联盟领导及开发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操作系统 |
iOS | 指 | 一种由苹果公司开发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操作系统 |
问题一:
发行人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8号),主要内容为发行人对前期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未准确披露供应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此外,发行人因对201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更正被我所出具监管函予以警示。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针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请逐一说明公司釆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2)说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具体情况,截至反馈回复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的情形;(3)说明财务数据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内容,发生差错的具体原因,发行人会计核算基础是否薄弱,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4)结合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说明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5)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相关处罚是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对(2)(3)(4)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针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请逐一说明公司釆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一)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郭
庆、殷筱华、潘爱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0]98号):“一、2020年11月2日,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称因对少数股权购买时点判断有误,对公司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661,647,757元更正为949,983,277元。二、我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准确披露供应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庆、财务总监殷筱华、董事会秘书潘爱斌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们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2点30分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并于2020年12月14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庆、财务总监殷筱华、董事会秘书潘爱斌已于2020年12月7日前往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并在当日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中关注的问题及公司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情况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情况、未准确披露供应商交易金额情况及整改情况说明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与贵州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了深圳兆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61,647,757.00元。经自查,财务人员对少数股权购买时点判
断有误,误将原应在2020年10月上旬作为购买日时点的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49.00%的少数股权以2020年9月30日作为购买时点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导致公司2020年三季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存在差错。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无需进行调整。
公司就上述会计差错及时进行了更正,并于2020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及更新后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未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2)公司未准确披露供应商交易金额的基本情况
为便于核算管理,公司将二级代理商的业务推广费计入一级代理商进行合并核算,即一级代理商的业务推广费中包含其下游接入的二级代理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移动阅读业务前五大供应商中,杭州新意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祥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一级代理商,公司在披露该等供应商的交易金额时包含了其下游接入的二级代理商,导致该等披露未能准确反映公司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上述事项仅影响公司2018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披露口径,公司总体业务推广费用的核算是准确的,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3)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针对公司上述《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及未准确披露供应商交易金额问题,公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1)夯实财务基础,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等政策法规,结合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和最新监管规则的要求,完善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核算等相关制
度,定期组织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专项培训。经过学习培训后,增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能力及合规意识,提高财务部、审计部的会计核算、审计水平,保障财务数据公允、准确。2)规范财务核算管控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财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经过定期组织开展的内部专项审计工作,加强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并全面认真执行,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与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沟通
经过加强财务人员与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完善向董事会汇报相关问题的机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对外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完善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制度
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工作职责,从而进一步发挥了考核机制的导向、推动及预警作用。
5)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
经过学习培训后,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未经董事会审批的情况及整改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20号文核准,公司向公众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5万元。
根据届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6.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未经过董事会审批。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募集资金已经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擅自变更情形,募集资金账户在使用完毕后已经销户。
(2)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1)公司在后续再融资过程中已规范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的审批程序。
①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中明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集中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自律监管措施
1、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62号
(1)基本情况
2020年5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62号):“2020年1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6,100万元至31,800万元。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26,400万元。4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实际净利润为21,269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对监管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开会讨论,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业务培训,夯实财务基础
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加强公司与中介机构及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通过加强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有效沟通,同时做好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更加严格把控重大事项完成的时间节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以保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75号
(1)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75号):“2020年11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称因对少数股权购买时点判断有误,对公司10月29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661,647,757元更正为949,983,277元,更正前后差异金额288,335,520元,占更正后该指标的30.35%。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公司就该等事项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详见本回复报告之“1-1、(一)1、(3)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中的说明。
1-2、说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具体情况,截至反馈回复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20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万股,发行价格12.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40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31,9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8,450,000.00元。公司在设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时未经过董事会批准。
根据届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6.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未经过董事会审批。
(二)截至反馈回复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 |
1 | 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13,601.15 | 5,837.7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66.50 | 3,007.30 |
3 | 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 | -- | 6,323.12 | - |
4 | 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 | -- | 9,178.00 | - |
合计 | - | 34,368.77 | 8,845.00 |
注: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项目拟投入资金需求,公司变更了相关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1)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情况
2014年9月20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如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项目拟投入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可对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项目拟投入资金需求,2017年1月,根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从“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3,601.1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5,266.50万元;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6,323.12万元;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9,178.00万元”,调整为“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5,837.7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3,007.30万元;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不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2017年3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投入原“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和“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变更情况
2017年3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拟由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个实施主体,增加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千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千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煜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爱捷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华一驰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六个实施主体共同建设。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的情形。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9,228.82 | 19,228.82 |
合计 | - | 19,228.82 | 19,228.82 |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的情形。
1-3、说明财务数据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内容,发生差错的具体原因,发行人会计核算基础是否薄弱,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一)说明财务数据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内容、发生差错的具体原因
财务数据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内容、发生差错的具体原因详见本回复报告之“1-1、(一)1、(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会计核算基础是否薄弱,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财务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审计部门,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常设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部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中关于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列示如下:若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且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3%,且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3%。公司此次财务数据差错不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关键指标,故不属于上述重大缺陷。
本次财务数据差错的发生系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政策的理解有误导致的,不存在主观故意;公司财务部门在进行内控自查过程中,自行发现了该事项,并主动于2020年11月2日进行了差错更正,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本次差错未影响2020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未导致严重后果;在发生本次事项之后,发行人在深交所的要求下,采取了有力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了内部控制流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以后避免类似事项的发生。
会计师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101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平治信息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9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不存在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的情况,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1-4、结合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说明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的事项仅涉及2020年第三季度当期,具有偶然性,公司自查发现后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进行了内部整改,前述差错未对当期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关键指标产生影响。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未
准确披露供应商交易金额的事项对平治信息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影响会计师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且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整改,整改后运行情况良好。综上,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1-5、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相关处罚是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一)杭州千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江市督局市管罚处字〔2018〕31805420号),对千润信息发布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禁止用语的行为处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5,000元。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鉴于千润信息微信公众号内涉案宣传内容字体颜色与字号不突出,未对其公众号进行推广,涉案微信公众号不具备购买支付功能,综上考虑认定千润信息“违法行为轻微”。鉴于千润信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并于接受调查前修改微信公众号涉案宣传内容,符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减轻处罚。
根据千润信息提供的罚款支付凭证及说明文件,千润信息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及时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及公司内控管理,避免该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千润信息所受上述行政处罚被主管机关认定为“违法行为轻微”且罚款数额较低,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二)杭州千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杭文综罚字[2020]3007号
2020年9月25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文综罚字[2020]3007号),千越信息于2019年1月上架的《恋雪情结》(系来源于合作方签约的原创小说)含有部分性爱描写内容,因千越信息审核人员疏漏,导致该网络出版物未能及时下架,总收入94.7元,其中支付给第三方平台7.6元,实际利润为87.1元。千越信息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对千越信息做出“没收违法所得87.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鉴于办案人员未查询到千越信息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的记录,且被杭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查获后,千越信息即删除了相关网络出版物并关停了网站,上架期间网络出版物《恋雪情结》阅读量不高,违法所得较少,违法行为影响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后期千越信息能积极配合调查,符合《杭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中“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从轻处罚:……(三)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的;……(五)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认定千越信息具有两个应当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根据千越信息提供的支付凭证及说明文件,千越信息已足额缴纳罚款,及时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网站上架内容的审核与管理,避免该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2020年12月2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出具《证明》:“杭州千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经杭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查实,我局于2020年9月25日作出杭文综罚字[2020]3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7.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除该处罚外,该公司没有其他受到杭州市文化执法部门处罚的行为。现该处罚已经执行完毕,可正常营
业。”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千越信息所受上述行政处罚被主管机关认定为存在“应当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且罚款数额较低,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杭税三稽罚〔2020〕484号
2020年8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税三稽罚〔2020〕484号):“1.公司2016年12月取得杭州毓安科技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发票代码3300161130,发票号码06063670-06063686,金额合计共1,562,384.88元,税额合计共93,743.14元,价税合计共1,656,128.02元,开票内容为技术服务费。上述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6年12月抵扣进项税额,成本1,562,384.88元已在2016年税前列支。2.公司2016年11月-2017年4月取得杭州佳倩科技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2份,金额合计共4,935,196.75元,税额合计共296,111.88元,价税合计共5,231,308.63元,开票内容为技术服务费。其中发票代码3300161130,发票号码05599199-05599214,金额合计共1,542,936.97元,税额合计共92,576.28元的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6年11月抵扣进项税额,成本已在2016年税前列支。发票代码3300161130,发票号码29155630-29155643,金额合计共1,316,840.74元,税额合计共79,010.40元的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7年2月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代码3300161130,发票号码29203198-29203209,金额合计共1,130,685.01元,税额合计共67,841.13元的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7年3月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代码3300162130,发票号码12602057-12602066,金额合计共944,734.03元,税额合计共56,684.07元的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7年4月抵扣进项税额;上述36份发票成本合计3,392,259.78元在2017年入账,已在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以上合计应补税款880,573.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440,286.85元。”
根据千越信息提供的支付凭证及说明文件,千越信息已足额缴纳罚款,及时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发票的审查及管理,避免该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千越信息被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系前述规定罚款裁量阶次中的最低档,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且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已于2020年10月29日出具《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确认千越信息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千越信息所受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较低且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深圳市创微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深光)应急罚[2019]D508号
2019年9月6日,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深光)应急罚[2019]D5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深圳创微达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2万元罚款。
根据深圳创微达提供的支付凭证及说明文件,深圳创微达已缴纳罚款,补充办理了上述应急预案备案,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内控管理,避免该
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2、深市监光罚字[2020]稽10号
2020年4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出具深市监光罚字[2020]稽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创微达于2019年7月22日生产的智能网关(路由器)(规格型号:12V-1.5A、ZH-A0101)的产品辐射骚扰项目不符合GB/T9254-2008标准,依据《2019年路由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检方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等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深圳创微达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深圳创微达作如下处罚:1.罚款37,500元;2.没收497台智能网关(路由器)(规格型号:12V-1.5A、ZH-A0101)。
根据深圳创微达提供的支付凭证及说明文件,深圳创微达已缴纳罚款,及时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关及审查,避免该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鉴于深圳创微达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且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深圳创微达上述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杭州蓝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翠苑派出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公(翠)行罚决字[2019]54947号),因蓝茗网络所开发的App软件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但未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为当场训诫。
根据蓝茗网络出具的说明,蓝茗网络已及时下架该等App,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内控管理,避免该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蓝茗网络被处以的行政处罚属于前述规定处罚裁量阶次中的最低档,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蓝茗网络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且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蓝茗网络上述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且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杭州淘影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蒋村派出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公(蒋)行罚决字[2019]54962号),因淘影科技在其《极品小说》App中,存在未取得用户同意,超范围采集用户信息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为当场训诫。
根据淘影科技出具的说明,淘影科技已及时下架该等App,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内控管理,避免该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淘影科技被处以的行政处罚属于前述规定处罚裁量阶次中的最低档,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淘影科技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且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淘影科技上述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且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杭州圣万动漫设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滨公(浦)行罚决字[2017]10319号),因圣万动漫的一名员工韩某未进行流动人员居住登记,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圣万动漫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圣万动漫出具的说明文件,圣万动漫已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并将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内控管理,避免该等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鉴于圣万动漫系发行人于2019年1月收购而来,上述处罚已于发行人收购完成之前执行完毕,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且圣万动漫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低,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1-6、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对(2)(3)(4)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了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的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等文件;
(2)核查了发行人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更正后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公告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整改报告;
(3)核查了发行人2020年9月23日与贵州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兆能的最新工商档案等文件;
(4)核查发行人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文件;
(5)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
(6)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说明等文件;
(7)核查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8)核查了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等文件。
(二)核查意见
1、保荐人和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前述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庆、财务总监殷筱华、董事会秘书潘爱斌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前述监管措施涉及事项进行了积极整改。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情形,但该等不规范情形不属于“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且公司在后续再融资过程中已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的情形。
(3)发行人2020年第三季报的披露发生会计差错后,及时进行了差错更正,且上述差错不影响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4)上述监管措施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未有重大影响,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5)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前述行政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且处罚已执行完毕,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截至反馈回复日,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的情形;2020年三季报的披露发生财务差错后,公司及时进行了差错更正,且对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未产生影响,不属于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重大缺陷;上述监管措施所涉及的事项对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未有重大影响,故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问题二: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为111,86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其中14,000万元用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20,000万元用于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10,000万元用于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21,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35%,投资回收期(税后)6.94年;20,000万元用于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9.88%,投资回收期(税后)6.99年。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分析说明补流比例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使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4)请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文字,披露募投项目的具体应用场景、运营模式、性能特点和盈利模式,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5)结合四个子项目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优劣势,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6)结合发行人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未来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需求等,说明各个子项目的预计成果、目前研发进展、发行人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如是,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7)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客户储备、在手订单、市场空间、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优劣势等,说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是否能有效消化新增产能,并说明发行人判断项目市场需求巨大的具体原因及依据;(8)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大额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定量分析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9)披露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过程及依据,并结合现有业务和同行业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披露预测效益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谨慎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2-1、说明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 占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1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18,769.80 | 14,000.00 | 15.56% |
2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29,250.23 | 20,000.00 | 22.22% |
3 |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14,706.98 | 10,000.00 | 11.11%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137.98 | 21,000.00 | 23.33%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27.78% |
合计 | 111,864.99 | 90,000.00 | 100.00%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78%。
其他募投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建设内容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一)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其投资属性、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总投资18,769.8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占比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属性 |
1 | 建设投资 | 14,849.75 | 79.12% | 14,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 | 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 | 13,353.97 | 71.15% | 13,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1 | 土建工程费 | 8,319.67 | 44.32% | 8,030.00 | 资本性支出 |
1.1.2 | 硬件设备购置费 | 4,852.24 | 25.85% | 4,790.00 | 资本性支出 |
1.1.3 | 软件购置 | 182.07 | 0.97% | 180.00 | 资本性支出 |
1.2 |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 | 640.78 | 3.41% | 145.00 | 资本性支出 |
1.3 | 土地使用权 | 855.00 | 4.56% | 855.00 | 资本性支出 |
2 | 预备费 | 742.49 | 3.96% | -- | 非资本性支出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3,177.57 | 16.93% | -- | 非资本性支出 |
合计 | 18,769.80 | 100.00% | 14,000.00 |
2、投资金额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是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标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装工程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等相关规定以及类似工程经济指标进行测算。
(1)土建工程费
本项目土建工程费为8,319.67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44.32%。拟在
17.10亩的土地上新建厂房、仓库、测试场地等研发生产所需场地以及宿舍食堂、办公楼等所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28,500.00平方米,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的场地需求。土建工程费具体按设计方案要求,并参照近期其他上市公司案例进行估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构筑类别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装修单位成本 (元/平方米) | 总成本 (万元) |
综合厂房 | 18,000.00 | 2,812.20 | 5,061.96 |
仓库 | 4,200.00 | 2,376.19 | 998.00 |
测试场地 | 500.00 | 2,376.20 | 118.81 |
宿舍食堂 | 4,000.00 | 3,270.00 | 1,308.00 |
办公楼 | 1,800.00 | 4,142.00 | 745.56 |
绿化及道路配套工程 | - | - | 87.34 |
合计 | 28,500.00 | 8,319.67 |
注:1.绿化及道路配套工程占地5,700平方米,不涉及房产建设;2.建设装修单位成本为含税价格。
(2)硬件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金额4,852.24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25.85%。购置设备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折纸机 | 台 | 2 | 0.36 | 0.72 |
2 | 电脑剥线机 | 台 | 8 | 5.17 | 41.34 |
3 | 空压机 | 台 | 2 | 0.48 | 0.97 |
4 | 半自动裁线机 | 台 | 2 | 2.21 | 4.42 |
5 | 天线接线环离线焊非标设备 | 套 | 2 | 7.73 | 15.45 |
6 | 半自动化流水线 | 条 | 2 | 27.44 | 54.89 |
7 | 条码系统 | 台 | 2 | 5.97 | 11.95 |
8 | SOP作业指导书系统 | 项 | 2 | 4.54 | 9.08 |
9 | 全自动剥线机 | 台 | 2 | 61.66 | 123.33 |
10 | 技友电批 | 台 | 4 | 0.17 | 0.69 |
11 | 精益管工作台 | 台 | 80 | 0.10 | 8.02 |
12 | 自动焊锡机 | 台 | 2 | 5.41 | 10.82 |
13 | 3G矢量网络分析仪 | 套 | 4 | 7.24 | 28.97 |
14 | 自动打胶机 | 台 | 2 | 2.70 | 5.41 |
15 | 1812303低频PCB馈电槽治具(电缆焊接治具、线路板焊接治具) | 套 | 2 | 0.54 | 1.09 |
16 | 单边滑动治具线 | 台 | 4 | 0.97 | 3.86 |
17 | 压铆机 | 台 | 2 | 2.30 | 4.60 |
18 | 保护焊 | 台 | 2 | 1.00 | 1.99 |
19 | 震动抛光筛 | 台 | 2 | 0.94 | 1.88 |
20 | 半自动滑动治具线 | 台 | 20 | 1.33 | 26.66 |
21 | 电阻焊接机 | 套 | 4 | 0.63 | 2.51 |
22 | 双轮不织布扫纹机 | 台 | 2 | 7.24 | 14.49 |
23 | 暗室拆装 | 套 | 2 | 1.20 | 2.40 |
24 | 激光切割机 | 台 | 2 | 121.69 | 243.38 |
25 | 冲床 | 台 | 2 | 17.24 | 34.48 |
26 | 冲床 | 台 | 4 | 6.04 | 24.15 |
27 | 冲床 | 台 | 4 | 4.30 | 17.19 |
28 | 冲床 | 台 | 2 | 1.43 | 2.86 |
29 | 磨床 | 台 | 2 | 3.67 | 7.34 |
30 | 铣床 | 台 | 2 | 3.67 | 7.34 |
31 | 线切割 | 台 | 4 | 4.20 | 16.81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32 | 打孔机 | 台 | 2 | 4.78 | 9.56 |
33 | 功丝机 | 台 | 2 | 0.22 | 0.44 |
34 | 钻床 | 台 | 2 | 0.17 | 0.35 |
35 | 钻床 | 台 | 2 | 0.20 | 0.41 |
36 | 折弯机 | 台 | 2 | 24.15 | 48.29 |
37 | 折弯机 | 台 | 2 | 16.81 | 33.61 |
38 | 电动攻丝机 | 台 | 2 | 1.47 | 2.94 |
39 | 整平机 | 台 | 4 | 4.35 | 17.38 |
40 | 空气送料器 | 台 | 2 | 0.41 | 0.81 |
41 | 空气送料器 | 台 | 2 | 0.25 | 0.50 |
42 | 螺杆空压机 | 台 | 2 | 13.42 | 26.85 |
43 | 车床 | 台 | 2 | 4.65 | 9.29 |
44 | 保护焊 | 台 | 2 | 1.00 | 2.00 |
45 | 电阻焊接机 | 套 | 6 | 0.63 | 3.77 |
46 | 单频段双端口台式互调仪 | 套 | 4 | 10.74 | 42.94 |
47 | 送锡焊台 | 台 | 12 | 0.58 | 6.95 |
48 | 微波吊顶 | 套 | 4 | 1.48 | 5.91 |
49 | 测试架 | 台 | 22 | 0.08 | 1.82 |
50 | S参数测试暗室 | 台 | 2 | 3.28 | 6.57 |
51 | 双平台六轴焊锡机 | 台 | 2 | 7.40 | 14.80 |
52 | 耦合板固定线通用焊锡夹具 | 套 | 4 | 0.14 | 0.58 |
53 | 耦合板正面线通用焊锡夹具 | 套 | 4 | 0.11 | 0.44 |
54 | 耦合板背面线通用焊锡夹具 | 套 | 4 | 0.10 | 0.41 |
55 | 同轴电缆剥线机 | 台 | 4 | 20.96 | 83.83 |
56 | 喷码机 | 台 | 4 | 3.09 | 12.36 |
57 | 钢口平台 | 批 | 2 | 57.29 | 114.57 |
58 | 层板式立体货架 | 批 | 2 | 19.98 | 39.96 |
59 | 自动振子组装机GT-ZZ201 | 台 | 2 | 22.99 | 45.97 |
60 | 高性能气动冲床 | 台 | 2 | 23.86 | 47.71 |
61 | 高性能气动冲床 | 台 | 2 | 20.67 | 41.34 |
62 | 螺杆空压机 | 台 | 2 | 1.78 | 3.55 |
63 | 程控电阻焊焊接电源 | 套 | 10 | 1.59 | 15.94 |
64 | 电阻焊接机 | 套 | 12 | 0.64 | 7.65 |
65 | 高频焊接机 | 台 | 2 | 0.56 | 1.12 |
66 | 移相器网层焊接机 | 台 | 8 | 8.02 | 64.13 |
67 | 高频阵子焊接机 | 台 | 22 | 8.50 | 186.98 |
68 | 机床附件及辅助装置 | 套 | 2 | 1.02 | 2.05 |
69 | 攻丝机 | 台 | 2 | 0.23 | 0.45 |
70 | 日立云石机 | 台 | 2 | 0.04 | 0.09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71 | 韦氏硬度计 | 台 | 2 | 0.20 | 0.41 |
72 | 高频焊接机 | 台 | 10 | 0.54 | 5.41 |
73 | 辐射检测仪 | 台 | 2 | 0.20 | 0.41 |
74 | 36米流水线 | 条 | 2 | 16.56 | 33.12 |
75 | 互调暗室 | 台 | 8 | 21.43 | 171.45 |
76 | 包装全自动流水线 | 条 | 2 | 12.66 | 25.33 |
77 | 移相器网层焊接机 | 台 | 10 | 8.77 | 87.67 |
78 | 高频振子焊接机 | 台 | 10 | 8.28 | 82.80 |
79 | 压铆机 | 台 | 2 | 8.28 | 16.56 |
80 | 中走丝 | 台 | 2 | 7.79 | 15.59 |
81 | 低频网状振子焊接机 | 台 | 10 | 24.35 | 243.53 |
82 | 7-16接头切热缩管自动化设备 | 套 | 2 | 1.07 | 2.14 |
83 | ROHS2.0测试仪(包含ROHS4项) | 台 | 2 | 23.18 | 46.37 |
84 | 台式互调仪700M | 台 | 16 | 14.71 | 235.35 |
85 | 台式互调仪900M | 台 | 8 | 14.42 | 115.34 |
86 | 台式互调仪1800M | 台 | 8 | 14.42 | 115.34 |
87 | 接头插拔力试验机 | 台 | 2 | 2.56 | 5.12 |
88 | 工装测试夹具 | 套 | 2 | 0.24 | 0.48 |
89 | 暗室振动台 | 套 | 6 | 2.46 | 14.79 |
90 | 台式无源互调测试仪 | 套 | 10 | 7.31 | 73.06 |
91 | 三轴自动点胶机 | 台 | 2 | 1.36 | 2.71 |
92 | 蒸汽老化试验箱 | 台 | 2 | 0.36 | 0.72 |
93 | 电动打包机 | 个 | 4 | 1.06 | 4.24 |
94 | 天线测试系统 | 套 | 1 | 1,774.10 | 1,774.10 |
