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高度重视,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