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天健华辰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天健华辰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中,联合创泰的股权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具
有公允性。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