95 | 测试系统验收(含仪器计量,暗室屏蔽效果,场地比对测试) | 套 | 1 | 88.71 | 88.71 |
96 |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套 | 1 | 26.10 | 26.10 |
97 | 污水净化系统 | 套 | 1 | 32.00 | 32.00 |
合计 | 478 | - | 4,852.24 |
注:部分设备名称相同但单价存在差异系设备规格不同。
(3)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软件金额182.07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0.97%。购置软件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软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安全系统软件 | 套 | 1 | 13.04 | 13.04 |
2 | U-Mail邮件系统 | 套 | 1 | 2.12 | 2.12 |
3 | 电子作业指导系统 | 套 | 1 | 5.57 | 5.57 |
4 | 作业指导系统 | 套 | 1 | 8.17 | 8.17 |
5 | 浪擎备份容灾.杀毒软件 | 套 | 1 | 20.17 | 20.17 |
6 | 打印软件 | 套 | 1 | 0.72 | 0.72 |
7 | 金蝶软件网页版 | 套 | 1 | 1.45 | 1.45 |
8 | sonicWALL防火墙 | 套 | 1 | 1.64 | 1.64 |
9 | 条码系统 | 套 | 1 | 5.97 | 5.97 |
10 | SOP作业指导书系统 | 套 | 1 | 4.54 | 4.54 |
11 | 门禁系统 | 套 | 1 | 5.66 | 5.66 |
12 | ERP生产管理系统 | 套 | 1 | 113.00 | 113.00 |
合计 | 12 | - | 182.07 |
(4)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40.78万元,预算费用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市场价格合理估算而得,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费用(万元) | 备注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74.96 |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
2 | 勘察设计费 | 253.45 | 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2002) |
3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84.05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4 | 工程保险费 | 28.32 | 按土建工程费用0.35%收取 |
合计 | 640.78 |
(5)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拟购置17.1亩土地,土地使用权购置支出855.00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4.56%。
(6)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结合项目实际调研情况,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设备、工程成本变动因素和设备工艺调整因素,按土建工程费、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土地使用权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之和的5%计算,为742.49万元。
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7)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所需的3,177.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等因素的影响,并参考公司报告期周转率平均水平,同时结合项目预测的经营数据测算得出。
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其投资属性、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总投资29,250.2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占比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属性 |
1 | 建设投资 | 21,990.45 | 75.18% | 20,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 | 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 | 20,120.83 | 68.79% | 19,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1 | 土建工程费 | 10,231.51 | 34.98% | 10,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2 | 硬件设备购置费 | 9,643.14 | 32.97% | 9,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3 | 软件购置 | 246.18 | 0.84% | -- | 资本性支出 |
1.2 |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 | 811.38 | 2.77% | -- | 资本性支出 |
1.3 | 土地使用权 | 1,058.24 | 3.62% | 1,000.00 | 资本性支出 |
2 | 预备费 | 1,099.52 | 3.76% | -- | 非资本性支出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6,160.25 | 21.06% | -- | 非资本性支出 |
合计 | 29,250.23 | 100.00% | 20,000.00 |
2、投资金额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是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标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装工程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等相关规定以及类似工程经济指标进行测算。
(1)土建工程费
本项目土建工程费为10,231.51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4.98%。拟在
21.16亩的土地上新建厂房、仓库等生产所需场地以及宿舍食堂、办公楼等所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35,275.00平方米,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的场地需求。土建工程费具体按设计方案要求,并参照近期其他上市公司案例进行估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构筑类别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装修单位成本 (元/平方米) | 总成本 (万元) |
综合厂房 | 20,400.00 | 2,812.20 | 5,736.89 |
仓库 | 8,055.00 | 2,376.20 | 1,914.03 |
宿舍食堂 | 4,000.00 | 3,270.00 | 1,308.00 |
办公楼 | 2,820.00 | 4,141.99 | 1,168.04 |
绿化及道路配套工程 | - | - | 104.55 |
合计 | 35,275.00 | - | 10,231.51 |
注:1.绿化及道路配套工程占地7,055平方米,不涉及房产建设;2.建设装修单位成本为含税价格。
(2)硬件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9,643.14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32.97%。购置设备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类别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SPN、OTN | SMT自动上板机 | 1 | 15.00 | 15.00 |
2 | 自动锡膏印刷机 | 1 | 105.00 | 105.00 | |
3 | SPI(在线锡膏检测器) | 1 | 220.00 | 220.00 | |
4 | 高速贴片机 | 2 | 850.00 | 1,700.00 | |
5 | 多功能贴片机 | 1 | 600.00 | 600.00 | |
6 | 贴片机用FEEDER | 100 | 3.20 | 320.00 | |
7 | 贴片机用FEEDER | 20 | 4.50 | 90.00 | |
8 | 贴片机用FEEDER | 4 | 5.50 | 22.00 | |
9 | 炉前在线AOI | 1 | 160.00 | 160.00 | |
10 | 8温区回流焊 | 1 | 125.00 | 125.00 | |
11 | 炉后AOI | 1 | 160.00 | 160.00 | |
12 | 锡膏搅拌机 | 1 | 15.00 | 15.00 | |
13 | 锡膏智能回温机 | 1 | 10.00 | 10.00 | |
14 | X-RAY | 1 | 280.00 | 280.00 | |
15 | 防潮柜 | 2 | 30.00 | 60.00 | |
16 | 烤箱 | 1 | 30.00 | 30.00 | |
17 | 接驳流水线 | 2 | 3.00 | 6.00 |
序号 | 产品类别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8 | IC烧录器 | 1 | 50.00 | 50.00 | |
19 | 抽空机 | 2 | 50.00 | 100.00 | |
20 | 钢网测试仪 | 1 | 50.00 | 50.00 | |
21 | 锡膏冷藏冰箱 | 1 | 3.00 | 3.00 | |
22 | 插件流水线 | 1 | 25.00 | 25.00 | |
23 | 后焊流水线 | 1 | 10.00 | 10.00 | |
24 | DIPAOI检测仪 | 1 | 160.00 | 160.00 | |
25 | 波峰焊 | 1 | 250.00 | 250.00 | |
26 | 焊接烙铁 | 5 | 1.00 | 5.00 | |
27 | 风枪 | 2 | 1.00 | 2.00 | |
28 | 分板机 | 1 | 20.00 | 20.00 | |
29 | 零件剪脚机&成形机 | 2 | 20.00 | 40.00 | |
30 | 插件前后治具输送机器人 | 1 | 20.00 | 20.00 | |
31 | LCR数字电桥 | 2 | 10.00 | 20.00 | |
32 | ROSH2.0检测仪 | 1 | 500.00 | 500.00 | |
33 | 跌落试验机 | 1 | 20.00 | 20.00 | |
34 | 静电检测仪 | 2 | 5.00 | 10.00 | |
35 | 静电皮检测仪 | 1 | 20.00 | 20.00 | |
36 | 扭力检测仪 | 1 | 20.00 | 20.00 | |
37 | 插拔试验机 | 1 | 20.00 | 20.00 | |
38 | 高低温冲击机 | 1 | 80.00 | 80.00 | |
39 | 静电放电发生器 | 1 | 50.00 | 50.00 | |
40 | 半有源波分 | 全自动多功能键合机 | 4 | 105.00 | 420.00 |
41 | TO打线机 | 2 | 82.00 | 164.00 | |
42 | 多路COB自动耦合机 | 2 | 21.00 | 42.00 | |
43 | 飞针测试仪 | 2 | 120.00 | 240.00 | |
44 | 电路板AOI检查仪 | 1 | 10.00 | 10.00 | |
45 | 8温区回流焊炉 | 2 | 20.00 | 40.00 | |
46 | 全自动视觉印刷机 | 2 | 18.00 | 36.00 | |
47 | 混合气体测试仪 | 1 | 20.00 | 20.00 | |
48 | 等离子清洗机 | 4 | 4.00 | 16.00 | |
49 | 全自动激光焊接机平台 | 4 | 120.00 | 480.00 | |
50 | 激光焊接机 | 7 | 15.00 | 105.00 | |
51 | 全自动金丝拉力测试仪 | 1 | 24.00 | 24.00 | |
52 | TO贴片机 | 4 | 30.00 | 120.00 | |
53 | 激光器件分析仪 | 1 | 20.00 | 20.00 | |
54 | 平面度干涉检查仪 | 2 | 52.00 | 104.00 | |
55 | 激光切割机 | 2 | 35.00 | 70.00 |
序号 | 产品类别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56 | 多模24芯IL/RL测试仪国产 | 1 | 13.00 | 13.00 | |
57 | 国产多模多芯端面干涉仪 | 1 | 20.00 | 20.00 | |
58 | 国产单模单芯端面干涉仪 | 1 | 20.00 | 20.00 | |
59 | 金属材料分析仪ROHS | 2 | 25.00 | 50.00 | |
60 | 多功能贴片机 | 4 | 60.00 | 240.00 | |
61 | 平行焊机 | 1 | 22.00 | 22.00 | |
62 | 示波器 | 14 | 35.00 | 490.00 | |
63 | 误码仪 | 14 | 15.00 | 210.00 | |
64 | 光谱仪 | 14 | 13.00 | 182.00 | |
65 | 回损仪 | 14 | 16.00 | 224.00 | |
66 | 网络数据分析仪 | 7 | 45.00 | 315.00 | |
67 | 宽谱光源 | 17 | 5.00 | 85.00 | |
68 | 光功率计 | 17 | 0.35 | 5.95 | |
69 | 热流仪 | 14 | 15.00 | 210.00 | |
70 | 自动化云检测平台 | 1 | 30.00 | 30.00 | |
71 | 高低温测试箱 | 14 | 3.00 | 42.00 | |
72 | 老化房 | 2 | 30.00 | 60.00 | |
73 | EMC测试平台 | 2 | 5.00 | 10.00 | |
74 | ESD测试平台 | 2 | 8.00 | 16.00 | |
75 | 振动测试平台 | 2 | 5.00 | 10.00 | |
76 | 环保设备 |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2 | 26.10 | 52.19 |
77 | 污水净化系统 | 1 | 32.00 | 32.00 | |
合计 | 360 | - | 9,643.14 |
注:部分设备名称相同但单价存在差异系设备规格不同。
(3)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软件246.18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0.84%。购置软件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软件名称 | 数量(套)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 | 1 | 226.00 | 226.00 |
2 | 自动化测试软件系统 | 2 | 10.09 | 20.18 |
合计 | 3 | - | 246.18 |
(4)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为811.38万元,预算费用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市场价格合理估算而得,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费用(万元) | 备注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251.92 |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
2 | 勘察设计费 | 305.15 | 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2002) |
3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219.49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4 | 工程保险费 | 34.82 | 按土建工程费用0.35%收取 |
合计 | 811.38 |
(5)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拟购置21.16亩土地,土地使用权购置支出1,058.24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62%。
(6)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结合项目实际调研情况,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设备、工程成本变动因素和设备工艺调整因素,按土建工程费、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土地使用权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之和的5%计算,为1,099.52万元。
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7)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所需的6,160.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等因素的影响,并参考公司报告期周转率平均水平,同时结合项目预测的经营数据测算得出。
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三)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其投资属性、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4,706.9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占比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属性 |
1 | 建设投资 | 11,198.20 | 76.14% | 10,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 |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 9,040.00 | 61.47% | 9,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1 | 硬件设备购置费 | 3,390.00 | 23.05% | 3,390.00 | 资本性支出 |
1.1.2 | 软件工具购置费 | 5,650.00 | 38.42% | 5,610.00 | 资本性支出 |
1.2 | 建筑工程 | 2,158.20 | 14.67% | 1,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2.1 | 场地购置费用 | 1,962.00 | 13.34% | 1,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2.2 | 装修工程费 | 196.20 | 1.33% | -- | 资本性支出 |
2 | 预备费 | 559.91 | 3.81% | -- | 非资本性支出 |
3 | 项目实施费用 | 2,440.36 | 16.59% | -- | 非资本性支出 |
3.1 | 研发人员工资 | 1,968.66 | 13.39% | -- | 非资本性支出 |
3.2 | 推广费用 | 471.70 | 3.21% | -- | 非资本性支出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508.51 | 3.46% | -- | 非资本性支出 |
合计 | 14,706.98 | 100.00% | 10,000.00 |
2、投资金额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硬件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设备3,390.00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3.05%。购置设备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额(万元) |
1 | 基础设施 | 高性能服务器 | 台 | 100 | 11.30 | 1,130.00 |
2 | 信创服务器 | 台 | 4 | 22.60 | 90.40 | |
3 | 服务设备 | 小型SDWAN接入网关 | 台 | 50 | 1.13 | 56.50 |
4 | 中型SDWAN接入网关 | 台 | 10 | 16.95 | 169.50 | |
5 | 大型SDWAN接入网关 | 台 | 10 | 56.50 | 565.00 | |
6 | 智慧边缘服务网关 | 台 | 10 | 84.75 | 847.50 | |
7 | 深度威胁数据检测引擎 | 台 | 2 | 101.70 | 203.40 | |
8 | 便携式高级安全服务单元 | 台 | 10 | 3.39 | 33.90 | |
9 | 日志集中化系统 | 台 | 2 | 33.90 | 67.80 | |
10 | 安全 | 安全系统 | 台 | 4 | 56.50 | 226.00 |
合计 | 202 | 3,390.00 |
(2)软件工具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软件金额为5,650.00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8.42%。购置软件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软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额(万元) |
1 | SDWAN管理平台 | 套 | 1 | 226.00 | 226.00 |
2 | 安全云接入 | 套 | 20 | 16.95 | 339.00 |
3 |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 | 套 | 1 | 339.00 | 339.00 |
4 | 安全资源池平台 | 套 | 2 | 142.38 | 284.76 |
5 | 资源监控系统 | 套 | 1 | 113.00 | 113.00 |
6 | 云隔离防护系统 | 套 | 1 | 293.80 | 293.80 |
7 | 云病毒防护组件 | 套 | 50 | 6.55 | 327.70 |
8 | 云入侵防护组件 | 套 | 50 | 6.22 | 310.75 |
9 | 云流量审计组件 | 套 | 50 | 4.75 | 237.30 |
10 | 云操作审计组件 | 套 | 50 | 9.61 | 480.25 |
11 | 云漏洞发现组件 | 套 | 50 | 10.17 | 508.50 |
12 | 云安全日志采集系统 | 套 | 2 | 28.25 | 56.50 |
13 | 云主机防护系统 | 套 | 1,000 | 0.57 | 565.00 |
14 | 威胁诱捕系统 | 套 | 5 | 22.60 | 113.00 |
15 | 安全服务边缘云系统 | 套 | 1 | 540.14 | 540.14 |
16 | 安全操作系统 | 套 | 5 | 11.30 | 56.50 |
17 | 安全终端防病毒软件 | 套 | 200 | 0.90 | 180.80 |
18 | 网络安全威胁情报系统 | 套 | 1 | 226.00 | 226.00 |
19 | 网络空间测绘系统 | 套 | 1 | 226.00 | 226.00 |
20 | 网络智慧编排系统 | 套 | 1 | 226.00 | 226.00 |
合计 | 1,492 | 5,650.00 |
(3)项目场地的购置与装修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2,158.20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4.67%,其中场地购置费为1,962.00万元,装修费用为196.20万元。本项目拟购置600.00平方米房产作为研发场所。场地购置与装修单价参照当地标准进行估算。
序号 | 功能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购置单价 (元/平方米) | 装修单价 (元/平方米) | 总成本 (万元) |
1 | 研发与办公 | 500.00 | 32,700.00 | 3,270.00 | 1,798.50 |
2 | 研发办公配套 | 100.00 | 32,700.00 | 3,270.00 | 359.70 |
合计 | 600.00 | - | - | 2,158.20 |
(4)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结合项目实际调研情况,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设备、软件变动因素和场地购置与装修单价调整因素,按场地购置费、装修费、硬件设备购置费和
软件购置费之和的5%计算,为559.91万元。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5)项目实施费用
本项目实施费用2,440.36万元,主要由项目人员工资以及项目推广费用组成,占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6.59%。
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所需的508.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等因素的影响,并参考同行报告期周转率平均水平,同时结合项目预测的经营数据测算得出。
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其投资属性、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4,137.9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占比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属性 |
1 | 建设投资 | 21,021.69 | 87.09% | 21,000.00 | 资本性支出 |
1.1 |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 15,985.89 | 66.23% | 15,965.00 | 资本性支出 |
1.1.1 | 硬件设备购置费 | 9,678.28 | 40.10% | 9,670.00 | 资本性支出 |
1.1.2 | 软件工具购置费 | 6,307.61 | 26.13% | 6,295.00 | 资本性支出 |
1.2 | 建筑工程 | 5,035.80 | 20.86% | 5,035.00 | 资本性支出 |
1.2.1 | 场地购置费用 | 4,578.00 | 18.97% | 4,578.00 | 资本性支出 |
1.2.2 | 装修工程费 | 457.80 | 1.90% | 457.00 | 资本性支出 |
2 | 预备费用 | 1,051.08 | 4.35% | -- | 非资本性支出 |
3 | 项目实施费用 | 2,065.20 | 8.56% | -- | 非资本性支出 |
合计 | 24,137.98 | 100.00% | 21,000.00 | - |
2、投资金额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硬件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设备金额9,678.28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40.10%。购置设备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部门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总金额 (万元) |
1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研究中心 | 测试仪表 | 频率计 | 台 | 4 | 5.00 | 20.00 |
2 | 多业务测试仪 | 套 | 4 | 6.00 | 24.00 | ||
3 | 网络测试仪 | 套 | 4 | 80.00 | 320.00 | ||
4 | 网络测试仪 | 套 | 12 | 25.00 | 300.00 | ||
5 | 光功率计 | 套 | 4 | 0.50 | 2.00 | ||
6 | 网络测试仪 | 套 | 4 | 180.00 | 720.00 | ||
7 | 网络测试仪 | 套 | 12 | 30.00 | 360.00 | ||
8 | 高低温试验箱 | 台 | 4 | 6.00 | 24.00 | ||
9 | 开发工具 | 数字万用表 | 套 | 8 | 11.00 | 88.00 | |
10 | 示波器 | 套 | 8 | 15.00 | 120.00 | ||
11 | 服务器 | 套 | 16 | 2.50 | 40.00 | ||
12 | 电脑工作站 | 台 | 4 | 1.50 | 6.00 | ||
13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研发中心 | 开发设备 | 示波器 | 台 | 35 | 8.00 | 280.00 |
14 | 误码仪 | 台 | 15 | 8.00 | 120.00 | ||
15 | 光谱仪 | 台 | 13 | 5.00 | 65.00 | ||
16 | 回损仪 | 台 | 16 | 5.00 | 80.00 | ||
17 | 网络数据分析仪 | 台 | 45 | 5.00 | 225.00 | ||
18 | 宽谱光源 | 台 | 5 | 10.00 | 50.00 | ||
19 | 光功率计 | 台 | 1 | 20.00 | 20.00 | ||
20 | 数据交换机、5G基站设备 | 台 | 40 | 1.00 | 40.00 | ||
21 | 老化箱及其他 | 台 | 7 | 1.00 | 7.00 | ||
22 | 研发检测设备 | 天线测试系统 | 台 | 2 | 356.66 | 713.31 | |
23 | 步入式恒温湿环境仓 | 台 | 5 | 33.80 | 169.02 | ||
24 | 弱冲水试验系统 | 台 | 2 | 4.83 | 9.66 | ||
25 | 高加速冲击系统 | 台 | 5 | 35.74 | 178.68 | ||
26 | 紫外光耐气候试验箱 | 台 | 2 | 3.48 | 6.95 | ||
27 | 复合盐雾仓 | 台 | 3 | 20.28 | 60.85 | ||
28 | 功率传感器 | 台 | 3 | 2.90 | 8.69 | ||
29 | 功率放大器 | 台 | 3 | 2.32 | 6.95 |
序号 | 部门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总金额 (万元) |
30 | 天线测试系统 | 套 | 1 | 637.90 | 637.90 | ||
31 | 网络分析仪 | 台 | 5 | 9.18 | 45.88 | ||
32 | 台式无源互调测试仪 | 套 | 5 | 7.97 | 39.84 | ||
33 | 天线测试转台 | 台 | 6 | 17.87 | 107.21 | ||
34 | 多路数据记录仪 | 套 | 2 | 0.57 | 1.15 | ||
35 | 便携式合金分析仪 | 套 | 5 | 26.85 | 134.25 | ||
36 | 多端口网分测试系统 | 套 | 3 | 9.62 | 28.86 | ||
37 | 互调暗室 | 台 | 1 | 13.04 | 13.04 | ||
38 | 圆桶暗室 | 台 | 1 | 2.41 | 2.41 | ||
39 | 天线测试系统 | 套 | 2 | 356.66 | 713.31 | ||
40 | 射频功率放大器 | 台 | 3 | 3.02 | 9.06 | ||
41 | 互调暗室 | 台 | 6 | 68.97 | 413.81 | ||
42 | 振动控制器 | 台 | 2 | 6.33 | 12.66 | ||
43 | 金属镀层测厚分析仪 | 套 | 6 | 13.15 | 78.91 | ||
44 | 5G频谱仪 | 台 | 2 | 113.00 | 226.00 | ||
45 | 5G信号源 | 台 | 2 | 56.50 | 113.00 | ||
46 | 5G核心网 | 台 | 2 | 56.50 | 113.00 | ||
47 | 振动台 | 台 | 6 | 21.04 | 126.25 | ||
48 | 计算机、服务器购置费 | UPSIBM机架服务器 | 套 | 8 | 7.60 | 60.77 | |
49 | X射线荧光光谱 | 台 | 3 | 14.10 | 42.30 | ||
50 | IBM服务器 | 台 | 5 | 2.26 | 11.30 | ||
51 | 边缘计算研究中心 | 测试仪表 | 网络测试仪 | 套 | 4 | 30.00 | 120.00 |
52 | 开发工具 | 电脑工作站 | 台 | 5 | 1.70 | 8.48 | |
53 | 网络设备及服务器 | GPU服务器 | 台 | 60 | 22.60 | 1,356.00 | |
54 | 服务器 | 套 | 100 | 4.52 | 452.00 | ||
55 | 路由器 | 台 | 10 | 11.30 | 113.00 | ||
56 | 交换机 | 台 | 20 | 9.04 | 180.80 | ||
57 | 5G边缘智能网关 | 台 | 200 | 1.13 | 226.00 | ||
58 | 防火墙 | 台 | 10 | 22.60 | 226.00 | ||
合计 | 771 | - | 9,678.28 |
注:部分设备名称相同但单价存在差异系设备规格不同。
(2)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购置软件金额6,307.61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6.13%。购置软件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部门 | 软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万元) | 购置成本 (万元) |
1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研究中心 | 三维设计软件 | 套 | 4 | 4.75 | 18.98 |
2 | 计算机辅助制造软件 | 套 | 4 | 12.43 | 49.72 | |
3 | 电气设计软件 | 套 | 6 | 7.91 | 47.46 | |
4 | 虚拟机 | 套 | 50 | 11.30 | 565.00 | |
5 | OracleJDK | 套 | 40 | 9.04 | 361.60 | |
6 | Oracledatabase | 套 | 16 | 54.24 | 867.84 | |
7 | 程序设计软件 | 套 | 16 | 7.74 | 123.85 | |
8 | 电子设计软件 | 套 | 12 | 16.95 | 203.40 | |
9 | 电子通信产品开发系统软件 | 套 | 2 | 8.48 | 16.95 | |
10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研究中心 | 天线测量自动软件 | 套 | 1 | 0.97 | 0.97 |
11 | AutocadMechanical2016ruanjian(19138581-8582) | 套 | 1 | 12.36 | 12.36 | |
12 | 浪擎备份容灾.杀毒软件 | 套 | 1 | 20.17 | 20.17 | |
13 | 思普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V6.0(PLM) | 套 | 1 | 13.02 | 13.02 | |
14 | CreoEssentials绘图软件 | 套 | 1 | 17.38 | 17.38 | |
15 | 5G协议栈 | 套 | 1 | 339.00 | 339.00 | |
16 | 5G基带软件 | 套 | 1 | 565.00 | 565.00 | |
17 | 边缘计算研究中心 | 虚拟化软件 | 套 | 3 | 33.90 | 101.70 |
18 | 数据库 | 套 | 3 | 33.90 | 101.70 | |
19 | 视频编解码和处理平台 | 套 | 1 | 565.00 | 565.00 | |
20 | 5GUPF软件 | 套 | 3 | 90.40 | 271.20 | |
21 | 容器平台软件 | 套 | 3 | 135.60 | 406.80 | |
22 | 私有云平台 | 套 | 3 | 226.00 | 678.00 | |
23 | 多云管理MSP平台 | 套 | 1 | 226.00 | 226.00 | |
24 | 视频加解密软件 | 套 | 3 | 56.50 | 169.50 | |
25 | 边缘智能计算云集中管理系统 | 套 | 1 | 565.00 | 565.00 | |
合计 | 178 | - | 6,307.61 |
(3)项目场地的购置与装修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5,035.80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0.86%,其中场地购置费为4,578.00万元,装修费用为457.80万元。本项目拟购置1,400.00平方米房产作为新一代承载网产品研究中心、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研究中心和边缘计算研究中心。场地购置与装修单价参照当地标准进行估算。
序号 | 部门 | 面积 (平方米) | 购置单价 (元/平方米) | 装修单价 (元/平方米) | 总成本 (万元) |
1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研究中心 | 600.00 | 32,700.00 | 3,270.00 | 2,158.20 |
2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研究中心 | 400.00 | 32,700.00 | 3,270.00 | 1,438.80 |
3 | 边缘计算研究中心 | 400.00 | 32,700.00 | 3,270.00 | 1,438.80 |
合计 | 1,400.00 | - | - | 5,035.80 |
(4)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结合项目实际调研情况,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设备、软件变动因素和场地购置与装修单价调整因素,按场地购置费、装修费、硬件设备购置费和软件购置费之和的5%计算,为1,051.08万元。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5)项目实施费用
本项目实施费用2,065.20万元,系研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占项目总投资金额的8.56%。
该部分费用将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2-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均尚未进行投入,公司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2-3、结合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分析说明补流比例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使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本次补流比例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
管要求》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本次补流比例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土地使用权等资本性支出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万元的27.78%,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二)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使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1、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合理性的测算
项目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引起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0年至2022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经测算发行人未来三年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度营业收入 | 2018年度营业收入 | 2019年度营业收入 | 预计未来三年平均增长率 | 2020年末/年度 | 2021年末/年度 | 2022年末/年度 | — |
营业收入 | 92,851.07 | 119,036.54 | 171,763.34 | 10% | 188,939.67 | 207,833.64 | 228,617.01 | — |
项目 | 2017年末 | 2018年末 | 2019年末(A) | 2019年末占比 | 2020年预测期末(B) | 2021年预测期末(C) | 2022年预测期末(D) | 变动量(E=D-A) |
应收账款 | 15,364.11 | 42,248.47 | 88,609.87 | 51.59% | 97,470.86 | 107,217.94 | 117,939.74 | 29,329.87 |
应收票据 | 0.00 | 1,032.38 | 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预付款项 | 2,313.94 | 5,500.54 | 3,933.39 | 2.29% | 4,326.73 | 4,759.40 | 5,235.34 | 1,301.95 |
存货 | 1,493.38 | 3,395.99 | 11,511.06 | 6.70% | 12,662.17 | 13,928.38 | 15,321.22 | 3,810.16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19,171.43 | 52,177.38 | 104,054.32 | 60.58% | 114,459.75 | 125,905.73 | 138,496.30 | 34,441.98 |
应付账款 | 10,613.12 | 10,925.51 | 25,438.67 | 14.81% | 27,982.54 | 30,780.79 | 33,858.87 | 8,420.20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预收款项 | 47.22 | 187.20 | 272.78 | 0.16% | 300.06 | 330.06 | 363.07 | 90.29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10,660.34 | 11,112.71 | 25,711.45 | 14.97% | 28,282.60 | 31,110.85 | 34,221.94 | 8,510.49 |
流动资金 占用 | 8,511.09 | 41,064.67 | 78,342.87 | 45.61% | 86,177.16 | 94,794.87 | 104,274.36 | 25,931.49 |
上述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6.01%。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绩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下游市场发展等因素,结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宏观环境、经济形势、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谨慎假设公司2020年收入增速为10%,其后年度收入增速为10%;
3)假设发行人未来三年的流动现金需求等于经营性流动负债低于经营性流动资产的部分;
4)由于发行人在2019年现金收购了深圳兆能51%股权,智慧家庭业务高速增长,资产负债结构在持续变化。最近一年公司财务情况更能反映公司目前最新的业务结构,故假设2019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中各科目占营业收入比例适用于未来三年。
由上可见,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缺口为25,931.4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缺口。
2、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1-9月 | 2019年度 | 较2018年同期增长 | 2018年度 | 较2017年 同期增长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166,865.44 | 171,763.34 | 44.29% | 119,036.54 | 28.20% | 92,851.07 |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上升44.29%,主要系由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公司报告期内积极布局智慧家庭产品以及5G通信市场,智慧家庭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期,其收入规模和占比持续增长所致。随着公司不断拓宽和丰富产品线,公司将面临着持续性的资金需求,仅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3、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761.22 | -7,912.51 | -4,994.72 | 16,857.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3.16 | -19,072.01 | -4,086.30 | -20,140.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29.98 | 50,479.39 | 22,965.23 | 14,471.6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636.20 | 23,512.40 | 13,884.21 | 11,188.28 |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逐年下降且出现负数,主要是由于:①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兆能从事智慧家庭业务,生产IPTV机顶盒、网关及路由器等通信设备,主要销售给通信运营商。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智慧家庭业务迎来了高速发展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但通信运营商客户普遍回款速度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降低;②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在100.00%左右,发行人从上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均及时付款。依靠现有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难以满足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因此,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4、资产构成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209,566.73 | 84.04 | 179,739.77 | 81.00 | 99,110.54 | 77.82 | 55,660.33 | 68.85 |
非流动资产 | 39,806.98 | 15.96 | 42,167.63 | 19.00 | 28,252.32 | 22.18 | 25,179.00 | 31.15 |
资产总计 | 249,373.71 | 100.00 | 221,907.40 | 100.00 | 127,362.86 | 100.00 | 80,839.3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85%、77.82%、
81.00%、84.04%,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28,392.08 | 13.55 | 69,694.13 | 38.78 | 44,876.60 | 45.28 | 30,725.17 | 55.20 |
应收票据 | - | - | - | - | 1,032.38 | 1.04 | - | - |
应收账款 | 132,926.56 | 63.43 | 88,609.87 | 49.30 | 42,248.47 | 42.63 | 15,364.11 | 27.60 |
应收款项融资 | 11,151.57 | 5.32 | 1,393.67 | 0.78 | - | - | - | - |
预付款项 | 13,648.02 | 6.51 | 3,933.39 | 2.19 | 5,500.54 | 5.55 | 2,313.94 | 4.16 |
其他应收款 | 4,852.52 | 2.32 | 4,480.39 | 2.49 | 1,900.88 | 1.92 | 525.32 | 0.94 |
存货 | 18,407.24 | 8.78 | 11,511.06 | 6.40 | 3,395.99 | 3.43 | 1,493.38 | 2.68 |
其他流动资产 | 188.75 | 0.09 | 117.26 | 0.07 | 155.68 | 0.16 | 5,238.41 | 9.41 |
流动资产合计 | 209,566.73 | 100.00 | 179,739.77 | 100.00 | 99,110.54 | 100.00 | 55,660.3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构成,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49%、91.33%、94.48%和85.76%,占比较高,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0,725.17万元、44,876.60万元、69,694.13万元和28,392.08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7年末增长14,151.4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设立的子公司嘉兴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所致。发行人201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8年末增加24,817.5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9年到账以及新增借款所致。发行人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41,302.05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从事的智慧家庭业务高速增长引起的,智慧家庭业务前期投入的流动资金较多,而客户回款相对较慢,导致公司2020年9月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9月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票据 | - | - | 1,032.38 | - |
应收账款 | 132,926.56 | 88,609.87 | 42,248.47 | 15,364.11 |
预付款项 | 13,648.02 | 3,933.39 | 5,500.54 | 2,313.94 |
存货 | 18,407.24 | 11,511.06 | 3,395.99 | 1,493.38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164,981.82 | 104,054.32 | 52,177.38 | 19,171.43 |
应付票据 | - | - | - | - |
应付账款 | 28,973.18 | 25,438.67 | 10,925.51 | 10,613.12 |
预收款项 | 171.57 | 272.78 | 187.20 | 47.22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29,144.75 | 25,711.45 | 11,112.71 | 10,660.34 |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 135,837.07 | 78,342.87 | 41,064.67 | 8,511.09 |
公司2019年度、2020年1-9月需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78,342.87万元、135,837.07万元,所需流动资金大幅增长,主要系发行人从事的智慧家庭业务高速增长引起的,智慧家庭业务前期投入的流动资金较多,而客户回款相对较慢。对于该等规模较大、持续性的资金占用金额,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可靠的流动资金保障。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流比例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具有合理性。
2-4、请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文字,披露募投项目的具体应用场景、运营模式、性能特点和盈利模式,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一)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应用场景和性能特点
本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性能特点、应用场景如下表所示:
项目产品 | 主要用途 | 应用场景 | 示意图 | 性能特点 |
5G基站 天线 | 主要用于通信基站和手机等移动通信设备之间的无线通信信号发送和接收。 | 主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站网络建设用途,适用于移动全网建设,多用于城区,可新建也可旧址改造。 | (1)外罩采用玻璃钢或UPVC外罩,采用拉挤制作,保证抗老化、抗紫外线要求;下端盖采用ABS+PC(V0)(抗紫外线)制作,通过丝印标示频段、极化等产品信息; (2)馈电网络的移相器采用成熟的铜管移相器方案,馈电槽采用PCB馈电槽或压铸馈电槽,保证性能稳定; (3)安装支架采用可调倾角支架,便于现场安装; (4)在可靠性设计方面,重要受力位置紧固件采用耐落螺丝或放松螺母。 | |
小基站 | 主要用于覆盖5G信号不容易穿透的建筑物内的无线通信信号。 | 小基站通常覆盖小型区域诸如室内(办公室、商场、火车站、证券交易所等),甚至还可以覆盖飞机内区域。在蜂窝网络中,毫微蜂窝通常用于将覆盖范围延伸到户外信号无法穿透的室内区域,或者在电话使用密度的地区(如火车站或体育场)增加网络容量。这些地区是传统宏基站难以覆盖或覆盖成本昂贵的区域。 | (1)扩展性、一体化5G小基站均支持 4 通道,每通道250mw或者2W输出,每通道射频频率范围 2515MHz-2675MHz、4800MHz-4900MHz; (2)信号带宽可支持单 5G NR 载波,每载波为 40MHz、60MHz 或 100MHz。可应用于室内覆盖、园区覆盖、井下通信覆盖、智慧灯杆等多种场景。 |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募投项目对外采购主要为原材料采购,采购的原材料包括芯片、PCB板、配件及包材、结构件、塑胶与金属机壳、其他电子元器件等,市场供应比较充足。公司一般通过招投标或者直接市场询价方式从市场上公开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募投项目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鉴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演进较快、市场需求多变、订单量大、交付周期短、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对公司生产组织能力要求较高,为应对上述行业特点,提高生产管理效率,降低固定设备的投入,公司在已有智慧家庭业务中引进了智能制造的生产管理理念,基于已有的管理经验和生产组织能力,以实现“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本募投项目将借助已有生产经验、结合行业特点搭建完善的生产体系。本募投项目公司建成后,负责生产的部门主要为生产管理部,该部门下设生产部、品质部和工程部,在接到市场部的客户订单或客户传递的需求预测后,生产部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在具体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生产部严格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操作,对每个生产环节进行质量和工艺的控制;品质部则通过采购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及最终成品检验三重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工程部提供工程技术保障,合理规划生产工序、确保生产效率等。
(3)销售和盈利模式
本募投项目未来的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主要面对通信运营商客户。
公司获取客户和订单方式以招投标为主,积极参加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就相关物资、工程项目组织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比选、公开询价等方式),投标入围后取得供应商资格,获取客户和订单。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国内主要通信运营商为控制成本、质量和服务,采购设备及服务主要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目前,通信运营商的招投标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技术、价格、商务、服务等。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按
期进行招标集采活动,对入围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质条件限制,完成招标并确定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产品的价格及金额(或份额)后,实际采购活动由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的下属各省市分公司执行,由各分公司以订单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具体采购需求,公司按订单需求组织生产,产品检验合格包装后送达交货地点。
3、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1)与现有业务的联系
本募投项目是公司对现有智慧家庭业务产品品类的丰富和深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兆能专业从事宽带网络终端设备、通信网络设备、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营智慧家庭网关(GPON)、IPTV/OTT终端等网络智能终端设备。目前深圳兆能的产品及服务已经广泛进入通信网络中的接入与家庭组网系统、数字视讯、智能家居、政企应用与物联网五大产品线;同时,公司积极发挥核心科研技术队伍的创新才能,根据通信行业发展趋势开发新技术产品,后续将在5G通信市场领域持续发力,产品包括WiFi6、5G小基站、光模块等。深圳兆能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鉴于智慧家庭市场和5G通信市场规模未来几年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借助深圳兆能业务开展中所积累的在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等新技术研究和应用能力,利用公司的平台优势和市场经验,公司借助本募投项目进一步布局5G通信市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与现有业务的区别
产品/服务名称 | 现有产品 | 募投项目产品 |
接入组网系统 | 公司目前正在生产销售的融合网关产品主要作为家庭和企业用户的接入终端,提供稳定的接入传输功能。 | 基站天线主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站网络建设用途,承担信号接入、发送和信号范围调节等功能。 |
政企应用 | 公司目前正在生产销售的DCI设备主要用于通信机房内光信号的接收、处理、计算、储 | 小基站通常覆盖小型区域诸如室内(办公室、商场、火车站、证券交易所等),甚至还可以覆盖飞机内区域。在蜂窝网络中,毫微蜂窝通常用于将覆盖范围延伸到户 |
产品/服务名称 | 现有产品 | 募投项目产品 |
存及发送。外信号无法穿透的室内区域,或者在电话使用密度的地区(如火车站或体育场)增加网络容量。这些地区是传统宏基站难以覆盖或覆盖成本昂贵的区域。
(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应用场景和性能特点
本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性能特点、应用场景如下表所示:
(1)OTN设备
项目产品 | 主要用途 | 应用场景 | 示意图 | 性能特点 |
固定盒式CPEOTN设备 | 主要用于通讯信号的接收、处理和发送。 | (1)CPEOTN设备主要部署在客户机房或边缘的局端接入局所。该设备主要提供100Mbit/s及以上较大带宽业务的接入和承载,特殊要求下兼顾100Mbit/s以下(如:E1、10Mbit/s等)小颗粒业务的接入。 (2)CPEOTN设备通过线路侧IrDI接口与接入机房或业务汇聚机房的OTN设备相连,能够实现不同厂商OTN设备对接,能够实现对接入业务的汇聚、整合和疏导。 (3)CPEOTN设备与局端OTN设备之间可采用彩光接口实现不同厂家对接。 (4)CPEOTN设备经运营商统一的管控系统南向接口实现管理和接入业务的端到端管理。 | 支持E1、FE、GE、10GELAN、STM-1、STM-4等客户业务的固定数量接入,并传送到放置在接入机房或业务汇聚机房的OTN设备;该设备支持客户侧业务映射到OTN线路口,应支持实现开局上电免调测,其管理信息应通过部署在局端的OTN设备的GCC通道传递。 | |
插板式CPEOTN设备 | 支持FE、GE、10GELAN,100GE(可选)、STM-1,STM-4,STM-16、STM-64(可选)等客户业务接入和OTN承载,兼顾E1(可选)业务接入。 |
(2)SPN设备
产品种类 | 主要用途 | 应用场景 | 示意图 | NNI接口属性、性能 | UNI接口属性、性能 |
产品种类 | 主要用途 | 应用场景 | 示意图 | NNI接口属性、性能 | UNI接口属性、性能 |
SPN 接入设备 | 主要用于通讯信号的接收、处理和发送。 | SPN可以实现前传、中传、回传统一承载。对于中传/回传方案,可采用同一张网统一承载中传/回传,满足不同RAN侧网元组合需要,通过FlexE通道支持端到端网络硬切片;下沉L3功能至汇聚层甚至接入层;接入层引入50GE(BIDI),核心汇聚层引入100G/200G彩光方案。在前传中,对于接入光纤丰富的区域建议采用光纤直驱的方案承载,对于接入光纤缺乏、建设难度高的区域,可考虑采用前传SPN彩光方案承载。 | NNI接口用于SPN设备互连或穿通其他传送网设备,包括普通以太网接口和MTN接口。其中普通以太网接口包括GE、10GE、50GE、100GE等;MTN接口物理层速率包括50GE、100GE。 | UNI接口用于SPN设备和用户间连接,包括FE、GE、10GE、25GE、50GE、100GE等接口类型;还包括传统的TDM接口,如E1、STM-1等接口。 | |
SPN 汇聚设备 | NNI接口用于SPN设备互连或穿通其他传送网设备,包括普通以太网接口和MTN接口。其中普通以太网接口包括GE、10GE、50GE、100GE、200GE、400GE等;MTN接口物理层速率包括50GE、100GE、200GE、400GE。 | UNI接口用于SPN设备和用户间连接,包括FE、GE、10GE、25GE、50GE、100GE、200GE、400GE等接口类型;还包括传统的TDM接口,如E1、STM-1等接口。 | |||
SPN 核心设备 |
(3)5G前传用光模块
产品种类 | 主要用途 | 应用场景 | 示意图 | 性能特点 |
5G前传用25GLWDM光模块 | 主要用于光通信设备和光纤间的光电信号转换 | 满足中国通信运营商5G基站前传设备间光通信功能需求 | 以IEEE802.3-2018规范中400GELR8的8个波长为基础,按照800GHz通道间隔等距扩展的方式来实现12个波长,实现5G基站前传波分复用所需要12波25G彩光模块。 25GLWDM通过增加调顶功能实现局端(BBU端)彩光模块对于远端(AAU端)彩光模块的OAM功能,调顶方案可采用光层调顶和电芯片调顶,目前成熟的方案为光层调顶方式。 |
产品种类 | 主要用途 | 应用场景 | 示意图 | 性能特点 |
5G前传用25GMWDM光模块 | 满足中国移动运营商5G基站前设备间光通信功能需求 | 在成熟的CWDM前6波基础上进行左右偏移扩展为12波,采用非均匀的波长间隔,实现5G基站前传波分复用所需要12波25G彩光模块。25GMWDM通过增加调顶功能实现局端(BBU端)彩光模块对于远端(AAU端)彩光模块的OAM功能,调顶方案可采用光层调顶和电芯片调顶,目前成熟的方案为光层调顶方式。 |
(4)半有源波分设备
产品种类 | 主要用途 | 应用场景 | 示意图 | 性能特点 |
基于C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 | 主要用于通讯信号的接收、处理和发送。 | 满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5G基站前传设备数据传输需求 | 在目前成熟的无源CWDM波分系统基础上,通过将局端(BBU侧)纯无源CWDM波分系统升级半有源波分系统,实现对局端(BBU侧)彩光模块收发光功率、远端基站彩光收光等基本的网管功能。实现对于局端/远端光纤线路保护。 | |
基于L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 | 满足中国通信运营商5G基站前传数据传输需求 | |||
基于M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 | 满足中国移动运营商5G基站前传数据传输需求 |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相同,具体参见本回复报告之“2-4、(一)2、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
3、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1)与现有业务的联系
本募投项目是公司对现有智慧家庭业务产品品类的丰富和深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兆能专业从事宽带网络终端设备、通信网络设备、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营智慧家庭网关(GPON)、IPTV/OTT终端等网络智能终端设备。目前深圳兆能的产品及服务已经广泛进入通信网络中的接入与家庭组网系统、数字视讯、智能家居、政企应用与物联网五大产品线;
同时,公司积极发挥核心科研技术队伍的创新才能,根据通信行业发展趋势开发新技术产品,后续将在5G通信市场领域持续发力,产品包括WiFi6、5G小基站、光模块等。深圳兆能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鉴于智慧家庭市场和5G通信市场规模未来几年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借助深圳兆能业务开展中所积累的在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等新技术研究和应用能力,利用公司的平台优势和市场经验,公司借助本募投项目进一步布局5G通信市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与现有业务的区别
产品/服务名称 | 现有产品 | 募投项目产品 |
政企应用 | 公司目前正在生产销售的DCI设备主要用于通信机房内光信号的接收、处理、计算、储存及发送。 | OTN、SPN和半有源波分承载网设备采用成熟稳定方案,实现了高带宽低时延等性能特性。主要针对承载网传输中核心网络信息交换处理的升级扩容需求。 |
物联网 | 公司目前生产销售的空调云网关可以实现针对工业中央空调间的信号联通和交换。实现设备普遍联网、系统监控、能耗分析、故障定位等应用。 | 5G前传用光模块可以将通信设备信号接口与光缆相连,实现光电信号的互相转换。主要应用在光信号传输设备间的数据传输。 |
(三)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应用场景和性能特点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三种服务分别为安全接入组网、安全云互联组网和安全云服务,具体应用针对的客户性质、应用场景和性能特点如下表所示:
服务名称 | 主要用途 | 客户性质 | 应用场景 | 性能特点 |
安全 接入组网 | 在用户服务器与云安全中心建立联系 | 用户业务数据部署在自身数据中心或其他分支节点 | 通过安全接入服务接入到客户业务数据服务中心后,为客户提供组网、云安全编排服务。 | 简化网络架构,降低企业建网成本,分支企业可减少企业安全成本投入。 |
安全云 互联组网 | 在用户数据所在服务器与云安全中心建立联系 | 用户业务系统前端web或中间件部署在云内,后端核心数据存储在其他云环境中 | 降低企业运维复杂性;租户全功能自服务管理,实时端到端租户流量可视化。 |
服务名称 | 主要用途 | 客户性质 | 应用场景 | 性能特点 |
安全 云服务 | 为用户提供网络安全服务 | 为上述用户提供安全服务 | 部署在云内,根据不同客户对安全服务的需求编排后,提供丰富的安全增值服务,可实现多租户接入及管理,服务资源相互隔离,可兼容部署至飞腾、鲲鹏等信创服务器上。 | 降低云内客户运维复杂性;为云内客户提供L2-L7层安全能力;基于隧道技术,避免上云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窃取,保障入云数据完整性及可靠性 |
项目建成后的云安全服务主要步骤为安全接入、业务编排组网、安全服务交付三个步骤,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接入方法,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客户业务系统数据所在地 | 安全接入 | 业务编排组网 | 安全服务交付 |
客户 自有服务器 | 实体CPE终端部署在客户自有服务器机房,给予服务授权 | 通过安全接入服务接入到客户业务数据服务中心后,通过自助式安全服务门户,实现自动化的订单流程管理,自主进行安全服务链编排、自定义安全防护策略;根据客户具体需求为客户提供组网、云安全编排服务。 | 根据编排需求调用安全服务,提供可满足云等保二级、三级等所需的丰富的安全组件,包括下一代防火墙、入侵防御、病毒防护WEB应用防火墙等;可实现安全防护性能的弹性扩容;通过丰富的图表和统计数据展示,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告警信息、网络攻击趋势等 |
第三方 租用服务器 | 虚拟VCPE协议部署在第三方租用服务器管理平台中,给予服务授权 |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以平台租用的形式向连锁商超、中小企业、上云入云企业提供安全接入组网、安全云互联组网以及安全云服务,实现对网络及服务统一编排与管理,私有云或企业用户按需开通安全防护、网络加速、流量管理、内容审计等增值服务,公司按年收取租用服务费。具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如下表所示:
服务名称 | 最终服务客户 | 拟实现功能 | 盈利模式 |
安全接入组网 | 企业用户 | 实现网络服务的一站入云,增强网络开放性、敏捷性和可扩展性;按需开通云服务资源,租户可以按照云的租用习惯按需开通云安全能力;端到端自动化,自动构建安全数据隧道,实现后端数据加密传输; 基于互联网的SD-WAN实现CPE、VCPE统一管理和 | 安全接入平台、安全运营平台租用,按年付费 |
安全云互联组网 | 企业用户、上云入云企业、家庭 | 安全接入平台、安全运营平台、 |
服务名称 | 最终服务客户 | 拟实现功能 | 盈利模式 |
分支机构的灵活组网部署;基于隧道技术,CPE、VCPE自动构建加密隧道,保证数据传输可靠性;基于业务需求,提供统一的安全策略和SLA网络服务。 | 安全SaaS服务租用,按年付费 | ||
安全 云服务 | 各类企业、家庭 | 提供可满足云等保二级、三级等所需的丰富的安全组件,包括下一代防火墙、入侵防御、病毒防护WEB应用防火墙等;自助式安全服务门户,实现自动化的订单流程管理,自主进行安全服务链编排、自定义安全防护策略;可实现安全防护性能的弹性扩容;通过丰富的图表和统计数据展示,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告警信息、网络攻击趋势等,保障业务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 安全运营平台、安全SaaS服务租用,按年付费 |
3、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本募投项目为公司新业务,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入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创新行业,有利于强化5G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完善公司的5G业务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目标为:
(1)通过全面建设企业研发中心,为公司5G通讯设备业务的中长期发展提供所需的创新技术。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新一代承载网产品、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以及边缘计算进行研制和创新,从而提升公司在5G领域的综合技术水平。
(2)通过场地购置进一步建设完善的研究开发综合性平台,引进网络测试仪、天线测试系统、高加速冲击系统、GPU服务器、5G UPF软件、电子通信产品开发系统软件、边缘智能计算云集中管理系统等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及软件,建立完善的研发环境,提高研发基础设施水平,为新一代承载网产品、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边缘计算等主要研发方向的关键工艺技术及新产品开发提供充足的保障,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3)将招聘和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扩大研发人员队伍,增强
公司研发能力,优化研发中心管理体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进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通过构建专属的研发及测试环境,完善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体系,对核心技术进行预研、技术攻关,从而紧跟业界技术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各个业务领域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研发中心未来将围绕以下研发方向开展技术研究,具体如下:
序号 | 研发方向 | 研发内容 | |
1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 | OTN盒式设备开发 | 基于中国联通与电信(OTN)总体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联通与电信(OTN)设备测试规范的OTN盒式设备。 |
2 | OTN插卡式设备开发 | 基于中国移动、联通(OTN)以及电信总体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移动、电信以及电信(OTN)设备测试规范的OTN插卡式设备。 | |
3 | SPN汇聚设备 | 基于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总体技术要求,以及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测试规范的SPN汇聚设备。 | |
4 | SPN核心设备 | 基于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总体技术要求,以及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测试规范的SPN核心设备。 | |
5 | 基于CWDM 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研发 | 基于25Gb/s和10Gb/s速率的CWDM的局端有源、远端无源的波分系统,中心波长1271nm~1491nm,分别支持15业务槽位5U、9业务槽位3U、6业务槽位2U的产品结构,开发主控板卡、12波业务板卡、6波业务板卡、光保护板卡、网管板卡,系统实现与国内主流5G\4G主设备厂家的基站设备互通和兼容。 | |
6 | 基于LWDM 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研发 | 基于25Gb/s速率的LWDM的局端有源、远端无源的波分系统,中心波长1269.23nm~1318.35nm,分别支持15业务槽位5U、9业务槽位3U、6业务槽位2U的产品结构,开发主控板卡、12波业务板卡、6波业务板卡、光保护板卡、网管板卡,同时开发网管软件、网络资源App,系统实现与国内主流4G/5G主设备厂家的基站设备互通和兼容。 | |
7 | 基于MWDM 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研发 | 基于25Gb/s速率的MWDM的局端有源、远端无源的波分系统,中心波长1267.5nm~1374.5nm,分别支持15业务槽位5U、9业务槽位3U、6业务槽位2U的产品结构,开发主控板卡、12波业务板卡、6波业务板卡、光保护板卡、网管板卡,同时开发网管软件、网络资源App,系统实现与国内主流4G/5G主设备厂家的基站设备互通和兼容。 |
序号 | 研发方向 | 研发内容 | |
8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 | 5G基站天线研发项目 | 频段覆盖3.4-3.6G,实现8*8 +2校准端口,采用四层贴片式式辐射单元,高度集成,同时解决辐射单元信号耦合问题;与供应商推进合作开发陶瓷滤波器和塑料偶极子两种核心部件。 |
9 | 智慧城市多功能微基站研发项目 | 将4G、5G基站天线与智慧城市建设相融合,研发一种新一代的智慧城市建站方案,满足智慧城市建设应用需求。功能包括移动通信、环保监测、治安监测、交通监测等。 | |
10 | 边缘计算 | 基于云原生的边缘智能计算平台 | 依托云原生架构,研发边缘计算平台,具备计算、存储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及调度能力,具备应用商店、容器镜像管理、应用管理等功能。 |
11 | 基于SDN的一键上云网络平台 | 基于SDN思想,研发快速上云的网络平台,具备安全加密,集中管控、自动化部署等能力。 | |
12 | 人工智能边缘推理平台 | 构建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边缘推理平台,形成中心云集中训练,边缘云分布推理的人工智能架构。 | |
13 | 5G边缘计算UPF平台 | 具有5G网络管理及用户端口功能:支持5G接入及网络管理、5G流量卸载。 |
以上信息已经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5、结合四个子项目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优劣势,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结合四个子项目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优劣势等方面分析,四个子项目的建设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行业发展趋势
国家政策的推动是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我国政府将5G纳入国家战略,视为实施国家创新战略的重点之一。《“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战略规划均对推动5G发展做出了明确部署。2017年两会期间,5G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6月6日,中国5G牌照正式发放,国家加快了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2020年3月4日,中央
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国家支持政策的密集出台与推进,加速了5G商用速度,推进了5G的建设速度,给基站天线和小基站带来巨大发展机遇。
2、市场需求状况
2019年,通信行业市场仍处于景气区间,但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更为激烈。2020年以来,从新冠肺炎全球爆发到中国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通信运营商对5G通信设备采购量不降反增。
根据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的研究报告,5G基站数量的增加将带动基站天线数量的增长。中国移动初期采用的工作频率为2.6GHz与TD-LTE工作频率相差不大,因此在相同发射功率下,单基站覆盖范围相近,所需基站数量与4G时期类似,考虑不会在全部区域大规模推广建设,预计所需基站数量为4G时期的0.8倍。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采用的3.5GHz工作频率,高于FDD-LTE的工作频率1.8GHz,在相同发射功率下,单基站覆盖半径仅为FDD-LTE的三分之二,因此覆盖面积不到FDD-LTE单基站的一半,考虑到5G不会在全部地区进行大规模建设,所需基站数量预计为4G时期的1.5倍。截至2017年底,4G宏基站数量共有389万站,共建设5年(2013-2017年),其中中国移动是187万站,中国联通85万站,中国电信117万站。由此估计5G建设时期宏基站数量将达到450万站,其中中国移动150万站,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300万站。一个基站对应三副天线,伴随5G基站建设,基站天线需求量有望达到1,350万副。
另外,技术升级将带来价格提升。伴随通信网络的发展,基站天线技术也不断演进,从最早的全向天线逐步发展成LTE时期的2x2和4x4MIMO(Multi-inputMulti-output)天线阵列。MIMO天线阵列利用多个天线同时实现信号的发送和接收,从而在不增加带宽的情况下大幅提升系统的数据吞吐量。5G时期,64TRMIMO基站天线将成为主流,其成本目前是4G的5倍以上。随着产业链的逐渐成熟,成本逐步下降,预计最终产品将达到4G的3倍左右。目前一副4G基站天线价格约为2,000元左右,则5G基站天线价格将达到6,000元,整
体基站天线市场规模将达到810亿元人民币,5G建设巅峰时期(2023年),预计市场规模将达到198亿元人民币。
另一方面,由于5G所使用频段频率较高,传统宏基站很难进行大范围覆盖,因此在高频段使用体积、功耗等较低的小基站实现深度、密集的覆盖是目前主流的方案。小基站功能和宏基站相似,但性能参数较低同时成本也更低,部署也更加灵活。根据上海贝尔的数据,每个宏基站周边至少需要3-10个小基站配套,以实现信号的深度覆盖。假设70%的5G宏基站建设在人群密集区域,平均需要4个小基站进行配套建设;30%的5G宏基站建设在空旷地区,平均需要1个小基站进行配套建设,则5G时期小基站数量将有望达到1,395万站,5G小基站总市场规模将达到279亿元人民币。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渗透,日益增长的智能化、高端化、品质化的消费升级需求将不断释放,未来随着5G规模建网启动,数据中心规模建设持续拉动,行业前景仍充满机会和希望。
3、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行业技术水平情况如下:
同行业 上市公司 | 技术水平 |
中天科技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全合成G.654 技术、FTTA光电混合技术、光纤预制棒技术、ODN技术、25/100G 高速率光模块技术以及10G PON技术。 |
烽火通信 | 光通信领域龙头,主要核心技术包括SPN FlexE/SE技术、网络云化技术、高速 WDM-PON 技术、家庭网关虚拟化技术、新型超大容量全光交换网络构架及关键技术、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纤传输技术等多个国家863、973项目,主导智慧城市系列国际标准制定。 |
光迅科技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封装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热分析与机械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 |
通宇通信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98-960MHz低频超宽频带的系列基站天线技术、1710-2690MHz高频超宽频带的系列基站天线技术、TD-SCDMA智能天线技术、TD-LTE智能天线技术、多频多系统共用基站天线技术、基站用双工器技术、合路器技术、塔顶放大器技术、6GHz-90GHz Class3及Class4微波天线技术。 |
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和行业惯例,通信设备领域大量市场份额被国内外通信巨头占据。通信运营商为了避免对巨头厂商形成依赖,在设备采购时会切分一部分采购额给中小通信设备制造厂商。相比较其他中小通信设备制造厂商,公司有以下优势:
(1)客户协同优势
凭借多年来移动阅读业务、智慧家庭业务的开发及运营经验积累,公司与通信运营商建立了深入的互惠互利合作模式,形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相较于其他中小通信设备制造厂商,更有利于公司获得通信运营商的信任和认同,从而获得采购订单。
(2)营销及服务优势
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下属省级及地级分公司数量繁多,遍布全国各地,营销服务网络的建立、完善和维护对于企业产品的销售和市场的拓展至关重要,中小通信设备制造厂商在短期内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难度较大,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进入壁垒;此外,通信运营商选定相关设备的供应商后,产品的后期维护服务主要由供应商负责,客户对供应商的服务要求非常高,而中小通信设备制造厂商要获得通信运营商的信任和认同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自身实力的不断提升。
公司在长期的移动阅读业务、智慧家庭业务运营中,已经建立起了高效、专业的营销服务网络,并组建了一支紧贴客户需求、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队伍,保证从产品设计到产品交付的每个细节,不断提升客户认可度与品牌影响力。
(3)品牌优势
通信运营商采购电信设备或者组件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按照其制定的入围要求来选定产品的年度供应商并确定采购份额。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其上市公司的平台和品牌影响力,更有利于获得采购订单。
4、发行人产品优劣势
发行人产品的优劣势分析如下表所示:
项目 | 产品 | 发行人的产品优势 | 发行人的产品劣势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5G 基站天线 | 性能稳定、发送/接收范围可调、便于安装维护。 | 暂无市场实际应用,较竞争对手相比市场经验尚浅。 |
小基站 | 信号稳定、适用于小型室内场所,可以覆盖传统宏基站信号无法穿透的室内场所,增加网络容量、降低覆盖成本。 |
(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新基建”战略的推进,5G、云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将迎来快速发展在5G阶段,新型网络架构、诸多新技术及应用特性的引入都对前传网络、中传/回传网络及承载传输能力等均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传输网络及接口能够支持超密集光纤部署、更高传输带宽、更大传输容量、更低时延、更高精度时间同步、更灵活组网、融合网络及新型接口,以及高可靠和低成本等大量新的需求。
2、市场需求状况
新一代承载网是5G无线接入网、核心网和云中心提供网络连接的基础网络,不仅为这些网络连接提供灵活调度、组网保护和管理控制等功能,还能提供带宽、时延、同步和可靠性等方面的性能保障,是实现移动通信的基础。我国政策大力支持5G网络和IDC建设,未来几年5G商用将快速发展,IDC通信网络建设进入高峰期,也迎来了通信运营商对传输网大规模投资,带动了承载网设备的市场需求。
三大运营商作为承载网设备市场的主要采购方,其每年在5G领域采购支出直接影响到市场总需求,三大运营商5G设备采购方面历史分析及预测如下:
(1)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加快推进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国移动定期报告,2018年资本开支1,671亿元,2019年资本开支为1,659亿元,2020年上半年资本开支为1,010亿元,预计2020年全年为1,798亿元,主要投入到积极推进5G网络建
设、打造云化基础设施等方面。
2018-2020年中国移动资本开支金额
数据来源:中国移动定期报告
(2)中国联通
中国联通有序布局推动5G业务发展,2020年上半年资本开支为257.7亿元,下半年随着5G技术、网络、终端和应用的逐步成熟,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强化价值经营,积极发挥联通5G独特竞争优势,以5G引领移动业务价值持续提升。
2018-2020年中国联通资本开支金额
数据来源:中国联通定期报告
注:中国联通2020年半年报披露资本开支257.7亿元,2020年下半年资本开支以等于2019年上半年资本开支数据预测。根据中国联通2017年8月28日发出的有关联通BVI认购新股份的通函,计划使用398.16亿元募集资金用作4G能力提升项目,195.87亿元募集资金用作5G网络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2017年至2019年4G项目动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5.80亿元、293.83亿元、38.53亿元,2019年与2020年上半年5G项目分别动用募集资金26.37亿元、83.16亿元。至2020年6月30日,4G项目计划使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5G项目尚未动用金额为86.34亿元。
中国联通发行新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4G和5G部分)
数据来源:中国联通定期报告
(3)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为快速形成5G网络能力,加快5G网络建设投资,近三年来公司的资本开支稳中有增。2020年上半年资本开支为431.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2%。2019年公司资本开支为775.57亿元,其中除5G以外的投资连续4年下降。2018年公司资本开支为749.40亿元。
65.80
293.83
293.83
38.53
38.53
26.37
26.37
83.16
83.16 | 86.34 |
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 |||||||||||||
单位:亿元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H1 | 剩余 | |||||||||
4G | 5G |
2018—2020年中国电信资本开支金额
数据来源:中国电信定期报告注:中国电信2020年半年报披露资本开支431.26亿元,2020年下半年资本开支以等于上半年资本开支数据预测由上可见,预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在2020年的资本开支金额将达到3,176亿元,而承载网设备市场的客户主要为通信运营商,运营商在通信行业的采购占据了承载网设备的大部分。未来几年是5G建设的高峰期,也迎来了运营商对传输网的大规模投资。根据天风证券《5G产业链专题:5G设备及应用行业深度研究》测算,最终5G传输网(不含骨干网)的市场空间为5,125亿元,是4G(相同测算方法下约为3,495亿元)的1.47倍,并且投资的高峰期预计在2021年,单年规模可达1,009亿元,从而带动了承载网设备的市场需求。
根据招商银行研究院《5G之网络篇--5G网络,新经济商业模式的基础设施》,5G传输网资本开支进入新上升周期,预计我国三大运营商在2019-2023年5G传输设备投资达到2600亿元,其中2021和2022年是传输设备的投资高峰期,5G需求带动传输设备市场新增长。
由此可以预测,承载网设备的市场需求在未来几年还将继续呈增长趋势。
749.40 | 775.57 |
431.26
431.26
431.26
0.0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00.00
1,000.00
0.0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00.00 1,000.00 | ||||||||
单位:亿元 | ||||||||
2018 | 2019 | 2020E |
3、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行业技术水平情况如下:
同行业 上市公司 | 技术水平 |
中天科技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全合成G.654技术、FTTA光电混合技术、光纤预制棒技术、ODN技术、25/100G高速率光模块技术以及10G PON技术。 |
烽火通信 | 光通信领域龙头,主要核心技术包括SPN FlexE/SE技术、网络云化技术、高速 WDM-PON技术、家庭网关虚拟化技术、新型超大容量全光交换网络构架及关键技术、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纤传输技术等多个国家863、973项目,主导智慧城市系列国际标准制定。 |
光迅科技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封装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热分析与机械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 |
详见本回复报告之“2-5、(一)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之“3、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情况”。
4、发行人产品优劣势
发行人产品的优劣势分析如下表所示:
项目 | 产品 | 发行人的产品优势 | 发行人的产品劣势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OTN设备 | 性能稳定、易于管理维护、满足通信运营商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要求。 | 暂无市场实际应用,较竞争对手相比市场经验尚浅 |
SPN设备 | 性能稳定、易于管理维护、满足通信运营商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要求。 | ||
半有源波分设备 | 性能稳定、易于管理维护、集故障定位、故障告警、故障预警等多附加功能于一身、满足通信运营商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要求。 | ||
5G前传用光模块 | 性能稳定、增加调顶功能实现局端(BBU端)彩光模块对于远端(AAU端)彩光模块的OAM功能、满足通信运营商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要求。 |
(三)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行业发展趋势
(1)政策环境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十九大报告指出,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之一,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网络安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的建设为网络安全发展创造了宝贵机遇。
(2)安全理念革新有望塑造产业新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是整体的、动态的、开放的、相对的、共同的,提出了网络安全新理念。网络安全攻防博弈对抗的本质,是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更为动态、综合的防御理念和能力。随着网络安全观的重建,一方面,企业网络安全需求将超越“合规”而更趋于贴合实际,需求更多样、更灵活,有助于打破“合规市场”的增长瓶颈,进一步打开安全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安全产品和服务的时效也将逐步受到重视,创新技术和服务得到认可,进一步增强产业活力,提升技术价值。
(3)万物互联下安全保障需求将不断催生安全新范式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网络安全产业白皮书(2017年)》,随着数字浪潮推动生产生活的各领域逐渐向数字化、网联化和智能化转型,终端和智能设备的泛在互联逐渐瓦解传统安全边界,工业互联网正演变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转型的基础设施。未来,随着软件定义安全逐渐走向主流,依靠虚拟化、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变革性技术打造全新安全生态和核心安全技术能力将成为大势所趋,构建解决保密、信任、隐私等固有安全问题的新范式,真正实现网络安全与物理安全的深度融合。
(4)网络安全产业生态协同开创产业发展新基调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网络安全产业白皮书(2017年)》,网络安全整体、动态、开放、相对、共同的特性,要求技术、产业以协同为理念发展
创新。未来产业协同的发力点,将主要聚焦在安全架构创新、情报共享、防御联动等方面:一是探索新型网络安全架构理念。科研院所、相关企业联合推进拟态安全等虚拟化异构安全体系、可信计算体系等技术体系架构创新应用,打通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衔接的绿色通道,力争以基础研究带动应用技术群体突破。二是促进威胁情报共享共用。威胁情报具有天然的共享属性。随着国家、行业、产业多层次的情报共享体系的逐步建立,威胁情报标准化规范化共享有望实现,从而打破安全厂商“各自为战”的防御局面,促进整体安全能力的共同提升。三是构建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防线。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追踪溯源等需求持续增加,将加速厂商间有效的防御联动机制建立。
(5)网络安全技术产品服务化转型趋势日益凸显
长期以来,安全服务作为安全产品的附加品,其重要性及价值往往被严重低估。但随着云计算技术的普及应用,云安全能力日益受到重视,云防火墙、云审计、DDoS攻击防御等云化产品快速发展,网络安全服务化的价值逐步得到认可,基于自动化、远程化、智能化的威胁监测、威胁情报等新兴模式逐步试点应用。网络形态的转变,倒逼着安全产品加速向服务形态转型,步入软件定义的时代,也将催生更加繁荣的安全服务市场。
(6)网络安全领域投资及并购持续加强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网络安全向更深层次渗透,更加细分化的技术领域、产品需求使得更多的技术创新不断的在中小企业中涌现出来。大型网络安全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形式完善产业与技术布局的情况将持续加强。
2、市场需求状况
2016—2021年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市场规模与增长率
数据来源:赛迪咨询
根据赛迪咨询发布的《2019中国网络安全发展白皮书》,2018年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持续完善优化,网络安全市场规范性逐步提升,政企客户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稳步增长,2018年市场整体规模达到495.2亿元。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物联网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投入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21年网络安全市场规模将达到926.8亿元。
3、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行业技术水平情况如下:
同行业 上市公司 | 技术水平 |
启明星辰 | 积极防御实验室(ADLab)、核研院、产品研发中心、泰合团队、北斗安全运营中心、VenusEye威胁情报中心、金睛监测与分析团队、VF安全咨询专家团、云安全团队、工业安全团队、安全系统集成团队等,构成了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
安恒信息 | 具有全网资产测绘技术、多协议解析与数据治理技术、运维访问控制审计技术、Web应用透明代理与深度攻击检测防护技术、基于网络流量的未知威胁及APT攻击检测技术、分布式漏洞发现与验证技术、基于云架构的安全扫描与监测技术、SaaS化云安全防护技术、云平台融合对接和统一编排管理技术、大数据深度安全检测与分析技术、态势感知分析与挖掘技术、物联网可信互联与智能防护技术、面向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的定量评估和全生命周期防护技术等。 |
同行业 上市公司 | 技术水平 |
深信服 | 具有上网行为管理技术、防火墙技术、SSLVPN技术、下一代防火墙技术、广域网优化技术等,是我国“IPSecVPN技术规范”及“SSLVPN技术规范”两项密码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单位,并受邀参与制定“信息安全技术第二代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通信审计产品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安全评价规范”等安全行业标准。 |
信息安全涉及信息系统的各个层面,细分领域较多,包括安全内容管理、VPN、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御等多个产品类型,市场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在我国主流的信息安全产品领域,每一细分市场的主要竞争厂商都在10家以上。尽管行业内厂商数量较多,但由于目前信息安全市场的细分程度较高,单一企业难以掌握信息安全领域的全部技术,市场总体的品牌集中度不高。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融合,信息安全产业政策的支持以及企业对信息安全投入的重视,近年来我国信息安全市场不断扩大,吸引了国际厂商对中国市场的投入,加剧了信息安全高端市场的竞争。此外,目前我国从事信息安全业务的公司较多,技术水准及产品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特征,行业竞争较激烈。
4、发行人产品优劣势
发行人产品的优劣势分析如下表所示:
项目 | 产品 | 发行人的产品优势 | 发行人的产品劣势 |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安全接入组网 | 一站式入云、简化网络架构,降低企业建网成本,分支企业可减少企业安全成本投入。 | 需要进一步研发出服务产品,较竞争对手相比市场经验尚浅。 |
云安全互联组网 | 降低企业运维复杂性、租户全功能自服务管理,实时端到端租户流量可视化。 | ||
安全云服务 | 通过丰富的图表和统计数据展示,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告警信息、网络攻击趋势等,保障业务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行业发展趋势
国家政策的推动始终是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我国政府将5G纳入国家战略,视为实施国家创新战略的重点之一。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全面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核心路由交换技术、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技术以及“未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强调加快推进5G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积极拓展5G应用领域。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和产业推进,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指出:持续支持5G核心芯片、关键元器件、基础软件、仪器仪表等重点领域的研发、工程化攻关及产业化,奠定产业发展基础;支持领先企业利用5G融合新技术,打造并提供行业云服务、能力开放平台、应用开发环境等共性平台。工信部发布《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突破工业数据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数据汇聚、建模分析、应用开发、资源调度和监测管理等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和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的部署和融合。国家支持政策的密集出台与推进,加速了5G商用速度,推进了5G的建设速度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传统移动通信主要利用移动台技术、基站技术、移动交换技术,对移动通信网络内的终端设备进行连接,解决移动体之间或移动体与固定体之间的通信。经过模拟制式的移动通信系统、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移动多媒体通信系统和高速移动通信系统等四代技术的发展,速度不断提升,延时与误码现象减少,技术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不断提升,为生产生活提供了灵活的信息交流方式。5G是全球未来五年内信息领域最重要的基础建设项目。2019年我国5G正式实现商用,5G技术开始广泛投入。5G网络建设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以及各行业应用投资,预计到2025年将累计带动超过3.5万亿元投资。
2、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行业技术水平情况如下:
同行业 上市公司 | 技术水平 |
中天科技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全合成G.654技术、FTTA光电混合技术、光纤预制棒技术、ODN技术、25/100G高速率光模块技术以及10G PON技术。 |
烽火通信 | 光通信领域龙头,主要核心技术包括SPN FlexE/SE技术、网络云化技术、高速WDM-PON技术、家庭网关虚拟化技术、新型超大容量全光交换网络构架及关键技术、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纤传输技术等多个国家863、973项目,主导智慧城市系列国际标准制定。 |
光迅科技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封装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热分析与机械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 |
通宇通信 | 主要核心技术包括98-960MHz低频超宽频带的系列基站天线技术、1710-2690MHz高频超宽频带的系列基站天线技术、TD-SCDMA智能天线技术、TD-LTE智能天线技术、多频多系统共用基站天线技术、基站用双工器技术、合路器技术、塔顶放大器技术、6GHz-90GHz Class3及Class4微波天线技术。 |
综合上述分析,四个子项目的建设具有充分的必要性。2-6、结合发行人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未来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需求等,说明各个子项目的预计成果、目前研发进展、发行人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如是,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发行人正在积极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人才培养引进和市场开拓,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经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本次募投项目中,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在建设期内,公司将继续大力完善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和市场储备,确保在项目正式投产前达到成熟状态。
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未来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需求
1、公司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在筹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公司积极与外部公司和研究机构合作开发募投项目所需的相关技术和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2月,公司与佰才帮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5G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委托对方定制开发小基站的相关硬件、软件、调试平台等内容,交付验收后,公司将获得小基站相关的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后,公司将尽快申请专利,用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未来产品的生产。
(2)2020年9月,公司与武汉瑞盈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公司委托对方定制开发承载网OTN设备的相关硬件、软件、功能等内容,交付验收后,公司获得OTN设备相关的知识产权。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样机已交付。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后,公司将尽快申请专利,用于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未来产品的生产。
(3)2020年12月,公司与武汉瑞盈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研发成果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武汉瑞盈通将其自主研发的承载网SPN设备技术成果有偿转让给公司,研发成果包括SPN接入式设备的原理文件、设计文档、软件、测试文档等,转让后公司将获得上述研发成果。上述研发成果取得后,主要用于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未来产品的生产。
(4)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兆能与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武汉飞沃将转让12个关于5G光模块的相关专利技术。上述专利技术取得后,主要用于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未来产品的生产。具体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 申请号/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权利人 |
1 | 201811064658.3 | 一种具有防护装置的双纤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序号 | 申请号/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权利人 |
SFP收发光模块 | |||
2 | 201811064018.2 | 一种抗电磁干扰的6G SFP+BIDI光模块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3 | 201720214413.9 | 一种SFP+模块解锁复位装置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4 | 201720208772.3 | 一种SFP和SFP+端口还回测试模块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5 | 201720208832.1 | 一种CFP4光模块测试装置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6 | 201920466721.X | 一种双通道光电模块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7 | 201920473666.7 | 一种可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 XFP光电模块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8 | 201820053440.7 | 一种用于CWDM波分复用 器的密封装置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9 | 201820054106.3 | 一种用于CWDM波分复用器 的传送装置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10 | 201820053520.2 | 一种CWDM波分复用器的自 动复位拉环结构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11 | 201820053645.5 | 一种CWDM波分复用器生 产用夹持装置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12 | 201820053650.6 | 一种带数字诊断监控功能的 CWDM波分复用器 | 武汉飞沃科技有限公司 |
(5)2021年1月,公司与浙江大学计算机软件研究所签署了《企校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合同约定双方在智能安全云服务领域开展合作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符合相关功能和性能要求的安全接入组网、安全云互联组网、安全云服务等。共同开发获得的新成果和技术,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上述研发成果取得后,主要用于智能云安全服务创新中心产品服务的开发维护。
根据前述安排,公司目前尚未形成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研发成果,但随着前述技术合作的推进,公司将尽快获得相关研发成果,确保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
2、公司未来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需求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5G产业发展
我国政府将5G纳入国家战略,视为实施国家创新战略的重点之一,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来规范、鼓励5G的发展,多措并举助力5G通信行业加快产业
结构升级。《“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战略规划均对推动5G发展做出了明确部署。2017年两会期间5G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6月6日中国5G牌照正式发放,国家加快了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2020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国家支持政策的密集出台与推进,加快了5G商用速度,推进了5G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5G传输速率扩容、5G建设带来基站天线、承载网技术的换代需求及网络安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通信网络的升级对基站天线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5G传输速率相较于4G出现了大幅度的提高,并具有低延时、大容量等特点,传统宏基站与天线难以满足5G的信息传输需求,高端、高科技的基站天线、小基站需求增长。
此外,传输设备与无线主设备一起占据通信网络产业链的大部分价值量,引领着通信产业链的发展。由于频率越高,波长越短,穿透能力则越差,覆盖范围越小,因此频率更高的5G需要更好的传输设备以及更密的网络,承载网需要全面升级换代。因此,5G的加速建设带动了承载网设备的换代需求。随着5G商用进程加速,产业链及应用领域随之发展,拉动承载网设备的市场需求,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物联网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投入将持续增加。根据赛迪咨询发布的《2019中国网络安全发展白皮书》,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持续完善优化,网络安全市场规范性逐步提升,政企客户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稳步增长,2018年市场整体规模达到
495.2亿元,预计到2021年网络安全市场规模将达到926.8亿元。中国网络安全服务市场规模在2021年将达到190.2亿元,增长率为39.4%,中国安全云服务市场规模在2021年将达到49.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7%。网络安全服务未来市场广阔。
(3)技术变革为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行业带来新机遇移动通信技术、核心路由交换技术、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技术等的技术变革为5G通讯及云数据中心通信等行业的发展扫清技术障碍,为5G通讯带来更广泛的应用场景,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有效保障行业信息的安全,持续扩大网络安全市场规模,提高行业的产业化能力和规模生产能力。
(二)各个子项目的预计成果、目前研发进展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的预计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预计未来可以具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的5G基站天线和小基站的生产能力,本募投项目预计研发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如下表所示:
未来产品 | 预计研发成果 | 目前研发进展 |
5G基站天线 | 预计研发出符合目前5G基站建设规范和性能指标要求的独立电调智能天线,主要性能达到如下: (1)外罩采用玻璃钢或UPVC外罩,采用拉挤制作,保证抗老化、抗紫外线要求;下端盖采用ABS+PC(V0)(抗紫外线)制作,通过丝印标示频段、极化等产品信息; (2)馈电网络的移相器采用成熟的铜管移相器方案,馈电槽采用PCB馈电槽或压铸馈电槽,保证性能稳定; (3)安装支架采用可调倾角支架,便于现场安装; (4)在可靠性设计方面,重要受力位置紧固件采用耐落螺丝或放松螺母。 | 公司将通过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委托开发、技术支持协议,招聘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等方式,积极推进未来产品/服务的研发、测试及产品化进程。 |
小基站 | 预计研发出符合目前5G基站建设规范和性能指标要求的小基站,主要性能达到如下: (1)扩展性、一体化5G小基站均支持 4 通道,每通道250mw或者2W输出,每通道射频频率范围 2515MHz-2675MHz、 4800MHz-4900MHz; (2)信号带宽可支持单 5G NR 载波,每载波为 40MHz、60MHz 或 100MHz。可应用于室内覆盖、园区覆盖、井下通信覆盖、智慧灯杆等多种场景。 | 已经与外部技术合作方签署《5G合作框架协议》,交付后发行人获得相关知识产权。 |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预计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预计未来可以具备符合相
关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的OTN设备、SPN设备、5G前传用光模块和半有源波分产品的生产能力,本募投项目项目预计研发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如下表所示:
未来产品 | 预计研发成果 | 目前研发进展 |
固定盒式CPEOTN设备 | 预计研发出符合目前承载网技术规范和性能指标要求的OTN承载网设备,未来设备主要支持E1、FE、GE、10GELAN、STM-1、STM-4等客户业务的固定数量接入,并传送到放置在接入机房或业务汇聚机房的OTN设备;该设备支持客户侧业务映射到OTN线路口,应支持实现开局上电免调测,其管理信息应通过部署在局端的OTN设备的GCC通道传递。 | 已经与外部技术合作方签署《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交付后发行人获得相关知识产权。 |
插板式CPEOTN设备 | 预计研发出符合目前承载网技术规范和性能指标要求的OTN承载网设备,未来设备主要支持FE、GE、10GELAN,100GE(可选)、STM-1,STM-4,STM-16、STM-64(可选)等客户业务接入和OTN承载,兼顾E1(可选)业务接入。 | |
SPN接入设备 | 预计研发出符合目前承载网技术规范和性能指标要求的SPN承载网设备,NNI与UNI接口未来预计达到性能如下: (1)NNI接口用于SPN设备互连或穿通其他传送网设备,包括普通以太网接口和MTN接口。其中普通以太网接口包括GE、10GE、50GE、100GE等;MTN接口物理层速率包括50GE、100GE。 (2)UNI接口用于SPN设备和用户间连接,包括FE、GE、10GE、25GE、50GE、100GE等接口类型;还包括传统的TDM接口,如E1、STM-1等接口。 | 已经与外部技术合作方签署《研发成果转让合同》,交付后发行人获得相关知识产权。 |
SPN汇聚设备 | 预计研发出符合目前承载网技术规范和性能指标要求的SPN承载网设备,NNI与UNI接口未来预计达到性能如下: NNI接口用于SPN设备互连或穿通其他传送网设备,包括普通以太网接口和MTN接口。其中普通以太网接口包括GE、10GE、50GE、100GE、200GE、400GE等;MTN接口物理层速率包括50GE、100GE、200GE、400GE。 (2)UNI接口用于SPN设备和用户间连接,包括FE、GE、10GE、25GE、50GE、100GE、200GE、400GE等接口类型;还包括传统的TDM接口,如E1、STM-1等接口。 | |
SPN核心设备 | ||
5G前传用25GLWDM光模块 | 预计研发出以IEEE802.3-2018规范中400GELR8的8个波长为基础,按照800GHz通道间隔等距扩展的方式来实现12个波长,实现5G基站前传波分复用所需要12 | 已经与外部技术合作方签署《专利转让合 |
未来产品 | 预计研发成果 | 目前研发进展 |
波25G彩光模块。 25GLWDM通过增加调顶功能实现局端(BBU端)彩光模块对于远端(AAU端)彩光模块的OAM功能,调顶方案可采用光层调顶和电芯片调顶,目前成熟的方案为光层调顶方式。 | 同》,交付后发行人获得相关知识产权。 | |
5G前传用25GMWDM光模块 | 预计研发出在成熟的CWDM前6波基础上进行左右偏移扩展为12波,采用非均匀的波长间隔,实现5G基站前传波分复用所需要12波25G彩光模块。25GMWDM通过增加调顶功能实现局端(BBU端)彩光模块对于远端(AAU端)彩光模块的OAM功能,调顶方案可采用光层调顶和电芯片调顶,目前成熟的方案为光层调顶方式。 | |
基于C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 | 预计研发出在目前成熟的无源CWDM波分系统基础上,通过将局端(BBU侧)纯无源CWDM波分系统升级半有源波分系统。实现对局端(BBU侧)彩光模块收发光功率、远端基站彩光收光等基本的网管功能。实现对于局端/远端光纤线路保护。 | 公司将通过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委托开发、技术支持协议,招聘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等方式,积极推进未来产品/服务的研发、测试及产品化进程。 |
基于L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 | ||
基于M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 |
3、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
(1)本项目在预计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预计未来可以具备符合相关功能和性能要求的安全接入组网、安全云互联组网及安全云服务的实施能力,本募投项目项目预计研发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如下表所示:
未来服务 | 预计研发成果 | 目前研发进展 |
安全接入组网 | 未来预计实现网络服务的一站入云,增强网络开放性、敏捷性和可扩展性;按需开通云服务资源,租户可以按照云的租用习惯按需开通云安全能力;端到端自动化,自动构建安全数据隧道,实现后端数据加密传输; | 已经与浙江大学计算机软件研究所签署了《企校合作战 |
未来服务 | 预计研发成果 | 目前研发进展 |
安全云互联组网 | 基于互联网的SD-WAN实现CPE、VCPE统一管理和分支机构的灵活组网部署;基于隧道技术,CPE、VCPE自动构建加密隧道,保证数据传输可靠性;基于业务需求,提供统一的安全策略和SLA网络服务。 | 略框架协议》,共同开发获得的新成果和技术,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
安全云服务 | 提供可满足云等保二级、三级等所需的丰富的安全组件,包括下一代防火墙、入侵防御、病毒防护WEB应用防火墙等;自助式安全服务门户,实现自动化的订单流程管理,自主进行安全服务链编排、自定义安全防护策略;可实现安全防护性能的弹性扩容;通过丰富的图表和统计数据展示,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告警信息、网络攻击趋势等,保障业务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研发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
研发中心建成运营后,公司预计未来研发中心可以具备新一代承载网产品、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和边缘计算研发能力,研发中心未来预计研发成果和目前研发进展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研发方向 | 预计研发成果 | 进展 | |
1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 | OTN盒式设备开发 | 基于中国联通与电信(OTN)总体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联通与电信(OTN)设备测试规范的OTN盒式设备。 | 尚未进行研发 |
2 | OTN插卡式设备开发 | 基于中国移动、联通(OTN)以及电信总体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移动、电信以及电信(OTN)设备测试规范的OTN插卡式设备。 | ||
3 | SPN 汇聚设备 | 基于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总体技术要求,以及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测试规范的SPN汇聚设备。 | ||
4 | SPN 核心设备 | 基于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总体技术要求,以及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技术规范,设计满足中国移动切片分组网(SPN)设备测试规范的SPN核心设备。 | ||
5 | 基于C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研发 | 基于25Gb/s和10Gb/s速率的CWDM的局端有源、远端无源的波分系统,中心波长1271nm~1491nm,分别支持15业务槽位5U、9业务槽位3U、6业务槽位2U的产品结构,开发主控板卡、12波业务板卡、6波业务板卡、光保 |
序号 | 研发方向 | 预计研发成果 | 进展 | |
护板卡、网管板卡,系统实现与国内主流5G\4G主设备厂家的基站设备互通和兼容。 | ||||
6 | 基于L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研发 | 基于25Gb/s速率的LWDM的局端有源、远端无源的波分系统,中心波长1269.23nm~1318.35nm,分别支持15业务槽位5U、9业务槽位3U、6业务槽位2U的产品结构,开发主控板卡、12波业务板卡、6波业务板卡、光保护板卡、网管板卡,同时开发网管软件、网络资源App,系统实现与国内主流4G/5G主设备厂家的基站设备互通和兼容。 | ||
7 | 基于MWDM5G前传半有源波分系统研发 | 基于25Gb/s速率的MWDM的局端有源、远端无源的波分系统,中心波长1267.5nm~1374.5nm,分别支持15业务槽位5U、9业务槽位3U、6业务槽位2U的产品结构,开发主控板卡、12波业务板卡、6波业务板卡、光保护板卡、网管板卡,同时开发网管软件、网络资源App,系统实现与国内主流4G/5G主设备厂家的基站设备互通和兼容。 | ||
8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 | 5G基站天线研发项目 | 频段覆盖3.4-3.6G,实现8*8+2校准端口,采用四层贴片式式辐射单元,高度集成,同时解决辐射单元信号耦合问题;与供应商推进合作开发陶瓷滤波器和塑料偶极子两种核心部件。 | 尚未进行研发 |
9 | 智慧城市多功能微基站研发项目 | 将4G、5G基站天线与智慧城市建设相融合,研发一种新一代的智慧城市建站方案,满足智慧城市建设应用需求。功能包括移动通信、环保监测、治安监测、交通监测等。 | ||
10 | 边缘计算 | 基于云原生的边缘智能计算平台 | 依托云原生架构,研发边缘计算平台,具备计算、存储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及调度能力,具备应用商店、容器镜像管理、应用管理等功能。 | 尚未进行研发 |
11 | 基于SDN的一键上云网络平台 | 基于SDN思想,研发快速上云的网络平台,具备安全加密,集中管控、自动化部署等能力。 | ||
12 | 人工智能边缘推理平台 | 构建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边缘推理平台,形成中心云集中训练,边缘云分布推理的人工智能架构。 | ||
13 | 5G边缘计算UPF平台 | 具有5G网络管理及用户端口功能:支持5G接入及网络管理、5G流量卸载。 |
(三)发行人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公司在技术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公司和相关合作方正在积极进行技术委托开发、专利技术转让等事宜,详见本回复报告之“2-6、(一)1、公司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中的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描述。
发行人正在积极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公司将研发能力提升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未来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研发和生产能力,公司在技术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2)公司在人员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平治信息全资子深圳兆能已有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7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学历 | 职位 | 技术方向 |
唐雪梅 | 本科 | 研发总监 | 研发管理 |
张超 | 本科 | 硬件工程师 | Pon/Wi-Fi/网关硬件设备开发 |
苏维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C++/linux |
章新彪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嵌入式功能开发/c/c++ |
吴玉贵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嵌入式功能开发 |
朱炎高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Pon/Wi-Fi/voip功能开发 |
钟山 | 大专 | 软件中级工程师 | 嵌入式功能开发 |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在现有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体系下,继续实行开放式的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本募投项目未来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类别 | 预计招聘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39 |
技术人员 | 78 |
管理人员 | 52 |
合计 | 469 |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人员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3)公司在客户资源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积累了大量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致力于服务国内主要通信运营商,并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这些优质客户实力雄厚、订单稳定,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收入及利润来源。
同时,通信运营商采购电信设备或者组件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按照其制定的入围要求来选定产品的年度供应商。通常通信设备产品的性能需要符合行业内通用的技术标准,而且大部分产品还要通过客户定制化、个性化的认证,才能够最终获得通信设备的供应资格。运营商对产品的认证以及供应商的遴选涉及多方面,如供应商的管理体系、研发实力、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品质控制能力、过往销售记录、长期供货信用记录等。因此,一旦产品通过通信运营商送测比选,成功中标后公司将会获得稳定的订单。
公司在本募投项目产品生产后将积极参与通信运营商客户对产品的送测比选,公司在客户资源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公司在技术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公司和相关合作方正在积极进行技术委托开发、专利技术转让等事宜,详见本回复报告之“2-6、(一)1、公司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中的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描述。
发行人正在积极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公司将研发能力提升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未来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研发和生产能力,公司在技术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2)公司在人员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平治信息全资子深圳兆能已有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7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学历 | 职位 | 技术方向 |
唐雪梅 | 本科 | 研发总监 | 研发管理 |
张超 | 本科 | 硬件工程师 | Pon/Wi-Fi/网关硬件设备开发 |
苏维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C++/linux |
章新彪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嵌入式功能开发/c/c++ |
吴玉贵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嵌入式功能开发 |
朱炎高 | 本科 | 软件高级工程师 | Pon/Wi-Fi/voip功能开发 |
钟山 | 大专 | 软件中级工程师 | 嵌入式功能开发 |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在现有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体系下,继续实行开放式的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本募投项目未来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类别 | 预计招聘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56 |
技术人员 | 66 |
管理人员 | 33 |
合计 | 355 |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人员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3)公司在客户资源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积累了大量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致力于服务国内主要通信运营商,这些优质客户实力雄厚、订单稳定,公司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
通信运营商采购电信设备或者组件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按照其制定的入围要求来选定产品的年度供应商。通常通信设备产品的性能需要符合行业内通用的技术标准,而且大部分产品还要通过客户定制化、个性化的认证,才能够最
终获得通信设备的供应资格。运营商对产品的认证以及供应商的遴选涉及多方面,如供应商的管理体系、研发实力、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品质控制能力、过往销售记录、长期供货信用记录等。因此,一旦产品通过通信运营商送测比选,成功中标后公司将会获得稳定的订单。
公司在本募投项目产品生产后将积极参与通信运营商客户对产品的送测比选,公司将在客户资源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3、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公司在技术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公司和相关合作方正在积极进行合作开发事宜,详见本回复报告之“2-6、(一)
1、公司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中的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描述。
发行人正在积极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公司将研发能力提升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未来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研发和服务能力,为本次项目建设提供了技术基础。
(2)公司在人员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公司目前尚无本项目相关人员储备,根据对本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未来公司将不断引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领域的资深人才,加强网络信息安全行业的基础及前沿技术进行研究,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类别 | 预计招聘人数(人) |
开发团队 | 36 |
运维服务团队 | 65 |
管理人员 | 12 |
销售人员 | 16 |
合计 | 129 |
此外,公司与浙江大学计算机软件研究所签署了《企校合作战略框架协议》,该研究所将对本募投项目的人员培训提供支持。同时,众多优秀在校大学生为本
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公司将在人员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3)公司在客户资源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的新业务,该业务和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下游客户均为通信运营商,凭借多年来增值电信业务的开发及运营经验积累,公司与通信运营商建立了深入的互惠互利合作模式,形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效益,一方面,将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扩大新客户合作规模;其次,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智能安全云服务持续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另外,公司将加强内控管理,节约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结构,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努力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在本募投项目产品服务稳定试运营后将积极参与通信运营商客户对产品服务的送测比选,公司将在客户资源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目前尚无本项目相关人员储备,未来公司将不断引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领域的资深人才,加强网络信息安全行业的基础及前沿技术进行研究,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类别 | 预计招聘人数(人) |
研发总监 | 3 |
技术岗位 | 165 |
管理岗位 | 19 |
合计 | 187 |
此外,公司周边驻有浙江大学等重点高校,各类研究室为产学研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提供多重选择,众多在校大学生为校企合作提供充足资源,公司在人员方面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已经结合在5G通讯、云数据中心通信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已有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未来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需求等因素,说明了各个子项目的预计成果,详细描述了相关研发进展。发行人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
等方面具有必要的实施的基础。
(四)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如是,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如上所述,发行人已基本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和市场拓展能力等,并正积极加强技术合作研发、人才培养引进和市场开拓,因此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为充分揭示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三、募投项目面临的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发行人正在积极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人才培养引进和市场开拓,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经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本次募投项目中,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在建设期内,公司将继续大力完善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和市场储备,确保在项目正式投产前达到成熟状态。
前述实施基础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作出的,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技术获取方式不能按照原计划落实,或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和客户要求;如果相关生产和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不能满足研发、生产、维护的需求;如果未来的产品或服务无法通过目标客户的招投标程序,则会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顺利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7、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客户储备、在手订单、市场空间、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优劣势等,说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是否能有效消化新增产能,并说明发行人判断项目市场需求巨大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研发周期较长,相关产品还处于研发初期,尚未达到量产阶段,因此目前暂无在手订单和意向性合同。但发行人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经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目前正在积极开拓市场。本次募投各个子项目的建设周期均较长,在建设期内公司将继续大力完善市场储备,确保在项目正式投产前达到成熟状态。鉴于我国政策大力支持5G网络和IDC建设,未来几年5G商用将快速发展,IDC通信网络建设进入高峰期,也迎来了运营商对传输网大规模投资,预计最终5G网络新基建投资规模破万亿,5G接入网、5G承载网、云安全服务相关市场前景广阔。由于5G网络投资建设主要为通信运营商主导,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尽快生产符合通信运营商标准的设备样机以参与送测比选,比选通过中标后公司将获得订单。
公司已有的技术储备、客户储备、外部市场空间能够支撑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具体措施如下:
(一)现有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
本次募投项目未来产品与公司目前生产销售的智慧家庭产品不同,公司目前尚未生产募投项目的相关产品,所以没有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与产销率数据。
(二)客户储备
公司从2008年以有声阅读服务作为切入点,进入通信运营商服务市场,多年来增值电信业务的开发及运营经验积累使公司与基础运营商建立了深厚的互惠互利合作模式,为公司与通信运营商的多模式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2016年,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加大了与通信运营商基地平台联合运营的力
度,在内容、渠道和营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从而共同快速地抢占移动阅读市场,进一步加强了与通信运营商的深度合作。
2019年,公司积极推进与通信运营商在智慧家庭业务、5G产品上的合作。公司在2019年4月、2020年10月收购了深圳兆能100.00%股权,深圳兆能专业从事宽带网络终端设备,通信网络设备、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营智慧家庭网关(GPON)、IPTV/OTT终端等网络智能终端设备。截至目前,深圳兆能已经进入通信网络中的接入与家庭组网系统、数字视讯、智能家居、政企应用与物联网五大产品线,成为通信运营商认可的优质硬件供应商。
2020年1月-9月,公司已形成丰富广泛的合作伙伴与客户生态圈,公司智慧家庭业务收入突破10亿元,公司未来可以通过整合各生态圈资源,丰富5G业务内容和产品形态,快速形成行业解决方案。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技术、专业的服务优势及多年的行业深耕细作,得到越来越多客户认可,品牌形象及客户信赖程度不断提升,与国内通信运营商建立了紧密的长期合作关系,由于运营商在国内通信产业链中处于核心地位,公司与该等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将带动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也为公司布局5G通信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在手订单
公司获取客户和订单方式以招投标为主,主要包括参加国内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就相关物资、工程项目组织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比选、公开询价等方式),投标入围取得供应商资格,并获取客户和订单。
国内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在招投标阶段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自主生产的样机进行送测比选。由于公司目前尚未对募投项目未来销售产品进行生产,无法参与通信运营商的设备采购投标,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募投项目未来产品的在手订单。
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尽快生产符合通信运营商标准的设备样机以参与送
测比选,比选通过中标后公司将获得订单。
(四)市场空间
详见本回复报告之“2-5、(一)(二)(三)(四)”中的市场需求情况。
(五)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
详见本回复报告之“2-5、(一)(二)(三)(四)”中的“3、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情况”分析。
(六)发行人的产品优劣势
详见本回复报告之“2-5、(一)(二)(三)”中的发行人产品优劣势分析。
(七)发行人判断项目市场需求巨大的具体原因及依据
根据招商银行研究院发布的深度研究报告《5G之网络篇——5G网络,新经济商业模式的基础设施》、赛迪咨询发布的《2019中国网络安全发展白皮书》中指出:
1、5G基站投资占比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为了满足5G高频段、高速率、大容量的业务需求,5G基站具备新架构、新设计、新频段、新天线四大特征。宏基站是5G覆盖的中坚力量,小基站成为深度覆盖和容量吸收的重要补充。随着5G总投资规模和基站投资占比的提升,基站总投资或达到6,000亿元,基站设备及中上游供应链将充分受益。
2018年,全球基站设备市场规模达230亿美元。2019年,随着韩国、中国等国大规模5G部署陆续的展开,5G基站的增长抵消4G基站投资的下滑,从而推动全球整体基站设备市场持续增长。根据Dell'OroGroup最新发布的预测报告显示,全球基站设备市场在2019-2024年的总规模将达到2000亿美元。预计我国三大运营商在2019-2023年5G基站设备投资超过5,600亿元。以基站3G/4G建设数量为基础,预计在2019-2023年,中国三大运营商预计共建设5G基站400万站,逐年建设量约15/70/100/110/105万站,每年基站设备投资规模约
375/1400/1600/1320/945亿元。
中国5G基站设备市场规模预测
资料来源:招商银行研究院
小基站会逐渐成为5G网络中不同于大基站的重要增长点。在商业区、景点、交通枢纽类的热点价值区域,用户话务集中、流量需求高,但宏基站难进入。在城中村、别墅区等居民区,基站伪装要求高、部署困难、进场是挑战。在体育场、会展中心等低频热点区域,用户需求具有突发性和不连续性,宏基站覆盖和运营成本较高。小基站体积小、功耗低、部署便捷的特点,非常适合以上三类场景网络覆盖。小基站有望成为5G网络后期的一个增长点。联合市场研究公司(AlliedMarketResearch)预计,2018年全球小基站市场规模达3.44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68.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5.3%。Dell'OroGroup认为5G小基站市场未来将占据整个5G基站市场的10-20%。预计我国5G小基站整体市场规模达到375亿元。5G网络设备最大的资本支出是基站,投资占比将达到45%左右,随后是传输网、核心网和其他运营支撑系统。5G网络资本支出比4G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署的基站数量更多和初始基站成本更高。5G基站数量比同期4G网络建设基站数量多约24%。5G基站比4G基站的天线通道大幅增加,导致5G单基站价格
较高,投资初期5G宏基站价格在25万/站,随着产业链逐步成熟,后期价格逐步降低,预计5G宏基站单价平均14万/站。
中国运营商5G宏基站部署预测
资料来源:工信部、招商银行研究院
2、5G传输网资本开支进入新上升周期
5G多样化的业务应用对传输提出新的技术要求,差异化的5G传输网络切片服务以适应5G的业务变化。5G传输总投资或达到2800亿元,5G需求带动传输设备市场持续增长。
根据Dell’OroGroup预测,由于5G网络部署带动,全球光传输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160亿美元。其中,DWDM系统出货量有望达到18%的年复合增长率;WDM系统市场保持高速增长,其市场份额有望超过50%,城域部署需求成为主要推动因素。预计我国三大运营商在2019-2023年5G传输设备投资达到2600亿元,其中是传输设备投资高峰。
全球光传输设备市场预测
资料来源:Dell’Oro Group、招商银行研究院5G基站的前传对光模块需求大增。在光纤资源充足的组网场景,5G前传方案以光纤直驱为主,光纤直连方案带动光纤市场新需求。在光纤资源不足、光纤部署困难场景时,5G前传方案以波分复用方案为主,可降低总体成本、便于快速部署。波分复用方案是采用波分复用技术节约光纤资源,具体实现方案包括无源波分、有源波分和半有源波分三种。5G前传方案带来光模块需求大增,光纤直驱方案采用25G白光模块,需求数量与4G相同;无源波分方案采用25G彩光模块,需求数量与4G相同;有源波分方案采用25G白光模块,需求数量是4G的2倍;半有源波分方案采用25G彩光模块,需求数量比4G略多。
3、预计2021年网络安全市场生态和规模双增长
2018年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持续完善优化,网络安全市场规范性逐步提升,政企客户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稳步增长,2018年市场整体规模达到
495.2亿元。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物联网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投入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21年网络安全市场规模将达到926.8亿元。
2016—2021年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市场规模与增长率
数据来源:赛迪咨询
随着云计算产业的快速发展,云安全成为服务商和用户关注的焦点。虽然中国云安全市场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整体的市场规模会随着云计算市场规模的增长而快速崛起。公有云的多租户共享场景将导致可信边界的弱化,威胁的增加,因此构建基于云的纵深防护体系成为应对公有云安全威胁的重要手段,私有云、行业云领域,众多厂商积极在云安全资源池、云工作负载保护平台等重点领域加速布局,公有云领域,公有云安全防护发展态势持续向好,领域生态初步成形。综上所述,由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研发周期较长,相关产品还处于研发初期,尚未达到量产阶段,因此目前暂无在手订单和意向性合同。但发行人在技术、人员与客户资源等方面已经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目前正在积极进行市场开拓。本次募投各个子项目的建设周期均较长,在建设期内公司将继续大力完善市场储备,确保在项目正式投产前达到成熟状态。鉴于我国政策大力支持5G网络和IDC建设,未来几年5G商用将快速发展,IDC通信网络建设进入高峰期,也迎来了运营商对传输网大规模投资,预计最终5G网络新基建投资规模破万亿,5G接入网、5G承载网、云安全服务相关市场前景广阔。由于5G网络投资建设主要为通信运营商主导,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尽快生产符合通信运营商标准的设备样机以参与送测比选,比选通过中标后
公司将获得订单,支撑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2-8、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大额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定量分析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大额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原有设备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路线要求,不能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规划,拟通过投资5G接入网承载网设备产品线、云安全服务中心和研发中心,对现有产品和服务进行扩充,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长远竞争力,具体设备明细如下:
项目 | 设备类别 | 主要明细 | 台/套数 | 金额(万元)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生产设备 | 全自动剥线机、激光切割机、高频振子焊接机、低频网状振子焊接机、台式互调仪等 | 474 | 2,931.33 |
研发测试 设备 | 天线测试系统 | 2 | 1,862.81 | |
环保设备 | 废弃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净化系统 | 2 | 58.10 | |
合计 | 478 | 4,852.24 |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生产设备 | 高速贴片机、多功能贴片机、X-RAY、波峰焊、全自动激光焊接机平台等 | 212 | 6,929.00 |
检测设备 | ROSH2.0检测仪、静电放电发生器、网络数据分析仪、老化房等 | 145 | 2,629.95 | |
环保设备 | 废弃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净化系统 | 3 | 84.19 | |
合计 | 360 | 9,643.14 | ||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基础设备 | 高性能服务器和信创服务器 | 104 | 1,220.40 |
服务设备 | 大中小型SDWAN接入网关、智慧边缘服务网关、深度威胁数据检测引擎、日志集中化系统等 | 94 | 1,943.60 | |
安全系统 | 信创安全系统 | 4 | 226.00 | |
合计 | 202 | 3,39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测试仪表 | 光功率计、网络测试仪、回损仪、数据交换机、5G基站设备、宽谱光源等 | 229 | 2,777.00 |
开发工具 | 数字万用表、示波器、工作站、服务器等 | 41 | 262.48 | |
检测设备 | 天线测试系统、高速冲击系统、5G频谱仪、互调暗室、合金分析仪等 | 85 | 3,970.64 |
项目 | 设备类别 | 主要明细 | 台/套数 | 金额(万元)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GPU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5G边缘智能网关、防火墙等 | 416 | 2,668.16 | |
合计 | 771 | 9,678.28 |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中,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产品业务的升级,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拟建设的新业务。公司现有的硬件设备在技术、生产、计算等方面与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差异,无法满足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因此,公司需通过购置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对公司现有的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技术升级。
2、公司本次项目设备投入占比与同类项目对比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5G接入网承载网设备产品线、云安全服务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投产后经营模式包括5G接入网承载网终端销售和云安全服务,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中需要搭建生产线、云安全平台和研发中心。通过对同行业公司近年来披露的再融资方案梳理,与同行业公司类似的募投项目比较发现,由于项目性质和规划的不同,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硬件设备投入的投资占比与该等项目的平均水平有所异同,但设备投资占比仍在合理范围内。具体对比分析如下: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设备投资额 | 设备投资占比 |
烽火通信 | 5G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0,464.00 | 58,207.00 | 57.94% |
中际旭创 | 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 | 71,212.10 | 29,539.20 | 41.48% |
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 | 58,786.90 | 49,449.40 | 84.12% | |
移为通信 | 4G和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 35,555.11 | 1,912.38 | 5.38% |
平治信息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18,769.80 | 4,852.24 | 25.85%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29,250.23 | 9,643.14 | 32.97% |
烽火通信再融资募投项目存在运用募集资金对已有厂房和实验室进行升级
改造,导致其总投资中建设占比较低,设备投资占比较高。
中际旭创再融资募投项目系合作建设,合作方主要负责工程土建,导致其总投资中建设占比较低,设备投资占比较高。移为通信再融资项目由于生产基地中存在大面积的研发实验室和办公用房,导致其总投资中建设占比较高,设备投资占比较低。发行人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生产基地中只存在小部分办公面积和员工宿舍,大部分面积主要用于生产。发行人根据未来生产情况的预测并结合历史经验规划得出设备投资总金额,并且设备投资占比处于同行业相似募投项目的合理区间。
(2)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设备投资额 | 设备投资占比 |
深信服 | 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 | 96,000.00 | 8,000.00 | 8.33% |
奥飞数据 | 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 | 34,379.95 | 27,743.00 | 80.70% |
启明星辰 |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9,200.00 | 1,853.00 | 20.14% |
平治信息 |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项目 | 14,706.98 | 3,390.00 | 23.05% |
深信服再融资募投项目涉及土地购置、建筑工程、装修等大额投资事项,导致其总投资中建设占比较高,设备投资占比较低。
奥飞数据再融资募投项目场地为租赁场地,并且无人员投入该项目研发,导致其总投资中建设占比较低,设备投资占比较高。
启明星辰再融资募投项目与发行人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项目项目情况类似,均以购置房产和采购设备作为项目实施前提,发行人募投项目设备投入占比与该项目设备投入占比在同一水平。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设备投资额 | 设备投资占比 |
公司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设备投资额 | 设备投资占比 |
神州泰岳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83.97 | 8,904.60 | 23.02% |
东方国信 | 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 | 30,975.69 | 4,736.54 | 15.29% |
创意信息 | 5G接入网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项目 | 18,437.65 | 2,883.00 | 15.64% |
平治信息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137.98 | 9,678.28 | 40.10% |
同行业涉及通信设备研发和边缘计算方向的再融资募投项目主要资金投入为研发人员费用,导致总投资中研发支出占比较高,而设备支出占比较低的情况。由于平治信息研发中心未来将涉及5G接入网、5G承载网和边缘计算相关研究,其中的5G承载网和5G接入网研究为公司本次再融资的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提供未来的技术支持和研发成果转化。经过发行人审慎论证,考虑到研发人员与其他项目存在协同共用情况,导致本项目研发费用占总投资的比例较低,而设备支出占比较高的情况为合理测算结果。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大额设备购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定量分析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参照公司现行的折旧、摊销方法及年限估算,预测期内每年新增折旧和摊销情况如下: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项目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新增折旧 | 454.31 | 908.62 | 908.62 | 908.62 | 908.62 | 891.70 | 874.78 | 874.78 | 874.78 | 874.78 | 656.11 |
新增营业收入 | 15,111.36 | 33,393.43 | 40,732.03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占比 | 3.01% | 2.72% | 2.23% | 2.11% | 2.11% | 2.07% | 2.03% | 2.03% | 2.03% | 2.03% | 1.53% |
由上可见,运营期内,随着募投项目逐渐达产,公司新增折旧、营业收入同步上升,且折旧占比逐年减少,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会带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增长,足以抵消折旧费用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以及行业发展需要,并已经过充分论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且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投资及其折旧等因素。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可覆盖新增折旧,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过大、影响募投项目效益的情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效益情况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公司的长远竞争力。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项目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新增折旧 | 727.07 | 1,454.13 | 1,454.13 | 1,454.13 | 1,454.13 | 1,431.26 | 1,408.38 | 1,408.38 | 1,408.38 | 1,408.38 | 973.80 |
新增营业收入 | 31,782.20 | 72,675.30 | 91,570.88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占比 | 2.29% | 2.00% | 1.59% | 1.46% | 1.46% | 1.44% | 1.41% | 1.41% | 1.41% | 1.41% | 0.98% |
由上可见,运营期内,随着募投项目逐渐达产,公司新增折旧、营业收入同步上升,且折旧占比逐年减少,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会带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增长,足以抵消折旧费用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以及行业发展需要,并已经过充分论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且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投资及其折旧等因素。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可覆盖新增折旧,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过大、影响募投项目效益的情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效益情况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公司的长远竞争力。
3、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项目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新增折旧 | 580.18 | 1,633.01 | 1,790.57 | 1,790.57 | 1,790.57 | 1,256.22 | 249.22 | - |
新增营业收入 | - | 3,773.58 | 11,226.42 | 15,094.34 | 15,094.34 | 15,094.34 | 15,094.34 | 15,094.34 |
占比 | - | 43.27% | 15.95% | 11.86% | 11.86% | 8.32% | 1.65% | - |
由上可见,运营期内,随着募投项目逐渐达产,公司新增设备年折旧、营业收入同步上升,且折旧占比逐年减少,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会带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增长,足以抵消折旧费用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以及行业发展需要,并已经过充分论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且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投资及
其折旧等因素。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可覆盖新增折旧,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过大、影响募投项目效益的情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效益情况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公司的长远竞争力。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新增折旧 | 734.42 | 2,343.89 | 3,218.96 | 3,218.96 | 3,218.96 | 2,591.48 | 1,088.95 | 213.89 | 213.89 | 213.89 | 213.89 | 213.89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增营业收入 | - | 15,111.36 | 33,393.43 | 40,732.03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新增营业收入 | - | 31,782.20 | 72,675.30 | 91,570.88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占上述两类产品收入合计的比例 | - | 5.00% | 3.03% | 2.43% | 2.26% | 1.82% | 0.76% | 0.15% | 0.15% | 0.15% | 0.15% | 0.15% |
由上可见,随着项目的逐渐建成,公司将新增设备年折旧。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引进先进研发设备、测试设备,改善研发条件和环境,吸收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由此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设计能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公司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快公司技术研发及公司全面技术进步的步伐,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在技术方面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因此,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固定资产投入是合理必要的,且新增的折旧额较小,其他效益型项目的收益完全可以覆盖,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过大、影响募投项目效益的情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效益情况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公司的长远竞争力。
2-9、披露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过程及依据,并结合现有业务和同行业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披露预测效益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一)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过程及依据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
43,008.96万元;达产后实现年均利润总额5,292.34万元,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3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94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
本项目投产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 | T+8至 T+11年 | T+12年 |
1 | 营业收入 | 15,111.36 | 33,393.43 | 40,732.03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43,008.96 |
2 | 营业成本 | 10,209.43 | 23,245.28 | 28,758.30 | 31,594.17 | 31,594.17 | 31,581.42 | 31,568.66 | 31,433.94 |
3 | 毛利率 | 32.44% | 30.39% | 29.40% | 26.54% | 26.54% | 26.57% | 26.60% | 26.91% |
4 | 税金及附加 | 71.04 | 256.88 | 345.06 | 340.52 | 340.52 | 340.52 | 340.52 | 340.52 |
5 | 销售费用 | 411.61 | 909.58 | 1,109.47 | 1,171.49 | 1,171.49 | 1,171.49 | 1,171.49 | 1,171.49 |
6 | 管理费用 | 807.61 | 1,784.67 | 2,176.87 | 2,298.56 | 2,298.56 | 2,298.56 | 2,298.56 | 2,298.56 |
7 | 研发费用 | 824.36 | 1,821.69 | 2,222.03 | 2,346.25 | 2,346.25 | 2,346.25 | 2,346.25 | 2,346.25 |
8 | 利润总额 | 2,787.31 | 5,375.32 | 6,120.28 | 5,257.97 | 5,257.97 | 5,270.72 | 5,283.47 | 5,418.20 |
9 | 所得税 | 542.26 | 1,002.26 | 1,113.44 | 874.57 | 874.57 | 877.76 | 880.95 | 914.63 |
10 | 净利润 | 2,245.05 | 4,373.05 | 5,006.84 | 4,383.40 | 4,383.40 | 4,392.96 | 4,402.53 | 4,503.57 |
11 | 净利润率 | 14.86% | 13.10% | 12.29% | 10.19% | 10.19% | 10.21% | 10.24% | 10.47% |
注: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上表中T+2年度为半年度。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第2年开始小规模试产,达到总产能利用率的30%,第三年达产70%,第四年90%,至第五年实现满产。
产销率:项目产品是按照客户订单生产,产销率视同100%。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各产品当年预计销售量*各产品的预计销售价格)。各产品当年预计销售量系公司根据预计需求量、市场容量综合预估而定,各产品的预计销售价格系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及等预估而定。本项目预计各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 T+2年度 | T+3年度 | T+4年度 | T+5年至T+12年 |
达产比例 | 30.00% | 70.00% | 90.00% | 100.00% |
产品销量 | ||||
基站天线(副) | 21,600.00 | 50,400.00 | 64,800.00 | 72,000.00 |
小基站(站) | 1,728.00 | 4,032.00 | 5,184.00 | 5,760.00 |
项目 | T+2年度 | T+3年度 | T+4年度 | T+5年至T+12年 |
产品销售单价 | ||||
基站天线(元/副) | 4,116.00 | 4,033.68 | 3,953.01 | 3,873.95 |
小基站(元/站) | 36,000.00 | 32,400.00 | 29,160.00 | 26,244.00 |
产品销售收入 | ||||
基站天线(万元) | 8,890.56 | 20,329.75 | 25,615.48 | 27,892.41 |
小基站(万元) | 6,220.80 | 13,063.68 | 15,116.54 | 15,116.54 |
合计(万元) | 15,111.36 | 33,393.43 | 40,732.03 | 43,008.96 |
(2)营业成本
本项目营业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及动力费、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直接材料费按照相关物料实际消耗量和物料价格进行测算,物料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直接燃料及动力费按照生产所需水、电消耗和价格进行测算;直接工资及福利费按项目所需人员,参考公司同类人员平均薪资福利水平并考虑工资增长因素测算,按5,000元/人/月、4%的年增长率至达产年计算,达产年共需职工339人;制造费用分为折旧与摊销、一线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其他制造费用,其中折旧与摊销按照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测算:建筑装修按20年计算摊销,残值率为3%;机器设备按10年计算折旧,残值率为3%;软件等其他资产摊销年限为5年;一线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按照项目所需人员,参考公司现有同类人员平均薪资福利水平进行测算,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分别按照人均10,000元/月和12,000元/月,并按照4%的年增长率考虑至达产年,达产年需技术人员78人和一线管理人员52人;其他制造费用根据项目产品生产中拟发生的其他制造费用,按销售收入的0.3%进行计算。
(3)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需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包括: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计取、教育附加税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3%、2%计取、印花税按照销售收入和直接材料金额之和的0.03%计取、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减掉30%后余值的1.2%计取。
(4)期间费用
鉴于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发行人自身的历史费用率不适用未来的项目实施主体,故本次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参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期间费用率乘以预测的营业收入计算。
(5)所得税费用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启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新设主体,按利润总额25%测算所得税。
(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过程及依据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99,710.52万元;达产后实现年均利润总额11,459.60万元,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9.8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99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
本项目投产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 | T+7年 | T+8年 | T+9年 | T+10年 | T+11年 | T+12年 |
1 | 营业收入 | 31,782.20 | 72,675.30 | 91,570.88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99,710.52 |
2 | 营业成本 | 22,533.08 | 51,979.24 | 65,709.55 | 72,614.78 | 72,614.78 | 72,591.90 | 72,569.03 | 72,569.03 | 72,569.03 | 72,569.03 | 72,134.45 |
3 | 毛利率 | 29.10% | 28.48% | 28.24% | 27.17% | 27.17% | 27.20% | 27.22% | 27.22% | 27.22% | 27.22% | 27.66% |
4 | 税金及附加 | 94.35 | 452.53 | 620.33 | 648.13 | 648.13 | 648.13 | 648.13 | 648.13 | 648.13 | 648.13 | 648.13 |
5 | 销售费用 | 2,862.20 | 6,544.90 | 8,246.58 | 8,979.61 | 8,979.61 | 8,979.61 | 8,979.61 | 8,979.61 | 8,979.61 | 8,979.61 | 8,979.61 |
6 | 管理费用 | 544.54 | 1,245.18 | 1,568.93 | 1,708.39 | 1,708.39 | 1,708.39 | 1,708.39 | 1,708.39 | 1,708.39 | 1,708.39 | 1,708.39 |
7 | 研发费用 | 1,397.95 | 3,196.64 | 4,027.76 | 4,385.79 | 4,385.79 | 4,385.79 | 4,385.79 | 4,385.79 | 4,385.79 | 4,385.79 | 4,385.79 |
8 | 利润总额 | 4,350.08 | 9,256.82 | 11,397.74 | 11,373.82 | 11,373.82 | 11,396.70 | 11,419.57 | 11,419.57 | 11,419.57 | 11,419.57 | 11,854.15 |
9 | 所得税 | 825.41 | 1,714.84 | 2,094.23 | 2,021.12 | 2,021.12 | 2,026.84 | 2,032.56 | 2,032.56 | 2,032.56 | 2,032.56 | 2,141.20 |
10 | 净利润 | 3,524.68 | 7,541.98 | 9,303.51 | 9,352.70 | 9,352.70 | 9,369.86 | 9,387.01 | 9,387.01 | 9,387.01 | 9,387.01 | 9,712.95 |
11 | 净利润率 | 11.09% | 10.38% | 10.16% | 9.38% | 9.38% | 9.40% | 9.41% | 9.41% | 9.41% | 9.41% | 9.74% |
注: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上表中T+2年度为半年度。
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第2年开始小规模试产,达到总产能利用率的30%,第三年达产70%,第四年90%,至第五年实现满产。
产销率:项目产品是按照客户订单生产,产销率视同100%。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各产品当年预计销售量*各产品的预计销售价格)。各产品当年预计销售量系公司根据预计需求量、市场容量综合预估而定,各产品的预计销售价格系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及等预估而定。
本项目预计各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 T+2年度 | T+3年度 | T+4年度 | T+5年至T+12年 |
达产比例 | 30.00% | 70.00% | 90.00% | 100.00% |
产品销量 | ||||
固定盒式CPEOTN设备(台) | 6,750.00 | 15,750.00 | 20,250.00 | 22,500.00 |
插板式CPEOTN设备(台) | 216.00 | 504.00 | 648.00 | 720.00 |
SPN接入设备(台) | 6,750.00 | 15,750.00 | 20,250.00 | 22,500.00 |
SPN汇聚设备(台) | 216.00 | 504.00 | 648.00 | 720.00 |
SPN核心设备(台) | 27.00 | 63.00 | 81.00 | 90.00 |
5G前传用25GLWDM 光模块(个) | 16,200.00 | 37,800.00 | 48,600.00 | 54,000.00 |
5G前传用25GMWDM 光模块(个) | 16,200.00 | 37,800.00 | 48,600.00 | 54,000.00 |
基于C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台) | 1,080.00 | 2,520.00 | 3,240.00 | 3,600.00 |
基于L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台) | 1,080.00 | 2,520.00 | 3,240.00 | 3,600.00 |
基于M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台) | 1,080.00 | 2,520.00 | 3,240.00 | 3,600.00 |
产品销售单价 | ||||
固定盒式 CPEOTN设备(元/台) | 8,820.00 | 8,643.60 | 8,470.73 | 8,301.31 |
插板式 CPEOTN设备(元/台) | 78,400.00 | 76,832.00 | 75,295.36 | 73,789.45 |
SPN接入设备(万元/台) | 1.96 | 1.92 | 1.88 | 1.84 |
SPN汇聚设备(万元/台) | 14.70 | 14.41 | 14.12 | 13.84 |
SPN核心设备(万元/台) | 122.50 | 120.05 | 117.65 | 115.30 |
5G前传用25GLWDM 光模块(元/个) | 727.99 | 713.43 | 699.16 | 685.18 |
5G前传用25GMWDM 光模块(元/个) | 727.99 | 713.43 | 699.16 | 685.18 |
基于C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元/台) | 6,370.00 | 6,242.60 | 6,117.75 | 5,995.39 |
基于L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元/台) | 6,370.00 | 6,242.60 | 6,117.75 | 5,995.39 |
项目 | T+2年度 | T+3年度 | T+4年度 | T+5年至T+12年 |
基于M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元/台) | 6,370.00 | 6,242.60 | 6,117.75 | 5,995.39 |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
固定盒式CPEOTN设备 | 5,953.50 | 13,613.67 | 17,153.22 | 18,677.96 |
插板式CPEOTN设备 | 1,693.44 | 3,872.33 | 4,879.14 | 5,312.84 |
SPN接入设备 | 13,230.00 | 30,252.60 | 38,118.28 | 41,506.57 |
SPN汇聚设备 | 3,175.20 | 7,260.62 | 9,148.39 | 9,961.58 |
SPN核心设备 | 3,307.50 | 7,563.15 | 9,529.57 | 10,376.64 |
5G前传用25GLWDM光模块 | 1,179.34 | 2,696.76 | 3,397.92 | 3,699.96 |
5G前传用25GMWDM光模块 | 1,179.34 | 2,696.76 | 3,397.92 | 3,699.96 |
基于C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 | 687.96 | 1,573.14 | 1,982.15 | 2,158.34 |
基于L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 | 687.96 | 1,573.14 | 1,982.15 | 2,158.34 |
基于MWDM5G前传 半有源波分系统 | 687.96 | 1,573.14 | 1,982.15 | 2,158.34 |
合计 | 31,782.20 | 72,675.30 | 91,570.88 | 99,710.52 |
(2)营业成本
本项目营业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及动力费、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材料费按照相关物料实际消耗量和物料价格进行测算,其中物料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直接燃料及动力费按照生产所需水、电消耗和价格进行测算;工资及福利费按企业现有工资水平并考虑到工资增长因素,按5,000元/人/月计算,并按照4%的年增长率考虑至达产年,达产年共需职工256人;制造费用分为折旧与摊销、一线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其他制造费用,其中建筑装修按20年计算摊销,残值率为3%;机器设备按10年计算折旧,残值率为3%;软件等其他资产摊销年限为5年;一线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参考公司现有工资水平并考虑到工资增长因素,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分别按照人均10,000元/月和12,000元/月,并按照4%的年增长率考虑至达产年,达产年需技术人员66人和一线管理人员33人;其他制造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75%计算。
(3)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需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包括: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计取、教育附加税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3%、2%计取。印花税按照销售收入和直接材料金额之和的0.03%计取,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减掉30%后余值的1.2%计取。
(4)期间费用
鉴于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发行人自身的历史费用率不适用未来的项目实施主体,故本次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参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期间费用率乘以预测的营业收入计算。
(5)所得税费用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系新设主体,按利润总额25%测算所得税。
(三)结合现有业务和同行业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披露预测效益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预测效益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毛利率 | 净利率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3.59% | 26.62% | 10.25%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4.61% | 27.26% | 9.44% |
注1:计算营业收入增长率时对T+2数据进行了年化处理,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投产年(T+2)至预测最后一年(T+12)的营业收入测算。注2:毛利率根据满产年至预测最后一年(T+12)的平均收入和成本计算。注3:净利率根据满产年至预测最后一年(T+12)的平均收入、成本和费用计算。
由于公司目前尚未对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未来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在预测效益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时遵循了与同行业公司业务实质的异同和谨慎性原则。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预测效益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是谨慎合理的,具体对比分析如下:
1、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对比分析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本项目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类似应用领域产品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比较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中天科技 | 14.29% | 25.17% | 28.39% |
烽火通信 | 1.76% | 15.10% | 21.28% |
光迅科技 | 8.30% | 8.26% | 12.17% |
通宇通讯 | 29.50% | -17.62% | 25.97% |
平均水平 | 13.46% | 7.73% | 21.95% |
2017年-2019年平均增长率 | 14.38% | ||
杭州启翱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3.59% |
注:以上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计算营业收入增长率时对T+2数据进行了年化处理,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投产年(T+2)至预测最后一年(T+12)的营业收入测算。
移动通信行业最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约为14.38%,本募投项目产品为基站天线、小基站,投产年至预测最后一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59%,低于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水平,因此本项目的效益测算是稳妥谨慎、合理的。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本项目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类似应用领域产品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比较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中天科技 | 14.29% | 25.17% | 28.39% |
烽火通信 | 1.76% | 15.10% | 21.28% |
光迅科技 | 8.30% | 8.26% | 12.17% |
平均水平 | 8.12% | 16.18% | 20.61% |
2017年-2019年平均增长率 | 14.97% | ||
平治赋能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4.61% |
注:以上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计算营业收入增长率时对T+2数据进行了年化处理,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投产年(T+2)至预测最后一年(T+12)的营业收入测算。
当前移动通信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约为14.97%,本募投项目产品为OTN、SPN及半有源波分设备,投产年至预测最后一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61%与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水平无显著差异,因此本项目的效益测算是稳妥谨慎、合理的。
2、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本项目产品毛利率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类似应用领域产品的毛利率比较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 披露产品类别 | 2019年度毛利率 | 2018年度毛利率 | 2017年度毛利率 |
中天科技 | 光通信及网络 | 31.47% | 40.95% | 35.93% |
烽火通信 | 通信系统设备 | 18.57% | 21.76% | 22.49% |
光迅科技 | 传输 | 25.36% | 26.70% | 25.76% |
通宇通讯 | 基站天线 | 27.78% | 33.99% | 34.65% |
平均水平 | 25.80% | 30.85% | 29.71% | |
杭州启翱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达产年度毛利率 | 26.62% |
注:以上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各个产品类别的毛利率
当前移动通信行业平均毛利率在25%以上,本募投项目产品为基站天线、小基站,达产年度毛利率选取26.62%,与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相近,因此本项目的效益测算是稳妥谨慎、合理的。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本项目产品毛利率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类似应用领域产品的毛利率比较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 披露产品类别 | 2019年度毛利率 | 2018年度毛利率 | 2017年度毛利率 |
中天科技 | 光通信及网络 | 31.47% | 40.95% | 35.93% |
烽火通信 | 通信系统设备 | 18.57% | 21.76% | 22.49% |
光迅科技 | 传输 | 25.36% | 26.70% | 25.76% |
平均水平 | 25.13% | 29.80% | 28.06% |
平治赋能新一代承载网产品 建设项目达产年度毛利率 | 27.26% |
注:以上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各个产品类别的毛利率
当前移动通信行业平均毛利率在25%以上,本募投项目产品为OTN、SPN及半有源波分设备,达产年度毛利率选取27.26%,与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接近,因此本项目的效益测算是稳妥谨慎、合理的。
3、同行业公司净利率对比分析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净利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本项目产品净利率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类似应用领域产品的净利率比较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净利率 | 2018年度净利率 | 2017年度净利率 |
中天科技 | 5.08% | 6.28% | 6.63% |
烽火通信 | 4.27% | 3.74% | 4.29% |
光迅科技 | 6.14% | 6.28% | 7.19% |
通宇通讯 | 1.88% | 4.02% | 7.36% |
平均水平 | 4.34% | 5.08% | 6.37% |
杭州启翱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达产年度净利率 | 10.25% |
注:以上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
当前移动通信行业平均净利率在4%以上,本募投项目产品为基站天线、小基站,达产年度净利率选取10.25%,高于行业平均净利率水平,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规模较大、产品多元化,导致综合净利率较低。因为本募投项目未来产品均为高附加值产品,所以存在净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因此本项目的效益测算是稳妥谨慎、合理的。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在进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参照或采用低于以往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作为效益测算期间的销售价格。但本项目获得收益主要假设有产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能按照计划及时投产等。上述假设条件任何一项发生重大改变都将会导致本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公司存在募投
项目效益未能如期实现风险。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净利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本项目产品净利率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类似应用领域产品的净利率比较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 2019年度净利率 | 2018年度净利率 | 2017年度净利率 |
中天科技 | 5.08% | 6.28% | 6.63% |
烽火通信 | 4.27% | 3.74% | 4.29% |
光迅科技 | 6.14% | 6.28% | 7.19% |
平均水平 | 5.16% | 5.44% | 6.04% |
平治赋能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达产年度净利率 | 9.44% |
注:以上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
当前移动通信行业平均净利率在5%以上,本募投项目产品为OTN、SPN及半有源波分设备,达产年度净利率选取9.44%,高于行业平均净利率水平,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规模较大、产品多元化,导致综合净利率较低。因为本募投项目未来产品均为高附加值产品,所以存在净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因此本项目的效益测算是稳妥谨慎、合理的。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在进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参照或采用低于以往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作为效益测算期间的销售价格。但本项目获得收益主要假设有产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能按照计划及时投产等。上述假设条件任何一项发生重大改变都将会导致本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公司存在募投项目效益未能如期实现风险。
以上信息已经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2-10、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0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了解了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内容及金额、投资金额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等信息,测算分析了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
2、查阅了发行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等资料。
3、访谈了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
4、查阅了目标客户公司近三年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了解目标客户历史采购和未来采购趋势。
5、查阅并获取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同行业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技术水平、市场竞争情况和募投项目情况。
6、履行了其他必要的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已经按照要求说明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金额。
2、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均尚未进行投入,发行人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其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
4、已经按照要求披露募投项目的具体应用场景、运营模式、性能特点和盈利模式,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5、已经结合四个子项目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优劣势,说明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6、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发行人正在积极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人才培养引进和市场开拓,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经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7、5G接入网、5G承载网、云安全服务相关市场前景广阔。发行人在技术、人员与客户资源等方面已经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目前正在积极进行市场开拓。本次募投各个子项目的建设周期均较长,在建设期内公司将继续大力完善市场储备,确保在项目正式投产前达到成熟状态,以支持新增产能的消化。
8、已经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大额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定量分析了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9、已经按照要求披露了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效益测算的主要假设、过程及依据,披露了预测效益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2-11、补充披露情况
问题2-4要求披露的事项已经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
问题2-6要求披露的事项已经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三、募投项目面临的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中补充披露。
问题2-9要求披露的事项已经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
问题三:
根据申请材料,“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别拟投入募集资金8,030万元、10,232万元、1,000万元、4,578万元用于土建工程、建筑工程、场地购置等。最近一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509.37万元,根据申请资料,系发行人2017年搬入新办公楼,将以前年度购买的办公楼对外出租所形成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披露各个子项目的用地计划、土地性质、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如无法取得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并充分披露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2)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具体地点、建设投资的具体内容、拟建设建筑的性质和用途、功能面积明细、项目建设所需人员规划、现有人员情况和场地使用情况、闲置办公楼出租的原因和未来使用计划等,说明本次场地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情形;(3)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企业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和销售等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如是,说明持有上述土地和开展涉房业务的原因与合理性、后续处置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3-1、披露各个子项目的用地计划、土地性质、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如无法取得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并充分披露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一)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用地计划、土地性质、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拟在17.10亩的土地上新建厂房、仓库、测试场地等生产所需场地以及宿舍食堂、办公楼等所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28,500.00平方米。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拟在21.16亩土地上新建厂房、仓库等生产所需场地以及宿舍食堂、办公楼等所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35,275.00平方米。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用地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经与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前述两个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已经取得用地指标,后续将根据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招拍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等流程。
根据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之项目用地取得进展的情况说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杭州富春湾新城春江街道,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及用地规划要求,不存在使用基本农田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已经披露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土地性质、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该募投项目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2、如无法取得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2020年12月3日,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之项目用地取得进展的情况说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募投项目’)的项目用地选址杭州富春湾新城春江街道,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及用地规划要求,不存在使用基本农田的情形。杭州富春湾新城土地储备及用地指标充足,符合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要求的地块较多,若因当前地块审批时间较长或平治信息未能竞得该地块等情形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我委将积极协调其他适宜地块,尽可能使平治信息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受影响。”
(二)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行人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项目用房,该募投项目不涉及取得土地的情形。
(三)充分披露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三、募投项目面临的风险”“(二)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及完成项目备案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二)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及完成项目备案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用地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经与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前述两个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已经取得用地指标,后续将根据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招拍挂、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等流程。
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说明:“平治信息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及用地规划要求,上述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
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当平治信息与富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即可启动该项目的备案手续,该等项目备案手续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杭州富春湾新城土地储备及用地指标充足,符合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要求的地块较多,若因当前地块审批时间较长或平治信息未能竞得该地块等情形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将积极协调其他适宜地块,尽可能使平治信息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受影响。”虽然前述项目用地具有较为明确的取得计划,并拥有无法取得用地的替代性措施,但仍然存在未如期取得项目用地及完成项目备案的风险。如该项目用地及备案事项未能顺利完成,则将导致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3-2、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具体地点、建设投资的具体内容、拟建设建筑的性质和用途、功能面积明细、项目建设所需人员规划、现有人员情况和场地使用情况、闲置办公楼出租的原因和未来使用计划等,说明本次场地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情形。
(一)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具体地点、建设投资的具体内容、拟建设建筑的性质和用途、功能面积明细、项目建设所需人员规划、现有人员情况和场地使用情况、闲置办公楼出租的原因和未来使用计划等,说明本次场地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行人本次场地建设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具体分析如下:
1、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具体地点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富春湾新城(富阳区)。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2、建设投资的具体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资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回复报告之“问题二之2-1、说明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
3、拟建设建筑的性质和用途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建设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拟建设建筑性质为工业建筑。
该建筑主要用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具体产品包括5G基站天线和小基站等。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建设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拟建设建筑性质为工业建筑。
该建筑主要用于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具体产品包括OTN设备、SPN设备、5G前传用光模块、半有源波分设备。
(3)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该项目的办公用房,性质为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
该建筑主要用于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提供三种服务,分别为安全接入组网、云安全互联组网和安全云服务。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该项目的办公楼用房,性质为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
该建筑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及边缘计算相关技术的研发。
4、募投项目功能面积明细、项目建设所需人员规划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在17.10亩土地上新建厂房、仓库、测试场地等生产经营所需场地以及宿舍食堂、办公楼等所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28,500.00平方米,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新增469名人员,人均使用生产、办公场所面积为60.77平方米。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功能面积明细如下:
类别 | 厂区规划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综合厂房 | 3,000.00 | 6 | 18,000.00 |
仓库 | 1,400.00 | 3 | 4,200.00 |
测试场地 | 500.00 | 1 | 500.00 |
宿舍食堂 | 500.00 | 8 | 4,000.00 |
办公楼 | 300.00 | 6 | 1,800.00 |
绿化及道路配套工程 | 5,700.00 | ||
合计 | 11,400.00 | 28,500.00 |
平治信息全资子公司深圳兆能专业从事宽带网络终端设备,通信网络设备、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营智慧家庭网关(GPON)、IPTV/OTT终端等网络智能终端设备,与该募投项目均从事5G通信硬件设备的生产及销售,具有相关性。深圳兆能厂房地点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大外环路南侧汇得宝工业园,该厂房系从深圳市知寓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取得,租赁建筑面积为10,500.00平方米,最近一期末深圳兆能员工158人,人均综合使用生产、办公面积为66.45平方米。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与深圳兆能人均使用生产场所面积无显著差异。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在21.16亩土地上新建厂房、仓库等生产所需场地以及宿舍食堂、办公楼等所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35,275.00平方米,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新增355名人员,人均使用生产、办公面积为99.37平方米。该募投项目机
器设备占地面积较大,自动化程度相对较高,导致人均综合使用生产、办公面积较高。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功能面积明细如下:
类别 | 厂区规划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综合厂房 | 3,400.00 | 6 | 20,400.00 |
仓库 | 2,685.00 | 3 | 8,055.00 |
宿舍食堂 | 500.00 | 8 | 4,000.00 |
办公楼 | 470.00 | 6 | 2,820.00 |
绿化及道路配套工程 | 7,055.00 | ||
合计 | 14,110.00 | 35,275.00 |
(3)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入600平方米研发与办公场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新增开发人员、运维服务人员、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共计129人,人均使用面积为
4.65平方米。公司现有业务为移动阅读业务和智慧家庭业务,该募投项目为公司未来投入的新的业务板块,与公司现有人均使用面积可比性不高。
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功能面积明细如下:
序号 | 部门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研发与办公 | 500.00 |
2 | 研发办公配套 | 100.00 |
合计 | 600.00 |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入1,400平方米研发场地,项目定员187人,人均使用面积为7.49平方米。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功能面积明细如下:
序号 | 部门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研究中心 | 400.00 |
2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研究中心 | 600.00 |
3 | 边缘计算研究中心 | 400.00 |
合计 | 1,400.00 |
5、现有人员情况和场地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应房屋所有权证,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用于生产、研发或办公的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证书号 | 用途 | 产权人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坐落地点 |
1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387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3.3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6室 |
2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309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57.71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7室 |
3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284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57.71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8室 |
4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4786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54.05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9室 |
5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354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36.31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0室 |
6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21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13.90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1室 |
7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13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14.96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2室 |
8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06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3室 |
9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316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4室 |
10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38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5室 |
11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099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6室 |
12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304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7室 |
13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808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8室 |
14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793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9室 |
15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782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0室 |
16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89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51.90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1室 |
17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75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2室 |
序号 | 证书号 | 用途 | 产权人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坐落地点 |
18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63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07.24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3室 |
19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21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14.96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4室 |
20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273号 | 办公 | 平治 信息 | 114.96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5室 |
合计 | 2,292.20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员工总数为453人,其中工作地点在杭州公司总部的员工人数为174人,办公场所建筑总面积2,292.20平方米。杭州悠书员工69人,为在杭州租赁的办公场地,为了节省租赁费用的支出,加强平治信息对杭州悠书未来管理、沟通,协调的便利性,计划将杭州悠书的员工调入杭州公司总部办公,调入后杭州公司总部员工人数为243人,人均使用办公面积为9.43平方米。
6、闲置办公楼出租的原因和未来使用计划等
报告期末,公司出租的办公楼如下:
序号 | 证书号 | 用途 | 产权人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坐落地点 |
1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834号 | 出租 | 平治信息 | 294.87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3幢601室 |
2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738号 | 出租 | 平治信息 | 147.91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3幢602室 |
3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721号 | 出租 | 平治信息 | 242.42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3幢603室 |
4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67号 | 出租 | 平治信息 | 248.45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3幢604室 |
5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68号 | 出租 | 平治信息 | 60.78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3幢605室 |
6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62号 | 出租 | 平治信息 | 60.33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3幢606室 |
7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191号 | 出租 | 平治信息 | 122.28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3幢607室 |
合计 | 1,177.04 |
公司出租的闲置办公楼系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以自有资金购买。公司于2016年12月上市后,终止了原“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和“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部分办公用房暂时闲置。为盘活固定资产,提升闲置资产运用效率,发行人于2017年1月与杭州蓝城致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绿城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21年12月14日。本次募投项目筹划及预计实施期间,上述出租房产尚处于租赁期,如果直接解除合同将构成违约;已出租房产的面积为1,177.04平方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需要集中布局的用房1400平方米,无法满足该项目的面积需要;已出租房产属于一般办公用房,其布局、建筑特点等难以满足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特殊要求,且改造成本较高。鉴于前述原因,经过审慎论证,发行人在设计本次发行方案时未将上述出租房产用于募投项目。上述出租房产到期后不会闲置,公司将把相关房产用于移动阅读、智慧家庭业务相关的业务发展;或将其出租于战略合作伙伴,深化与战略合作伙伴的业务协同。2020年11月30日,公司已经与武汉飞沃签署了《房屋租赁意向合同》,计划在前述租赁协议到期后将部分办公用房出租给武汉飞沃办公,深化该公司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合作,公司与武汉飞沃全体股东已于2020年7月签署了《股权收购备忘录》,与该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武汉飞沃在通信运营商4G/5G前传光模块领域、IP城域网光模块领域、数据中心光模块领域已经有良好的市场基础,有利于丰富公司在智慧家庭及5G通讯市场领域的产品线,打开5G前传设备和光模块市场,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场地建设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用地或办公用房均为公司自用,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
用募投项目用地或办公用房,不会对外出租或者出售。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承诺函:“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募投项目用地,不会将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对外出租或出售”。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为公司自用,不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情形。
3-3、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企业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和销售等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如是,说明持有上述土地和开展涉房业务的原因与合理性、后续处置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
(一)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企业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和销售等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如是,说明持有上述土地和开展涉房业务的原因与合理性、后续处置计划。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涉及商业用地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权利性质 | 用途 |
1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834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 3 幢601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36.1 m2;房屋建筑面积294.87 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738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 3 幢602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8.1 m2;房屋建筑面积147.91 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3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721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 3 幢603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29.6 m2;房屋建筑面积242.42 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4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67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 3 幢604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30.4m2;房屋建筑面积248.45 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序号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权利性质 | 用途 |
5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68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 3 幢605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7.4m2;房屋建筑面积60.78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6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62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 3 幢606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7.4 m2;房屋建筑面积60.33 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7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9191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国际商务中心 3 幢607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5 m2;房屋建筑面积122.28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8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387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6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4m2;房屋建筑面积103.3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9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309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7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9m2;房屋建筑面积157.71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0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284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8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9m2;房屋建筑面积157.71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1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4786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19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8.5m2;房屋建筑面积154.05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2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354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0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6.4m2;房屋建筑面积136.31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3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21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1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3.7 m2;房屋建筑面积113.90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4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13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2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3.8 m2;房屋建筑面积114.96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5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06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3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6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316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4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序号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权利性质 | 用途 |
17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38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5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8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099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6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19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304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7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0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808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8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1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793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29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2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782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0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3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189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1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6.2m2;房屋建筑面积51.90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4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75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2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5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63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3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9 m2;房屋建筑面积107.24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6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321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4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3.8 m2;房屋建筑面积114.96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27 | 发行人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273号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35室 | 土地使用权面积13.8 m2;房屋建筑面积114.96m2 | 出让/存量房产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上述不动产权系发行人通过自购方式取得的房产及房产对应的分摊土地,其中第8-27项不动产现用于发行人办公使用,第1-7项不动产于2017年1月出租
给杭州蓝城致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公使用。除前述房产及分摊的土地外,发行人不持有其他商业用地。发行人不持有住宅用地。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共有69家控股子公司和29家参股公司,主要从事移动阅读、智慧家庭及与5G产品相关的业务,不持有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和销售等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经营范围详见本回复报告之“附表一”,发行人参股企业的经营范围详见本回复报告之“附表二”。
(二)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均无房地产开发业务资质,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中拟购买的土地或房产均为服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全部用于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需要。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事宜,发行人出具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用地的声明承诺函》,承诺:
“公司拟在境内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就本次发行提出的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事项,全面把控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将募投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任何相关业务。”
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郭庆、张晖出具了《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用地的声明承诺函》,承诺:“公司拟在境内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就本次发行提出的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事项,全面把控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将募投资金用
于房地产开发或任何相关业务。如公司违反上述内容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次募投项目中购买的土地或房产均为募投项目实施所需,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3-4、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及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之项目用地取得进展的情况说明》。
2、查阅了深圳兆能厂房的租赁合同,平治信息与杭州蓝城致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飞沃签署的相关合同,获取了平治信息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函。
3、查阅了发行人房产权属证书,并对发行人的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相关房产使用情况及相关用途;查阅了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并与发行人的管理层进行访谈,确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情况。
4、履行了其他必要的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经披露各个子项目的用地计划、土地性质、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已经披露无法取得项目用地
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已经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充分披露了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2、本次场地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情形。
3、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除必要的经营办公用房及其分摊的土地外,不存在持有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情形;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和销售等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
3-5、补充披露情况
问题3-1要求披露的事项已经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
问题3-1要求披露的事项已经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三、募投项目面临的风险”“(二)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及完成项目备案的风险”中补充披露。
问题四: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4,852.5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188.7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8,461.54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830.91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下同)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4-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下同)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下同)的具体情况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20年3月23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以及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或者金融业务的情形。4-2、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公司最近一期末(2020年9月30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各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其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账面价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4,852.52 | 15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88.75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8,461.54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30.91 | 0.00 |
合计 | 19,333.72 | 150.00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情况。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4,852.52万元,其中存在借予他人款项的财务性投资如下:
平治信息之全资子公司华一驰纵与浙江圣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签署借款合同,华一驰纵将150万元款项借予浙江圣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收取相应的资金占用费,截至2020年9月30日,华一驰纵尚未收回该笔款项,为财务性投资。
除了上述借予他人款项的财务性投资外,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业务往来需要的保证金和职工备用金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技术维护费 | 102.03 |
专利使用费 | 68.13 |
预缴所得税 | 10.29 |
待抵扣增值税 | 8.29 |
其他 | 0.01 |
合计 | 188.75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188.75万元,主要是待摊销的技术维护费、专利使用费、预缴所得税等。其他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四)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上海成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706.61 | 向广电运营商提供管理系统业务 | 否 |
爱阅读(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33.87 | 移动端的阅读业务 | 否 |
杭州众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7.52 | 小说内容业务 | 否 |
杭州雷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8.26 | 运营商业务 | 否 |
杭州何傲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83.83 | 版权衍生有声业务 | 否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深圳市智路由科技有限公司 | 182.84 | 电子产品、网络通讯产品、无线网卡、路由器的技术开发和生产 | 否 |
合肥微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8.62 |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信息技术服务 | 否 |
合计 | 8,461.54 |
1、上海成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上海成思成立于2004年,是交互电视行业内知名的技术服务商,上海成思的业务主要聚焦于IPTV、互动电视、OTT等大屏领域,拥有IPTV集成播控、交互电视内容融合运营、增值管理及业务运营三大平台产品线及其中多款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上海成思的软件产品已在南方新媒体、芒果TV、爱上电视、百视通、华数传媒等知名媒体运营商,浙江新媒体、云数传媒、四川金熊猫等多家省级媒体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等行业领先客户中进行了部署和应用。上海成思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新媒体运营系统领域,深刻洞察新媒体运营的趋势,在为客户提供产品实施、方案咨询及技术服务的基础上,也积极开拓了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能音箱、酒店行业应用等领域的业务,并协助部分客户在外地省份进行影视内容的代运营服务。上海成思的产品、行业经验和技术实力均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2)上海成思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上海成思的软件系统已成功运行于多个全国级、省级广电新媒体运营商和通信运营商客户,覆盖终端用户五千万以上,得到了行业客户广泛的认可和好评,上海成思可以协助平治信息将文学阅读作品和影视作品的内容拓展到IPTV大屏领域,扩展作品的传播和营收渠道。
上海成思在管理后台、中台系统以及手机Android、iOS、智能机顶盒终端
的开发上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在微服务架构、容器调度管理、大数据处理、机器学习等技术领域具有深厚的积累,结合领先的DevOps理念,以及对CDN、编解码、终端设备等行业上下游的链接,上海成思可以协助平治信息在OTT、智慧家庭、行业应用等领域的拓展布局,并提供快速的技术支持服务。平治信息与上海成思在运营商领域的业务合作伙伴具有很高的重合度,平治信息可以帮助上海成思提高产品的覆盖度和市场占有率,上海成思的新媒体运营系统及团队将增加平治信息在智慧家庭行业竞争力以及加强平治信息IPTV互动新媒体方面的建设,双方协同以内容+技术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综合服务。
2、爱阅读(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爱阅读成立于2012年1月,主要从事移动端的阅读业务。具体业务形态表现为爱阅读搭建以“爱阅读”移动阅读App为主的阅读产品族群,一方面签约各出版社、出版公司、原创网站,整合各类别数字版权内容;另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流量渠道发展平台的阅读用户,通过用户在移动平台阅读、充值、付费活动,实现爱阅读的主营产品收入。2016年4月,爱阅读筹建了“米汤中文网”原创阅读站,自主签约原创网络文学作者,向行业上游发展迈出重要一步。内容风格以男频小说为主,类别覆盖以玄幻、都市、灵异悬疑为主。
(2)爱阅读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米汤中文网”已经接入了多家阅读平台,可以协助平治信息将自有版权内容推向自有平台,平治信息也可以授权爱阅读代运营部分内容。
爱阅读拥有北京的地域优势,可以协助平治信息将改编的影视化作品推广到北京地区各影视公司。
爱阅读深圳的商务团队拥有多年手机厂商预装经验和人脉资源,在部分厂商有较强的落实预装的能力,在一线厂商同样具备良好的商务基础,爱阅读可以直接协助平治信息将其产品预装到新出厂手机中。
3、杭州众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杭州众势成立于2016年12月,主要从事小说内容业务。杭州众势是一家致力于流量变现服务的企业,主要为移动端App提供高效的变现方案,目前已与喜马拉雅FM、百度阅读、PPTV、讯飞输入法、懒人听书、新浪天气通等近万家媒体建立合作,可利用自身丰富的渠道资源实现小说内容的变现。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杭州众势拥有丰富的App渠道资源、优秀的团队及产品创新能力,平治信息拥有众多的小说内容版权,通过对杭州众势的投资,公司可借助其平台开展移动阅读方面的“正版免费阅读+广告变现模式”,实现公司优秀版权内容的新模式变现。
4、杭州雷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杭州雷越成立于2018年7月,主要负责咪咕阅读卡等阅读卡券的推广销售,已于2020年9月注销。
(2)杭州雷越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公司部分移动阅读业务和运营商阅读基地合作,公司向运营商提供小说内容并和运营商共同推广,杭州雷越主要负责运营商阅读卡券的推广销售,为公司移动阅读业务推广的渠道之一。
5、杭州何傲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杭州何傲成立于2015年7月22日,主要从事有声小说录制,有声内容在喜马拉雅、懒人听书、企鹅FM、蜻蜓FM、掌阅听书等全平台分发。杭州何傲自成立之初开始进行有声创作,现已经拥有配合默契的创作团队。在有声内容制作、
剧本改编、音频录制及后期制作方面,形成了完整的配合紧密的流程化生产。同时作为老牌制作团队与内容分发平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了优良的业内口碑。
(2)杭州何傲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杭州何傲拥有成熟的有声小说录制经验,默契的创作团队,在同行业中拥有丰富的业务资源。平治信息拥有众多小说版权,杭州何傲既可以创作精品有声内容也可以批量化生产内容,可以从质量和数量上帮助平治信息小说内容实现有声化。杭州何傲多年从事有声阅读行业,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经验和内容积累,跟各个有声阅读平台都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可以为平治信息切入有声阅读行业提供发展支持。
6、深圳市智路由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智路由成立于2014年12月,主营电子产品、网络通讯产品、无线网卡、路由器的技术开发等业务。智路由为专注于智慧家庭产品的专业解决方案,并致力于智能物联产品的研发,拥有经验丰富的软硬件工程师以及优秀的执行团队,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2)智路由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智路由自主研发能力较强,拥有独立的研发团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智路由拥有路由器信号强度快速扩展系统V1.0、路由器自动探测周边的无线终端设备软件V1.0等多项软件著作权,可以为深圳兆能从事的智慧家庭业务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撑。此外,智路由拥有完善的技术设备、良好的产品质量口碑、合理的加工单价,同时具备对产品优化和改良的技术优势,能够满足深圳兆能代工采购主营产品的相关诉求。
7、合肥微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合肥微触成立于2015年2月,在战略投资时主要负责智能网关的生产和销售。因该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公司智慧家庭业务主要围绕运营商做硬件生产,包括智慧家庭产品和5G通信相关产品,实施主体为深圳兆能,合肥微触主营业务为智能网关的生产和销售,能够为深圳兆能提供智能网关产品相关技术支持。
综上,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的上述公司旨在整合其他投资方资源并发挥各方优势,开展业务合作,以实现共同盈利与收益。发行人投资上述公司均为发行人的战略性投资,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金额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
1 | 厦门沃动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漫画内容业务 | 否 |
2 | 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4.00 | 技术开发服务与运营支持服务 | 否 |
3 | 成都不只于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00.00 | 二手出版物业务 | 否 |
4 | 广州世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技术等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 | 否 |
5 | 深圳市致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 | 运营商业务 | 否 |
6 | 杭州立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小说内容业务 | 否 |
7 | 杭州愚猫卡漫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漫画内容业务 | 否 |
8 | 杭州范娱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 | 运营商业务 | 否 |
9 |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85.00 | 小说内容业务 | 否 |
10 | 北京虎鲸跳跃科技有限公司 | 497.56 | 精准推送业务 | 否 |
11 | 深圳市养老管家网络科技有限公 | 232.80 | 现有流量多形式变 | 否 |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金额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
司 | 现业务 | |||
12 | 成都易瞳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全景及AI类摄像头的解决方案以及产品供应 | 否 |
13 | 四川南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55 | 小说内容业务 | 否 |
14 | 北京旖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 | 版权交易业务 | 否 |
15 | 杭州西风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75.00 | 漫画内容业务 | 否 |
16 | 包头市易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小说内容业务 | 否 |
17 | 湖南半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0.00 | 版权交易业务 | 否 |
18 | 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 | 26.00 | 天线的生产和销售 | 否 |
19 | 北京日月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 | 小说内容业务 | 否 |
合计 | 5,830.91 |
1、厦门沃动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厦门沃动漫成立于2018年9月11日,主要从事动画、漫画设计、制作。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厦门沃动漫聚焦泛二次元新文创领域,创新营销与服务模式,可以为平治信息提供动画内容,连接行业资源。同时厦门沃动漫是中国联通动漫产业唯一接口,与联通合作深入,多方面与联通合作业务,可以为平治信息提供推广渠道。
2、上海帕科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帕科科技成立于2007年8月,帕科科技立足于互动媒体行业的技术开发服务和运营支持服务。帕科科技主要面向IPTV/OTT牌照方、地方广电新媒体、运营商、内容提供商提供平台软件开发服务,为运营商与广电新媒体的增值运营提供支持服务,并为行业客户提供符合行业特性的应用服务。帕科科技及子公司主
要为广电新媒体、电信与移动等运营商、行业用户等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并提供运营支持服务,主要收入来源包括:一是通过销售平台软件与提供技术服务实现销售收入;二是通过为运营商与广电新媒体提供服务而获得分成收入。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帕科科技软件市场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帕科科技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公司开展广泛合作,获取丰富商业资源,包括国广东方、央视国际、爱上电视、华数传媒、芒果TV及十余家地方广电新媒体等,可以为平治信息提供IPTV业务各地商务的落地支持。
帕科科技软件技术研发优势:帕科科技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有较强的技术实力,骨干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知识背景和较丰富的内容运营产品研发经验,可以为平治信息提供IPTV相关软件技术支持。
帕科科技软件产品和服务定制化优势:帕科科技标准化平台软件产品是利用研发能力和对行业的深刻理解研发出的新技术、新应用。本地业务定制化则是利用帕科科技标准化软件产品实现解决方案的快速开发,并构建适合客户实际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更好的实现IPTV硬件、软件产品的一体化。
帕科科技培养了一批具备技术架构、方案整合、产品管理和团队管理等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协助平治信息适应互动媒体产业发展的需要。
3、成都不只于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不只于书成立于就2016年11月,主要从事二手书籍的回收、翻新与售卖业务。具体业务形态表现为不只于书搭建基于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的“漫游鲸”平台,为用户提供书籍的原价回收(支付平台货币),并将回收的书籍进行翻新、消毒、重新包装后,放回平台进行以15%现金+85%平台货币的主要形式进行销售。通过书籍销售实现不只于书主营产品的收入。目前其服务覆盖多个城市,涵盖书籍达120万余种,在行业内已经形成一定的品牌价值和口碑。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不只于书搭建了基于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的平台,同时服务于微信生态圈,服务受众为阅读人群,与平治信息的目标用户重合度极高,可以协助平治信息对各个阅读人群深度渗透,组成自己的阅读生态圈。不只于书可以协助平治信息对纸质书板块进行业务补充,涵盖更广的阅读生态。
4、广州世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广州世炬成立于2015年8月,是一家专注无线宽带接入解决方案和业务运营平台研发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从4G/5G协议栈到BBU/RRU的硬件设计,以及端到端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包括小基站、LTE专网设备、宽带集群以及CRAN等系列产品。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广州世炬具有多年通信电子行业硬件设备设计及制造方面的经验,平治信息之子公司深圳兆能从事通信硬件设备机顶盒及网关的生产、销售,平治信息本次的募投项目亦从事5G相关的通信设备小基站的生产,广州世炬能为深圳兆能及平治信息的募投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5、深圳市致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深圳致尚成立于2017年6月28日,公司主要面向四大运营商,以提供大屏视听、宽带产品和服务为基础,整合物联网、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优质行业资源,助力运营商为家庭用户及政企客户提供互联网智能化产品及服务,致力于成为运营商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深圳致尚是一家广电网络智能化服务商,面向运营商客户群体,以“大屏视听+宽带”为基础业务,助力运营商为家庭用户及政企客户提供更优质地互联网智能化业务及服务。平治信息子公司深圳兆能从事宽带网络终端设备,通信网络设备、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在相同的渠道上,深圳致尚和深圳兆能业务互补,优势互补,互相提供渠道,拓宽了在运营商渠道的发展空间。
6、杭州立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杭州立玩成立于2017年4月,是一家为网络文学企业提供全链条创业服务为主要目的的B2B产业服务企业。杭州立玩主营业务是为小说创业者提供全链条的版权授权、技术支撑、小说推广、项目辅导、融资顾问、人才推介,品牌宣传一站式服务。其管理团队有着十年以上文娱行业从业经验,由网络文学、数字漫画,有声读物、自媒体、短视频等多个领域资深从业者组成。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杭州立玩拥有众多自有和代理可转授的小说版权,平治信息具有优先使用权,可以丰富平治信息的移动阅读平台的内容。
杭州立玩拥有众多购书企业客户或意向客户,可为平治信息的小说作品代理授权。
杭州立玩业务贯穿小说内容商、小说平台方、小说行业投资方、小说行业推广方等小说行业产业全链条资源,可为平治信息整理协调有效资源,并为平治信息寻找小说行业的潜在投资机会提供帮助。
7、杭州愚猫卡漫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愚猫卡漫成立于2017年8月4日,是一家以女生长篇小说、女生有声读物、
女生数字漫画创作与分发为主营业务的内容提供商。愚猫卡漫已接入书旗小说、今日头条、网易云阅读等知名小说分发平台。已接入懒人听书、喜马拉雅、网易听书等知名有声读物分发平台。已接入哔哩哔哩、掌阅漫画、快看漫画等知名漫画分发平台。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愚猫卡漫拥有小说、有声、漫画的众多优质版权,可为平治信息的阅读平台提供内容支持。
愚猫卡漫和众多分发平台进行了长期合作,可协助平治信息的小说、漫画、有声作品进行作品分发。
8、杭州范娱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杭州范娱成立于2015年5月,是一家面向全球,集手机休闲、竞技游戏研发与发行、配载精准移动营销广告体系为一体的泛娱乐公司,意在搭建内容、渠道等多类资源生态圈,致力于为行业全产业链创造价值,为全球终端客户提供最fashion、最funny的用户体验。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杭州范娱拥有众多游戏用户,用户拥有良好的付费习惯,且与阅读用户重合度极高,杭州范娱可以为平治信息带来更多的流量,双方实现流量互通。
杭州范娱进行了海外拓展、全球化布局,可协助平治信息将自有版权内容及相应模式推行到适合的海外地区,增强地区多维发展,扩张市场版图。
杭州范娱拥有海外资源,其核心团队在东南亚地区及中东地区均有一定资源辐射,可协助平治信息进行海外市场的拓展及深耕,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思想让中国文化及内容成功输出到海外市场。
9、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广东畅读成立于2015年11月,从事网络文学全版权精品孵化,是内容驱动型企业。广东畅读以互联网阅读为基础,同时致力于全版权作品衍生权利的开发,组建“有声小说剧、有声书”业务板块,精品漫画制作板块,影视版权联合开发板块,通过各种内容的呈现形态进入市场。广东畅读目前与众多阅读平台、大型综合内容类平台、有声平台、漫画平台建立了深度合作,作品题材涵盖玄幻、修仙、武侠、都市言情、古言、历史等。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广东畅读为内容驱动型企业,拥有众多原创全版权作品,可为平治信息提供内容支持。
广东畅读具有IP衍生品开发的经验,包括有声、漫画、影视等,可以实现与平治信息的经验、资源互补。
10、北京虎鲸跳跃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虎鲸跳跃成立于2017年10月,是一家基于微信营销场景的AI销售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通过AI赋能销售,提高销售效率和转化率。目前主要推出两款产品:一款是面向管理者的销售跟进管理工具“SalesInsight”,主要提供微信销售洞见及智能质检功能;另一款是面向一线销售人员的销售助手“SalesMaster”,主要帮助销售人员筛选高质量的销售渠道及线索,并提供自动回复、话术提醒、销售策略方面的建议。
虎鲸跳跃的主要技术为:通过OCR技术提取社交软件聊天截屏中的文字、图像等信息,并加入初筛环节,对图像进行预分析,避免大量数据冗余;其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对话中的语义、情感、意向等,统计客户需求痛点及流失原因,精准跟进销售线索,识别推广活动转化效果;最后,基于大量数据及分析,
帮助企业建立网络销售知识图谱,并提取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销售方法论。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平治信息的产品内容目标客户特征清晰,通过虎鲸跳跃的技术积累,能够帮助平治信息在进行产品推广时实现精准推送,筛选高质量的销售渠道及线索,辅助销售人员获得潜在客户,提高效率和转化率;同时基于大数据分析,虎鲸跳跃可协助平治信息管理销售行为,规范产品推广流程。
11、深圳市养老管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养老管家成立于2014年,专注于老年教育事业。养老管家线上运营平台(App、小程序、H5)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网络老年大学,策划制作了面向老年群体的医疗健康、兴趣爱好、运动休闲、养生保健、文化娱乐等系列音视频课程,拥有独立版权。
养老管家秉持“老年人、能学会、正能量”九字原则,坚持精品课程路线,不忘初心,坚守底线,致力打造宽容、有温度、强依赖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老人平台。养老管家为政府、养老机构、老年大学,以及各类涉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的老年教育解决方案服务。
养老管家产品与服务如下:
1)社区网络老年大学解决方案
养老管家面向社区、养老机构等推出了老年教育网络机顶盒,内置社区老年教育SAAS系统和内容,通过网络连接电视机或投影仪,即可在社区、养老机构组织老年教育群体活动。
2)移动互联网老年大学解决方案
养老管家面向社区、老年大学、养老机构等推出的乐活学堂小程序,为政府、
企业搭建自有的老年教育线上平台提供内容和技术支撑服务,可帮助政府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低成本、广覆盖的普惠老年教育,以及满足企业品牌建设、市场推广和会员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3)老年教育音视频课程体系介绍养老管家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和特点,组建专业的老年教育内容策划、制作和运营团队,与全国各领域的数百名专家教授和多年从事老年教育的老师合作,采取PGC模式,开发了20+课程体系,200+精品课程,100万+分钟时长音视频内容,拥有独立版权。包括手机微信、器乐课程、书法课程、绘画课程、英语天天说、朗诵课程、旅游攻略、健身养生操等众多课程。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养老管家专注服务于老年群体,提供和传播养老保健知识、老年教育课程和老年旅游内容,能帮助平治信息快速引进流量,切入用户需求。
12、成都易瞳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成都易瞳成立于2015年3月,主营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研发、销售智能化控制设备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业务。成都易瞳拥有独立的研发团队,于2018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拥有易瞳全景监控平台V1.0、易瞳后台管理平台V1.0等软件著作权,并拥有双鱼眼全景图像采集装置、全景图像渐晕现象的补偿方法、双鱼眼全景图像信息融合的采集装置等专利,包括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致力于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终端领域的研发、改良和完善。
(2)与平治信息的战略协同性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平治信息之子公司深圳兆能为顺应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新增包括全景监控终端、摄像头、AI的全景人脸识别红外测温仪等防疫产品。而成都易瞳具有多年致力于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终端领域的行业经
验,能够为深圳兆能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业务方面的战略合作。
13、四川南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南泽文化为四川南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主要从事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版权整合发行业务及网络文学签约原创业务。具体业务形态表现为旗下泸州市南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搭建以“玫瑰文学网”为主的内容平台,着力签约优质女生频道内容,整合各类别数字版权内容;通过自有作品分销至第三方平台,实现主营收入。南泽文化自成立以来,陆续培养出较多的市场头部作品,目前在行业内已经形成一定的品牌价值和较好的口碑。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南泽文化已与多家平台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包括书旗小说、爱奇艺、今日头条等,可以帮助平治信息代为分销相关渠道版权。
南泽文化与平治信息旗下新媒体流量平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将其自有优质版权优先授权给平治信息旗下的平台使用。
14、北京旖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旖泽文化成立于2016年11月3日,核心业务以版权经纪、剧本孵化、影视剧、电影的策划、拍摄、制作出品为主,2018年成立子品牌“有客读书”,打造编剧、作家、FA项目经纪为一体的全IP产业圈的泛娱乐文化公司。目前分别在电影、电视剧、新媒体电影方面具备优良团队,业务范围涵盖影视版权交易、剧本承接、剧本孵化与开发等相关文化产业。旖泽文化在签约原创作品、编剧经纪的同时,发展旗下外挂编剧工作室,并进行剧本业务,两项内容配合进行。旖泽文化团队在行业内容板块已经形成一定的品牌价值和口碑。
2019年,旖泽文化进行升级,在业务板块不变的情况下,以内容优势进行
制作上的优化转型,目前与合作方进行微短剧、电影、网络电影的合作。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旖泽文化善于打造超级IP,在内容开发的基础上进行内部系统评估、包装策划、多维度升级,作品可在动漫、影视、游戏等多个板块进行文字许可使用授权,可协助平治信息的小说作品向多个板块进行改编并授权。旖泽文化地处北京市,对于影视市场的变化及影视剧政策、影视公司状况有一定的敏锐嗅觉度,其团队在内容与影视行业拥有近十年的经验,可为平治信息影视类投资项目提供客观评估和建议。
旖泽文化旗下签约的编剧具有可调动性,如旖泽文化重点维护的上升期编剧晏九九、邬勇、叶树等,平治信息进行剧改作品、原创影视作品时,将获得与编剧的优先合作权。
平治信息与旖泽文化在自主孵化作品、外部影视作品等方面展开了合作。旖泽文化已与平治信息进行网剧《时光教会我爱你》项目推荐并合作成功,效果达到预期。后续出品项目微短剧《报告!我恋爱了》、电影《住在海边的叔叔》等项目,平治信息可就项目优先评估,具有原始份额有限投资权。
旖泽文化已在今日头条、抖音进行了初步探索,可与平治信息就短视频或新媒体开展合作。
15、杭州西风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西风动漫成立于2018年3月,主要从事原创IP的剧本策划及漫画绘制孵化。目前已创作《30天成为大明星》《女财神今天也很穷》等漫画作品。通过与国内一线漫画平台合作,实现漫画业务制作费用保底加IP孵化版权分成作为主要营收方式。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西风动漫拥有成熟的编剧策划、漫画制作及宣发经验,可以协助平治信息旗下小说IP进行剧本改编及漫画制作,并扩大作品在全网的影响力与热度。西风动漫具有将漫画改编为动画的经验,目前已经制作完成《30天成为大明星》《王爷不能撩》等作品。西风动漫可以协助平治信息旗下原有漫画作品的PSD素材进行漫动画的二次开发,拓展版权收入。
16、包头市易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介绍
易阅文化成立于2014年6月,主要从事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版权整合发行业务及网络文学签约原创业务。具体业务形态表现为:搭建以“嗨阅读”移动阅读App为主的阅读产品族群,一方面签约各出版社、出版公司、原创网站,整合各类别数字版权内容;另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流量渠道发展平台的阅读用户,通过用户在移动平台阅读、充值、付费活动,实现易阅文化主营产品收入。易阅文化筹建了“起创中文网”原创网站,自主签约原创网络文学作者,向行业上游纵向发展迈进,与多家阅读平台建立了合作。作品内容风格以女频小说为主,类别覆盖现代言情和古代言情。目前在行业内已经形成一定的品牌价值和口碑。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易阅文化拥有成熟的阅读App产品设计及开发、阅读平台运营、数据统计、后台管理的经验,可为阅读平台提供长期运营支撑。
易阅文化已经接入了多家阅读平台,可以协助平治信息将自有版权内容推向各主流阅读平台,平治信息也可授权易阅文化代运营部分内容。
17、湖南半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湖南半刻成立于2018年10月,湖南半刻主要通过半刻中文网提供原创小说阅读服务。半刻中文网是新兴的阅读与原创平台,倡导正版阅读和品质阅读,拥
有精品正版原创书库,涵盖浪漫言情、穿越幻想、现代都市、玄幻奇幻、古典武侠、奇异灵异小说等全品类作品,种类丰富。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湖南半刻拥有精品正版原创书库,涵盖都市异能、玄幻、悬疑灵异、浪漫言情等类别,覆盖男女频、长短篇。通过稳定合作的写手,能够持续产出优质原创小说,可以为公司的在线付费阅读业务提供小说来源。同时半刻中文网已积累较多爆款作品,并且接入了数家知名渠道,可以和公司在各个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18、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重庆晖速成立于2016年7月,重庆晖速以生产移动通信基站天线为主,同时研发和生产杆塔一体化、城市智慧路灯等系列产品。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兆能主要从事机顶盒、网关等通信硬件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此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涉及基站天线,重庆晖速具有多年从事通信设备研发、生产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可以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业务方面的战略合作。
19、北京日月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业务介绍
日月心动成立于2017年4月,主要从事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版权整合发行业务及网络文学签约原创业务。
(2)与平治信息战略协同性
日月心动与平治信息旗下新媒体流量平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日月心动拥有众多原创网络文学作品,可以优先将其自有优质版权授权给平治信息旗下的平台使用,为平治信息提供内容支持,实现新媒体阅读板块产业上下游的资
源互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发行人投资的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企业,是发行人的战略性投资,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20年3月23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存在借予他人款项150万元,该笔财务性投资占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0.17%,占发行人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6%,该笔借予他人款项金额较小、比例较低。除该笔借予他人款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财务性投资。因此,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4-3、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对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就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访谈了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
2、查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获取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表、对外借款合同、部分原始凭证,结合银行对账单,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新增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及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等情况;
3、查阅了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及董事会会议纪要等文件,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实施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及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等情况;
4、通过公开渠道对平治信息的投资情况进行了查询;
5、履行了其他必要的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认为: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无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问题五: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5,364万元、42,248万元、88,610万元、132,92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0%、33.2%、39.9%和53.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35.5%、51.6%和79.7%。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结合销售模式、信用及结算政策、主要客户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2)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核销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5-1、结合销售模式、信用及结算政策、主要客户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公司的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对部分运营商客户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但总体信用政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子公司深圳兆能新增了智慧家庭业务,期末应收账款的规模随着收入的增长而持续扩大。相较于移动阅读业务,智慧家庭业务的信用账期普遍较长,报告期内随着智慧家庭业务收入占比的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销售模式、信用及结算政策
1、移动阅读业务
公司移动阅读的主要产品为原创小说阅读业务、电信运营商基地产品包业务
和用户分流业务。
(1)原创小说阅读业务
原创小说阅读业务是指公司通过设立原创阅读站为客户提供各类小说阅读服务,并以阅读站的首页推荐、排行榜、积分奖励、互动体系、邮件提醒、短信提示、联盟推广等多种推广手段吸引阅读用户付费阅读。个人用户一般通过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时付费,第三方机构将扣除手续费后的交易款项划付至公司银行账户,结算周期较短。
(2)电信运营商基地产品包业务
电信运营商基地产品包业务是指公司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合作,向其提供数字版权内容形成适合在手机上阅读或使用的产品,公司与三大运营商通过推荐位、积分奖励、互动体系、打折促销、地方基础运营商推广、联盟推广等营销策划、渠道推广手段吸引用户订购,该业务主要通过单本/集/章点播和包月两种形式向用户收费。
由于电信运营商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与良好的信誉,公司一般遵循通信运营商既定的结算流程进行结算。当通信运营商集团内部的结算政策发生变更,则公司与运营商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结算流程也随之变化,报告期内对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部分运营商客户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
年度 | 信用政策 |
2019.09 至今 | T月的信息费结算收入,中国联通在T+3个月进行出账,联通在线根据实际结算进度向公司发布结算数据。T月产生的信息费,中国联通完成将结算金额拨付至联通在线账户,然后联通在线再将结算款拨付到公司账户,完成整个结算,结算周期按照中国联通向联通在线结算时间和联通在线向公司实际结算时间为准。 |
2017年 至2019.08 | 第1个月的业务收入费,在第2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按照应收数据扣除相应的坏账后,发布结算数据。在第3个月5日前进行对账核对,核对无误后,在第3个月10日前提供结算确认单及发票,在第3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相关的结算款项。若因运营商数据延迟发布,则实际结算时间顺延。 |
(3)用户分流业务
用户分流业务是指公司利用自身移动阅读平台、电信运营商基地平台等渠道帮助客户推广移动阅读、手机视频等产品,并根据推广的有效用户个数或者收入
的一定比例而取得的收入。用户分流业务的结算周期一部分取决于推广渠道,如果利用自身移动阅读平台推广则结算时间较短,信用期相对较短;如果利用通信运营商基地平台推广则结算存在延迟,信用期相对较长;公司一般会根据采购规模、信誉等多项因素给予客户不等的信用账期。
2、智慧家庭业务
智慧家庭业务是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新增的业务。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兆能开展智慧家庭业务,主要产品为机顶盒、网关及相关材料。公司获取客户和订单方式以招投标为主,主要包括参加国内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的招投标、其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就相关物资、工程项目组织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比选、公开询价等方式),投标入围取得供应商资格,并获取客户和订单。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国内通信运营商。运营商集团公司按期根据技术、价格、商务、服务等技术指标进行招标集采活动,对入围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质条件限制,完成招标并确定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产品的价格及金额(或份额)后,实际采购活动由通信运营商集团公司的下属各省市分公司执行,由各分公司以订单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具体采购需求,公司按订单需求组织生产,产品检验合格包装后送达交货地点。对于通信运营商客户,公司一般遵循其既定的结算流程进行结算。当通信运营商集团内部的结算政策发生变更,则公司与运营商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结算流程也随之变化,报告期内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具体如下:
年度 | 信用政策 |
2019年度至今 | 产品到货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该批订单发票后120个自然日内支付该笔订单的95%货款,满1年后未出现重大品质问题,30个自然日内支付剩余5%尾款。 |
2018年度 | 产品到货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该批订单发票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该笔订单的95%货款,满1年后未出现重大品质问题,30个自然日内支付剩余5%尾款。 |
对于其他客户,公司一般会在认真分析客户信用及支付能力后,审慎制定每一客户的信用政策。对于采购数量大、支付能力好的长期合作客户给予较长的信
用期,而对于合作时间较短或者信誉不明朗的客户给予较短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对部分运营商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对其他客户的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基本保持不变。
(二)主要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前五大客户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0年1-9月 |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6,190.41 | 27.68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21,907.82 | 13.13 |
3 | 深圳市世纪本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874.34 | 7.12 |
4 | 达闼机器人有限公司 | 10,585.87 | 6.34 |
5 | 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209.28 | 5.52 |
合计 | 99,767.72 | 59.79 | |
2019年度 |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74,211.64 | 43.21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16,616.15 | 9.67 |
3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16,020.06 | 9.33 |
4 | 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443.54 | 6.66 |
5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7,946.99 | 4.63 |
合计 | 126,238.38 | 73.50 | |
2018年度 |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32,728.33 | 27.49 |
2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26,506.13 | 22.27 |
3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15,192.44 | 12.76 |
4 | 北京互联易付科技有限公司 | 11,578.77 | 9.73 |
5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10,196.68 | 8.57 |
合计 | 96,202.36 | 80.82 | |
2017年度 | |||
1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39,197.21 | 42.22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10,374.93 | 11.17 |
3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10,718.02 | 11.54 |
4 | 现在(北京)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8,775.13 | 9.45 |
5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6,490.11 | 6.99 |
合计 | 75,555.40 | 81.37 |
注:“现在(北京)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互联易付科技有限公司”是与财付通类似的支付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的移动阅读收入占比下降,而智慧家庭业务收入占比大幅上升,智慧家庭业务的客户比重不断提升。一方面,智慧家庭业务与移动阅读业务存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同类运营商客户;另一方面,移动阅读业务存在部分以财付通等支付平台结算的个人客户,而智慧家庭业务则以从事通信网络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客户为主。报告期内,随着业务结构的变化,前五大客户中以财付通等在线支付渠道结算的个人客户收入占比从2017年度的51.67%持续下降至2019年度的9.33%,电信运营商客户收入占比从2017年度的29.70%持续提升至2019年度的57.51%;其他民营制造业客户从2017年度的零占比持续提升至2019年度的6.66%。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应收账款占比
(1)移动阅读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阅读业务相关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及总资产的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营业收入占比(%) | 总资产占比(%) | ||||||
2020年 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20年 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掌阅科技 | 19.89 | 15.06 | 11.72 | 9.51 | 14.02 | 14.83 | 14.02 | 11.73 |
中文在线 | 21.06 | 20.76 | 26.31 | 18.61 | 6.95 | 8.12 | 8.99 | 4.50 |
点众科技 | NA | 1.25 | 2.11 | 5.24 | NA | 2.17 | 3.34 | 7.82 |
阅文集团 | NA | 40.28 | 36.33 | 18.56 | NA | 12.82 | 6.58 | 5.02 |
平均值 | 20.47 | 19.34 | 19.12 | 12.98 | 10.48 | 9.49 | 8.23 | 7.27 |
平治信息 | 79.58 | 46.16 | 21.88 | 12.80 | 30.18 | 20.84 | 20.73 | 16.28 |
注:点众科技为创业板再审拟IPO企业,目前未公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阅文集团[0772.HK]系港股上市公司,无法获取该两家可比公司截至2020年9月的相关资料。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导致移动阅读业务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及总资产的比例逐年提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结构的变化。报告期内,回款速度较快的原创小说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而回款速度相对较慢的用户分流业务及电信运营商基地产品包业务整体收入占比则逐年上升,具体收入结构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原创小说阅读业务 | 16,805.54 | 27.37 | 28,612.07 | 40.81 | 41,340.96 | 48.63 | 52,700.89 | 57.98 |
用户分流业务 | 18,159.29 | 29.57 | 22,757.48 | 32.46 | 11,349.22 | 13.35 | 7,636.41 | 8.40 |
通信运营商基地产品包业务 | 14,990.08 | 24.41 | 14,617.03 | 20.85 | 23,100.80 | 27.17 | 20,996.91 | 23.10 |
其他业务 | 11,447.19 | 18.64 | 4,122.47 | 5.88 | 9,220.12 | 10.85 | 9,553.49 | 10.51 |
合计 | 61,402.10 | 100.00 | 70,109.05 | 100.00 | 85,011.10 | 100.00 | 90,887.70 | 100.00 |
(2)智慧家庭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兆能开展智慧家庭业务。公司智慧家庭业务相关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与总资产的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营业收入占比(%) | 总资产占比(%) |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
烽火通信 | 57.52 | 30.39 | 31.90 | 25.64 | 23.80 | 26.46 |
创维数字 | 61.89 | 51.65 | 53.53 | 38.42 | 43.59 | 49.77 |
四川九洲 | 70.33 | 73.28 | 73.14 | 38.50 | 40.08 | 51.29 |
天邑股份 | 41.59 | 22.39 | 24.29 | 24.63 | 19.09 | 22.85 |
平均值 | 57.83 | 44.43 | 45.72 | 31.80 | 31.64 | 37.59 |
深圳兆能 | 79.71 | 55.50 | 71.22 | 67.22 | 71.44 | 68.97 |
注:智慧家庭业务财务数据于2017年11月开始纳入平治信息的合并范围,因此公司对智慧家庭业务营运能力分析未采用2017年数据。
公司智慧家庭业务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可比公司四川九洲的水平相近,但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的智慧家庭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的智慧家庭业务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而可比公司的增速较缓,导致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高于可比公司。
公司智慧家庭业务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实际获取的订单量高于公司实际产量。深圳兆能智慧家庭业务主要采用代工采购的模式,深圳兆能主要从外部采购产品,装入深圳兆能研发的软件后直接向指定的客户发货,深圳兆能代工采购的模式致使深圳兆能生产线较少,此外深圳兆能的厂房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鉴于以上原因致使深圳兆能的总资产规模较小。可比公司以自产为主,代工采购占比较小,致使可比公司总资产规模相
对较高。因此,深圳兆能智慧家庭业务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应收账款周转率
(1)移动阅读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移动阅读业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证券简称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掌阅科技 | 5.15 | 7.43 | 9.97 | 11.73 |
中文在线 | 4.56 | 3.72 | 4.83 | 5.07 |
点众科技 | NA | 83.29 | 36.80 | 13.16 |
阅文集团 | NA | 3.21 | 3.89 | 6.25 |
算术平均值 | 4.86 | 24.41 | 13.87 | 9.05 |
平治信息 | 1.51 | 2.76 | 5.65 | 8.55 |
注:由于点众科技招股书的财务数据目前更新至2020年6月,阅文集团[0772.HK]系港股上市公司,无法获取该两家可比公司截至2020年9月的相关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移动阅读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中文在线、阅文集团无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移动阅读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点众科技的原因:点众科技数字阅读业务收入主要由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和咪咕书库阅读业务收入构成,其中结算周期较短、回款速度较快的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数字阅读收入的比例高达90%,而平治信息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回款快的原创小说阅读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以上原因导致平治信息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点众科技。
掌阅科技提供的主要服务为基于自有数字阅读平台“掌阅app”的数字阅读服务,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付费,回款速度快。平治信息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回款快的原创小说阅读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因此,平治信息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掌阅科技。
(2)智慧家庭业务
最近两年一期,智慧家庭业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证券简称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烽火通信 | 1.91 | 3.24 | 3.58 |
创维数字 | 1.44 | 2.03 | 1.38 |
四川九洲 | 1.25 | 1.20 | 1.51 |
天邑股份 | 2.65 | 3.71 | 5.15 |
算术平均值 | 1.81 | 2.55 | 2.91 |
深圳兆能 | 1.50 | 2.53 | 2.42 |
注:智慧家庭业务财务数据于2017年11月开始纳入平治信息的合并范围,因此公司对智慧家庭业务营运能力分析未采用2017年数据。子公司深圳兆能智慧家庭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无显著差异,符合行业特征。
3、信用政策
(1)移动阅读业务
公司 | 信用政策 |
掌阅科技 | 公司通过财付通、支付宝和手机厂商的支付渠道等代收渠道获取终端用户的充值金额。 |
中文在线 | 公司将客户分为四类,A类客户(3个月账期);B类客户(2个月账期);C类客户(1个月账期);D类客户(预付) |
点众科技 | 公司的咪咕书库数字阅读业务:咪咕数媒对公司的结算周期相对较长;而自有书库阅读业务因先由用户通过支付宝及财付通等充值渠道进行预充值,该类充值渠道回款周期较短。 |
阅文集团 | 本集团通常给予客户30至120天的信用期。 |
平治信息 | 1)原创小说阅读业务:通过财付通等代收渠道获取终端用户的充值金额; 2)通信运营商基地产品包业务:遵循通信运营商既定的信用政策,信用周期一般较长;3)用户分流业务:视推广渠道和客户规模及信誉的差异,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账期 |
(2)智慧家庭业务
公司 | 信用政策 |
烽火通信 | 对最终客户(含直接由烽火星空签订合同的客户及需由烽火通信、邮科院、烽火集成签订合同的客户)一般给予6个月的账期,对超过账期的客户由专人负责催收。 |
天邑股份 | 目前公司的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国内知名通信运营商,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公司采取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 |
公司 | 信用政策 |
创维数字 | 公司在认真分析客户信用及其支付能力后,审慎制定每一客户的信用政策,对于采购数量较大、支付能力较强的长期合作客户,给予合理的信用优惠。 |
四川九洲 | 未披露 |
平治信息 | 遵循通信运营商既定的信用政策,信用周期一般较长;对其他客户在认真分析其信用及支付能力后,审慎制定每一客户的信用政策。对于采购数量大、支付能力好的长期合作客户给予4-6个月的信用期,而对于合作时间较短或者信誉不明朗的客户给予较短的信用期。 |
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用政策,发行人移动阅读业务与智慧家庭业务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不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部分运营商客户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同时,报告期内新增的智慧家庭业务的信用期明显长于移动阅读业务的信用期,随着智慧家庭业务收入占比的提升,期末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具有合理性。
5-2、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核销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一)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1、应收账款账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128,662.29 | 92.10 | 86,501.18 | 92.50 | 41,602.69 | 94.33 | 14,545.75 | 89.89 |
1至2年 | 6,951.02 | 4.98 | 5,185.77 | 5.55 | 1,576.30 | 3.57 | 861.58 | 5.32 |
2至3年 | 3,642.00 | 2.61 | 1,307.18 | 1.40 | 476.57 | 1.08 | 399.13 | 2.47 |
3至4年 | 73.38 | 0.05 | 144.35 | 0.15 | 74.45 | 0.17 | 283.50 | 1.75 |
4至5年 | 14.9 | 0.01 | 18.34 | 0.02 | 283.50 | 0.64 | 91.22 | 0.56 |
5年以上 | 353.61 | 0.25 | 353.61 | 0.38 | 91.22 | 0.21 | - | - |
合计 | 139,697.20 | 100.00 | 93,510.43 | 100.00 | 44,104.74 | 100.00 | 16,181.1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9.89%、94.33%、92.50%和92.10%。发行人最近两年一期账龄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基本在90%以上,账龄结构良好;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对运营商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发行人坏账计提政策
①按照单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目 | 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
按照单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3.00% | 3.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0.9.30 | 2019.12.31 | ||||
金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金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97.27 | 0.93 | 1,297.27 | 1,297.27 | 1.39 | 1,297.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8,399.92 | 99.07 | 5,473.37 | 92,213.15 | 98.61 | 3,603.28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138,399.92 | 99.07 | 5,473.37 | 92,213.15 | 98.61 | 3,603.28 |
合 计 | 139,697.20 | 100.00 | 6,770.64 | 93,510.43 | 100.00 | 4,900.56 |
坏账计提比例 | 4.85% | 5.24% |
类别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金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104.74 | 100.00 | 1,856.28 | 16,181.19 | 100.00 | 817.08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44,104.74 | 100.00 | 1,856.28 | 16,181.19 | 100.00 | 817.08 |
合 计 | 44,104.74 | 100.00 | 1,856.28 | 16,181.19 | 100.00 | 817.08 |
坏账计提比例 | 4.21% | 5.05% |
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计提各期末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占比分别为5.05%、4.21%、5.24%和4.85%。
3、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
(1)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注) | 回款比例 |
2020-9-30 | 139,697.20 | 61,962.26 | 44.35% |
2019-12-31 | 93,510.43 | 77,708.03 | 83.10% |
2018-12-31 | 44,104.74 | 34,947.33 | 79.24% |
2017-12-31 | 16,181.19 | 13,196.36 | 81.55% |
注:2017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额统计至2018年底;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额统计至2019年底;2019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额统计至2020年底;2020年9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额统计至2020年底。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已根据其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但整体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较好。
(2)坏账核销情况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已发生减值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移动阅读业务
公司与移动阅读业务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的对比如下:
账龄 | 公司 | 掌阅科技 | 中文在线 | 点众科技 |
1年以内 | 3% | 2% | 2% | 5% |
1-2年 | 10% | 15% | 15% | 10% |
2-3年 | 20% | 50% | 50% | 50% |
3-4年 | 50% | 100% | 100% | 100% |
4-5年 | 80% | 100% | 100% | 10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阅文集团为港股上市公司,未披露具体的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移动阅读业务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掌阅科技、中文在线的计提比例。由于公司90%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相比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2)智慧家庭业务
公司与智慧家庭业务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的对比如下:
账龄 | 公司 | 烽火通信 | 四川九洲 | 天邑股份 |
1年以内 | 3% | 1% | 1.5% | 5% |
1-2年 | 10% | 3% | 5% | 20% |
2-3年 | 20% | 5%、50% | 15% | 50% |
3-4年 | 50% | 20%、100% | 50% | 100% |
4-5年 | 80% | 50%、100% | 50% | 10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50% | 100% |
注1:烽火通信对于2-5年的应收账款分国内客户与国外客户分别按不同的比例计提坏账。对于国内客户2-3年、2-4年、4-5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5%、20%和50%。注2:可比公司创维数字未按照账龄分析法对组合计提坏账,其中2019年度信用风险良好的企业坏账计提比例为2.56%。
公司智慧家庭业务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烽火通信、四川九洲更为谨慎,略低于可比公司天邑股份,总体较为谨慎。
综上,虽然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但是超过90%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相关风险的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中增加了“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也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364.11万元、42,248.47万元、88,609.87万元、132,926.56万元。2018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主要系子公司深圳兆能开展的智慧家庭业务快速发展所致。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7.43、4.13、2.63和1.5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一方面系公司对部分运营商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另一方面系公司收入结构的变化,信用期较长的智慧家庭业务收入占比持续上升,移动阅读业务占比逐年下降且移动阅读业务中信用期较长的电信运营商基地产品包业务及用户分流业务的整体占比持续上升而信用期较短、回款速度较快的原创小说业务占比逐年下降。
智慧家庭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知名通信运营商,且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比例较低,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部分客户经营不善,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降。
5-3、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重组事项与业务拓展情况,了解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的原因;
2、结合公司各项业务的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对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进行分析性复核,核查应收账款账龄与合同规定信用账期匹配情
况;
3、了解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原因,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对比,分析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合理性;
4、获取了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了解1年以上大额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获取公司报告期期后的明细账、银行流水与票据备查簿,了解期后回款情况;
5、了解了公司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其变化情况,评估合理性,将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的结算周期、信用政策与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但是对部分运营商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的原因是公司在2018年通过收购子公司深圳兆能新增了智慧家庭业务,且该项新增业务的发展较快。相较于公司原有的移动阅读业务,智慧家庭业务的信用政策较宽、结算周期较长,报告期内智慧家庭业务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移动阅读业务中信用周期较短、回款周期较快的原创小说阅读业务逐年下降。报告期内随着信用期较长的多项业务收入比例的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
(3)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期后回款良好,报告期内不存在坏账核销情况。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具有充分性和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周转率逐年下降的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不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通信运营商客户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同时,报告期内新增的智慧家庭业务的信用期明显长于移动阅读业务的信用期,随着智慧家庭业务收入占比的提升,期末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坏账准备计提符合公司自身模式和特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
5-4、补充披露情况
问题5-2要求补充披露的事项已经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中增加了“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问题六:
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相关资质,并已取得多项游戏软件著作权。子公司广州华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在网站中展示游戏业务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公司是否从事游戏业务,如是,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报告期内游戏业务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其占比;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游戏研发、运营和发行等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运行的各款游戏是否均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各款游戏的上线时间及完成审批或备案的时间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是否符合《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6-1、公司是否从事游戏业务,如是,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报告期内游戏业务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其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从事少量游戏相关业务的情形,但该业务并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移动阅读业务和智慧家庭业务。
(一)公司游戏相关业务的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游戏相关业务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业务推广和内容投放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类别 | 业务模式 |
业务推广模式 | 由公司及子公司的合作方提供游戏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身的推广渠道帮助合作方进行相关游戏产品的宣传推广。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及子公司仅负责游戏的宣传推广,相关游戏产品的开发设计、运营维护等工作均由合作方负责。 |
内容投放模 | 基地游戏: |
类别 | 业务模式 |
式 | 公司的子公司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相应游戏版权方的授权,在确认该等网络游戏已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备案程序后,再将该等网络游戏内容投放至移动游戏基地等平台。 在该种模式下,公司的子公司仅负责其投放网络游戏的客户服务;相关网络游戏的系统维护、版本升级等工作仍由游戏版权方负责。 |
IPTV大屏游戏: 圣万动漫(注)主要从事基于通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广电等)封闭网络运行的IPTV大屏游戏的开发。 在该种模式下,圣万动漫向IPTV增值业务平台方提供游戏版权资源,并负责游戏更新、运营维护、活动支撑等;IPTV增值业务平台方负责平台搭建、平台内容上传和发布、发展用户、进行宣传和推广等。 |
注:圣万动漫系公司于2019年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报告期内游戏相关业务的收入及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游戏相关业务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游戏相关业务收入(万元) | 85.85 | 1,043.00 | 3,511.83 | 2,364.67 |
公司当期移动阅读业务营业收入(万元) | 61,402.12 | 70,109.04 | 85,011.11 | 90,887.68 |
游戏相关业务收入占当期移动阅读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 | 0.14% | 1.49% | 4.13% | 2.60% |
游戏相关业务净利润(万元)(注) | 21.57 | 303.76 | 912.56 | 275.53 |
公司当期移动阅读业务净利润(万元) | 15,427.60 | 20,418.48 | 22,090.31 | 10,590.03 |
游戏相关业务净利润占当期移动阅读业务净利润的比例 | 0.14% | 1.49% | 4.13% | 2.60% |
注:由于公司未单独设置成本中心,无法对固定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等公共成本按照业务类别进行归集,因此无法准确计算出游戏相关业务的净利润,上述游戏相关业务的净利润系按照移动阅读业务的销售净利率测算。6-2、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游戏研发、运营和发行等情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智能安全云服务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游戏研发、运营和发行等情形。此外,
游戏相关业务并非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属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报告期内在游戏相关业务方面的投入较少。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且公司已出具相关承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游戏研发、运营和发行等情形,具体而言: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
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全面把控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用途,公司不存在加大游戏相关业务方面投入的规划,亦不会将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游戏研发、运营和发行等情形。”
6-3、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运行的各款游戏是否均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各款游戏的上线时间及完成审批或备案的时间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是否符合《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第二十七条 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第五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解读《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热点问题
记者:个人或者机构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是否需要获得许
可?相关负责人: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所谓“自媒体”的个人或者机构,按照现行标准,属于信息内容的创作者或生产者,而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即上述信息内容的提供者。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44号)》
本通知所称移动游戏,是指以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为运行载体,通过信息网络供公众下载或者在线交互使用的游戏作品。
本通知所称移动游戏出版服务,是指将移动游戏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下载或者在线交互使用等上网出版运营服务行为。
本通知所称游戏出版服务单位是指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具有游戏出版业务范围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第二款 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 国产网络游戏运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电子标签。
5、《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网络游戏运营是指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以开放网络游戏用户注册或者提供网络游戏下载等方式向公众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并通过向网络游戏用户
2019年7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8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决定废止《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的行为。
(二)网络游戏运营企业通过开放用户注册、开放网络游戏收费系统、提供可直接注册登陆服务器的客户端软件等方式开展的网络游戏技术测试,属于网络游戏运营。
(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为其他运营企业的网络游戏产品提供用户系统、收费系统、程序下载及宣传推广等服务,并参与网络游戏运营收益分成,属于联合运营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6、《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网络游戏市场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综执函〔2019〕99号)》
2019年12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发布《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网络游戏市场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综执函〔2019〕99号)》:“《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网络出版物包括游戏等原创数字化作品。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出版传播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等违法违规网络出版行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予以查处。”
综上所述,《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被相继废止,目前关于网络游戏市场的执法工作主要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予以查处。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相关网络游戏上线前应当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审批版号(以下简称“版号”)。
(二)审批备案情况
1、业务推广模式
根据前述法规内容即本回复报告之“问题六之6-3、(一)、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解读《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热点问题:……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所谓“自媒体”的个人或者机构,按照现行标准,属于信息内容的创作者或生
产者,而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即上述信息内容的提供者”,在业务推广模式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仅为合作方提供宣传推广服务,不属于网络平台服务单位,鉴于此,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履行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亦不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内容投放模式-基地游戏
公司的子公司已对其投放至游戏基地等平台的网络游戏审批备案情况予以事前审查,确认已履行了相关审批备案程序后再进行投放,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具体详见本回复报告之“附表三:公司的子公司投放至游戏基地平台的网络游戏审批备案情况”。
3、内容投放模式-IPTV大屏游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的规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加强和完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以及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的管理……IPTV全部内容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IPTV集成播控平台集成后,经一个接口统一提供给电信企业的IPTV传输系统。电信企业可提供节目和EPG条目,经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查后统一纳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源和EPG……广电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据此,IPTV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应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查后予以投放,审查监管投放内容的主管部门为广电行业主管部门。
圣万动漫目前开发的游戏均为基于IPTV牌照运营商封闭网络,通过机顶盒运行的IPTV大屏游戏,不属于以网页、电脑终端或手机等移动终端为载体的作品。圣万动漫未自营任何网络游戏网站或App等终端,仅将其自行开发的IPTV大屏游戏内容版权投放至IPTV平台。圣万动漫已按照IPTV平台的规定提供了
其所要求的游戏版权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IPTV平台对该等游戏内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进行上传和发布,鉴于此,圣万动漫不属于《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项下纳入许可管理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
6-4、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查阅并获取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查阅并获取了发行人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证书,查阅并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投放至游戏基地平台的游戏备案及审批文件,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文件,登录了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游戏相关业务的合规情况。
(二)核查意见
1、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存在从事少量游戏相关业务的情形,并已按照要求补充说明了报告期内游戏业务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其占比情况。
(2)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游戏研发、运营和发行等情形。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的游戏推广业务仅为合作方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网络出版服务,亦不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行人的子公司已对其投放至游戏基地等平台的游戏审批备案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圣万动漫不属于《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项下纳入许可管理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
(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主要其子公司不存在因从事游戏相关业务被处以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2、律师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的游戏推广业务仅为合作方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网络出版服务,亦不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2)发行人子公司已对其投放至游戏基地等平台的游戏审批备案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确认其已履行相关审批备案程序后再进行投放,发行人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发行人子公司圣万动漫目前开发的游戏均为基于IPTV牌照运营商封闭网络,通过机顶盒运行的IPTV大屏游戏,不属于以网页、电脑终端或手机等移动终端为载体的作品。圣万动漫未自营任何网络游戏网站或App等终端,仅将其自行开发的IPTV大屏游戏内容及版权投放至平台,并已按照平台的要求提供了其所要求的游戏版权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该等游戏内容经平台审核后由平台方决定是否进行上传和发布,圣万动漫不属于《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项下纳入许可管理规定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
经发行人律师访谈杭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总队工作人员,截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网络游戏版号的申请与审批目前仅适用于手机端、PC端游戏,尚未有适用于IPTV大屏游戏的申请通道。
(4)发行人报告期内游戏相关业务的收入及利润占比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并经律师登录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游戏相关业务不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回复: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袁鸿飞 | 郑东亮 |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
陈琨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经营范围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发行人 | —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出版;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光缆制造;光纤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光电子器件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线、电缆经营;光学仪器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 | 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网络传媒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通信产品、通信终端、广播电视设备、电子数码产品、光网络设备、滤波器、功率放大器、通信板卡、空气净化器、机顶盒、调制解调器、路由器、交换机、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智能电气设备、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电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视频监控设备、智能家居产品、安防设备、机器人、汽车电子、光模块、光器件、无线模块、安防监控设备、家用视听设备、智能家居产品、电工器材、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设备、执法记录仪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技术服务;网络通讯无线终端设备的开发应用;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备案后方可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网络设备、滤波器、功率放大器、通信板卡、空气净化器、机顶盒、调制解调器、路由器、交换机、电子数码产品、通信设备、通信产品、通信终端、光电产品、智能电气设备、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电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器人、汽车电子、光模块、光器件、无线模块、安防监控设备、家用视听设备、智能家居产品、电工器材、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设备、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备、智能家居产品、安防设备、智能家庭网关的研发、生产制造及维修。 |
3 | 杭州千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版权代理;音响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4 | 杭州启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光缆制造;光纤制造;通讯设备修理;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线、电缆经营;光学仪器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5 | 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光缆制造;光纤制造;通讯设备修理;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线、电缆经营;光学仪器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6 | 杭州千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7 | 杭州平治约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杭州去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文化创意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零售:电子出版物(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安徽书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及零售(含网络销售);利用互联网销售游戏产品、动(漫)画、其他文化产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济信息咨询;图文电脑设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网页设计制作、代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除专项许可);企业管理;教育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网站建设、制作、开发、推广,文学创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福州万象更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制作、发行电视节目;动漫设计与制作;版权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北京万鑫瑞和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97.00%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效期至二0二二年七月十九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生产通信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商标代理;版权代理;教育咨询;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音像制品制作;文艺表演;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2 | 上海图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90.00%,养老管家持股10.00% | 从事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电信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 | 杭州讯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87.00% | 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经营电信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4 | 杭州平治睿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80.00% | 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5 | 杭州阅澜三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80.00%,旖泽文化持股20.00% |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版权代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6 | 杭州平治云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5.00% |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7 | 广东平治晖速通信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2.00% | 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产销及相关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通信工程;通信基站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 | 杭州咖梦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国内贸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9 | 霍尔果斯平治影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1.00% | 影视策划;电影发行;电影摄制;租赁舞台灯光影响设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机数据中心除外);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 | 杭州圣万动漫设计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1.00% | 服务:动漫设计、婚庆礼仪、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游戏软件、通信软件 |
21 | 郑州麦睿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1.00% |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不含生产);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书稿版权代理;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化用品、计算机及配件。 |
22 | 杭州心扬泰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1.00% | 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管理;版权代理;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3 | 杭州悠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1.00% | 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版权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网上销售:图书(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4 | 深圳市创微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1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信电子产品、计算机、收音机、电视机的技术开发、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工程技术服务;网络传媒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通信产品原材料、电子产品原材料、通信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通信设备、收音机、电视机设备的销售;光模块、光器件、无线模块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网络设备、滤波器、功率放大器、通信板卡、空气净化器、机顶盒、调制解调器、路由器、交换机、电子产品、光电产品的生产制造。 |
25 | 德清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100% | 计算机及软件、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网络传媒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网络通讯无线终端设备的应用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光网络设备、滤波器、功率放大器、通信板卡、空气净化器、机顶盒、调制解调器、路由器、交换机、光电产品、智能电气设备、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电源的生产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视频监控设备、智能家居产品、安防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器人、汽车电子产品、光模块、光器件、无线模块、安防监控设备、家用视听设备、智能家居产品、电工器材、对讲机、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设备、执法记录仪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6 | 惠州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100% | 生产、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电子产品、电脑及周边产品、数码产品、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通迅设备、计算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网络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工程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7 | 成都良辰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100% | 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创作;摄影服务;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赛事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8 | 杭州任你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78.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9 | 深圳市兆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75.00%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网络传媒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通信产品、通信终端、广播电视设备、电子数码产品、光网络设备、滤波器、功率放大器、通信板卡、空气净化器、机顶盒、调制解调器、路由器、交换机、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智能电气设备、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电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视频监控设备、智能家居产品、安防设备、机器人、汽车电子、光模块、光器件、无线模块、安防监控设备、家用视听设备、智能家居产品、电工器材、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设备、执法记录仪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技术服务;网络通讯无线终端设备的开发应用;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备案后方可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网络设备、滤波器、功率放大器、通信板卡、空气净化器、机顶盒、调制解调器、路由器、交换机、电子数码产品、通信设备、通信产品、通信终端、光电产品、智能电气设备、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电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器人、汽车电子、光模块、光器件、无线模块、安防监控设备、家用视听设备、智能家居产品、电工器材、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设备、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备、智能家居产品、安防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及维修。 |
30 | 杭州奇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悠书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版权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31 | 杭州晚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悠书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版权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32 | 杭州乐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悠书持股100%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版权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3 | 杭州蓝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悠书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版权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34 | 杭州阅庭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悠书持股100%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版权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5 | 河南东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100% | 电子产品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通讯产品技术开发;网络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 |
36 | 广州韵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100% | 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数字动漫制作;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艺创作服务;艺(美)术创作服务;音像经纪代理服务;文学、艺(美)术经纪代理服务;影视经纪代理服务;动漫(动画)经纪代理服务 |
37 | 北京南颖北琪科技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90.00%,千越信息持股10.00% | 信息技术服务;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经营电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38 | 北京爱捷讯科技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90.00%,千越信息持股10.00% |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39 | 广州华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70.00%,千越信息持股30.00% | 广告业;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
40 | 宿迁光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70.00%,千越信息持股30.00%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1 | 宿迁启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70.00%,千越信息持股30.00%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2 | 广州市华一驰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游迅持股60.00%,千润信息持股40.00% |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广告业;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
43 | 杭州淘影科技有限公司 | 千韵信息持股60.00%,千润信息持股40.00% |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平面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的安装与维修(限现场),电子设备的上门安装;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除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4 | 徐州顺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30.00%,千越信息持股70.00%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计算机批发零售;游戏软件、游戏音响制品、游戏设备、游戏电子出版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5 | 徐州众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30.00%,千越信息持股70.00%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计算机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6 | 徐州煜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51%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批发零售;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7 | 徐州万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润信息持股30.00%,千越信息持股70.00%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计算机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8 | 杭州齐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启越信息持股100.00% |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9 | 宿迁华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汉贸易持股70.00%,光迅信息持股30.00% |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0 | 杭州千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华玛信息持股60.00%,顺奇信息持股40.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51 | 广州中汉贸易有限公司 | 华一驰纵持股100%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
52 | 嘉兴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千越信息持有99.995%财产份额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3 | 杭州亦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100% | 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礼仪庆典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会展服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摄影摄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电子产品(除专控),办公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美容美发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4 | 北京鼎跃科技有限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51.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电影摄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发行;电影放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55 | 杭州昇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搜阅信息持股60.00%,众越信息持股40.00%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56 | 广州星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酷客信息持股70.00%,万越信息持股30.00% | 软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广告业;软件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
57 | 南京西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千韵信息持股100% | 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施工;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销售;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8 | 杭州酷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千韵信息持股100% |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 |
59 | 平治智慧(河北雄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爱捷讯持股100%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智能安防服务。智能城市专业化设计服务。城市智能管理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0 | 淮安爱捷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爱捷讯持股100% | 计算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网络信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1 | 北京信朔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99.99% | 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图文设计;服装设计;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62 | 杭州蚁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99.96% | 服务: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游戏软件、数字传媒、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文化创意策划,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动漫设计,网页设计,影视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教育信息咨询(除出国留学中介),知识产权咨询,版权代理,商标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零售:图书,音像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3 | 杭州书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51.00% | 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版权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网上销售:图书(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4 | 洛阳万鑫瑞和科技有限公司 | 万鑫瑞和持股100% | 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及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及组织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子产品(包括京东E卡,电子卡券)、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65 | 杭州平治影视有限公司 | 平治影业持股100% | 服务: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影视策划,电影发行,舞台设备租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产品包装设计,动画设计,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6 | 杭州煜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40.00%,咖梦科技持股60.00% | 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7 | 上海言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煜文信息持股100% | 从事网络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信业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硬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动漫设计,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8 | 杭州微阅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麦睿登持股100% | 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不含生产),书稿版权代理,电信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计算机及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9 | 广州五八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昇越信息持股100% | 网络游戏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软件测试服务;棋牌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服务;游戏软件设计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批发 |
70 | 杭州搜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附表二:发行人参股企业经营范围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杭州众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1.00% | 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除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杭州何傲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30.00% | 服务: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文化创意策划,个人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礼仪庆典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服装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婚庆服务,翻译服务,承办会展,市场调查,舞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文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除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深圳市致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9.79%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器材、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务咨询、网络工程;从事广告业务;广播影视服务、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影视节目的策划制作。 |
4 | 北京立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0% | 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5 | 成都不只于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56% | 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日用品、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办公用品、纸制品、包装材料、工艺品、珠宝首饰、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管道零配件、轴承、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零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家具、婴儿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箱包;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页设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市场调研;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网上贸易代理;企业营销策划;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得在成都市三环路内设点经营,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危险废物)(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北京旖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00%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文艺创作;商标代理;版权贸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摄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7 | 杭州西风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5.00% | 服务:动漫设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4.85% | 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影摄制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9 | 厦门沃动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3.33% | 软件开发;动画、漫画设计、制作;专业化设计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知识产权服务(不含专利事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音像制品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图书批发;音像制品批发;电子出版物批发;服装零售;鞋帽零售;钟表、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弩);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服装批发;鞋帽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经营性演出(含文化表演团体);演出经纪业务。 |
10 | 北京虎鲸跳跃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3.22% | 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1 | 深圳市养老管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2.91% | 一般经营项目是:养生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办);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教育培训;从事广告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网上贸易、网上咨询、网上广告、全部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批发、零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流通。 |
12 | 成都易瞳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2.74%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3 | 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1.00% | 一般项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工程总承包;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工程承包;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的生产、销售及其相关技术开发、转让、租赁和服务;市政设施、综合通信系统及其他电子信息工程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4 | 合肥微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50.00% |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深圳市智路由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20.71%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网络通讯产品、无线网卡、路由器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网络通讯产品、无线网卡、路由器的生产 |
16 | 广州世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兆能持股5.00% | 软件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通信设备零售;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警用装备器材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通信基站设施租赁 |
17 | 湖南半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杭州悠书持股4.50% | 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版权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导向标识设计;导向标识制作;广告设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广告发布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计算机软件、文化用品销售;图文制作;互联网广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
18 | 杭州慧园科技有限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20.00%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9 | 包头市易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5.00%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网站建设);动漫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 |
20 | 内蒙古开卷有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5.00%,易阅文化持股5.00% | 计算机信息咨询及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动漫开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软件、互联网领域、系统集成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不含网站建设)。 |
21 | 北京日月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千越信息持股5.00%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仅限PUE值在 1.5以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著作权转让与代理服务;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2 | 爱阅读(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35.00% | 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版权贸易;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销售玩具;批发、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出版、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8月29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3 | 上海成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27.27% |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咨询,通讯器材、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4 | 杭州立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10.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版权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网络文化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5 | 杭州禅一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10.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服务:平面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互联网接入服务;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家庭用品、娱乐及体育设备、纺织品及原料、日用品、文化用品、玩具、纺织品、小饰品、小礼品;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6 | 杭州愚猫卡漫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5.00%,杭州立玩持股95.0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批发、零售:电子产品、文具、机械设备;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7 | 杭州范娱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1.90%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劵、期货);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8 | 帕科视讯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汇嘉持股2.50% | 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及其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硬件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9 | 法制视讯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爱捷讯持股49.00%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附表三:公司的子公司投放至游戏基地平台的网络游戏审批备案情况
序号 | 游戏名称 | 类型 | 出版单位 | 出版文号 | 出版物号 | 获批日期 | 备案运营单位 | 备案文号 | 被授权方 | 上线运营日期 |
1 | 砸到刺 | 手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2066号 | ISBN 978-7-7979-5566-9 | 2017.03.07 | 南京碧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SLG0160号 | 杭州千越 | 2018.09 |
2 | 金属七巧板 | 手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3897号 | ISBN 978-7-7979-7308-3 | 2017.05.05 | 南京碧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2974号 | 杭州千越 | 2018.09 |
3 | 点鸡看看 | 手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3481号 | ISBN 978-7-7979-6925-3 | 2017.04.19 | 南京碧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1944号 | 杭州千越 | 2018.10 |
4 | 召唤锤子 | 手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1334号 | ISBN 978-7-7979-4861-6 | 2017.02.08 | 南京碧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 1955 号 | 华一驰纵 | 2018.08 |
5 | 开心魔法消消乐 | 手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4316号 | ISBN 978-7-7979-7696-1 | 2017.05.24 | 南京碧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8)M-CSG0274号 | 华一驰纵 | 2018.09 |
6 | 宇宙起源 | 手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1337号 | ISBN 978-7-7979-4859-3 | 2017.02.08 | 南京碧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8)M-CSG0547号 | 华一驰纵 | 2018.06 |
序号 | 游戏名称 | 类型 | 出版单位 | 出版文号 | 出版物号 | 获批日期 | 备案运营单位 | 备案文号 | 被授权方 | 上线运营日期 |
7 | 粒子搜索 | 手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1335号 | ISBN 978-7-7979-4867-8 | 2017.02.08 | 南京碧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2049号 | 千润信息 | 2018.11 |
8 | 画地为圈 | 手游 | 北京中科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1524号 | ISBN 978-7-7979-5048-0 | 2017.02.15 | 石家庄优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 2051 号 | 杭州千越 | 未上线 |
9 | 跳跳皮皮龙 | 手游 | 北京中科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2089号 | ISBN 978-7-7979-5543-0 | 2017.03.07 | 石家庄优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8〕M-CSG 1047 号 | 杭州千越 | 未上线 |
10 | 对对球 | 手游 | 北京中科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2162号 | ISBN 978-7-7979-5475-4 | 2017.03.09 | 石家庄优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 0963 号 | 杭州千越 | 未上线 |
11 | 能量起源 | 手游 | 北京中科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1519号 | ISBN 978-7-7979-5043-5 | 2017.02.15 | 石家庄优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 1109 号 | 华一驰纵 | 未上线 |
12 | 空袭霸业 | 手游 | 北京中科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3010号 | ISBN 978-7-7979-6415-9 | 2017.04.06 | 石家庄优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8〕M-CSG 1050 号 | 华一驰纵 | 未上线 |
13 | 战机总动员 | 手游 | 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716号 | ISBN 978-7-7979-4297-3 | 2017.01.22 | 上海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RPG 1286 号 | 华一驰纵 | 未上线 |
序号 | 游戏名称 | 类型 | 出版单位 | 出版文号 | 出版物号 | 获批日期 | 备案运营单位 | 备案文号 | 被授权方 | 上线运营日期 |
14 | 极品疯狂赛车 | 手游 | 北京中科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广出审(2017)3308号 | ISBN 978-7-7979-6763-1 | 2017.04.19 | 石家庄优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文网游备字〔2017〕M-CSG 2840 号 | 中汉贸易 | 未上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