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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3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6.357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887,858股,占公司总股本6.197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4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杰电气”)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40,000股,并于2020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3,34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340,000股增加至95,010,000股。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为7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30名,分别为游文彬、尹锋、谢红荣、肖林、伍超林、吴施鹰、谭兵、罗永全、梁兴莉、方勇、段均、邓长春、陈毅松、陈金杰、阳春亮、曹永安、康智斌、陈晓法、范正松、李辉、黄阳、邓永华、肖晓刚、刘少德、廖德亮、张冰艳、庞斌、张强、常法权、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谱润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英杰电气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所持英杰电气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以市价且不低于英杰电气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减持所持股票,减持的股份总数最高可达公司上市时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100%。

4、所持股份减持时须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且应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英杰电气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干扰。

5、股份减持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若英杰电气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股份数量将作

相应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二)公司自然人股东游文彬、尹锋、谢红荣、肖林、伍超林、吴施鹰、谭兵、罗永全、梁兴莉、方勇、段均、邓长春、陈毅松、陈金杰、阳春亮、曹永安、康智斌、陈晓法、范正松、李辉、黄阳、邓永华、肖晓刚、刘少德、廖德亮、张冰艳、庞斌、张强、常法权等29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少德、吴施鹰、李辉、陈金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英杰电气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将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英杰电气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3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6.357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887,858股,占公司总股本6.197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0名,其中自然人股东29名,非自然人股东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备注
1游文彬13,30013,30013,300
2尹锋167,504167,504167,504
3谢红荣24,93924,93924,939
4肖林83,12983,12983,129
5伍超林13,30113,30113,301
6吴施鹰19,95019,9504,987注1
7谭兵24,93924,93924,939
8罗永全8,3158,3158,315
9梁兴莉4,9884,9884,988
10方勇49,87749,87749,877
11段均13,30113,30113,301
12邓长春38,24038,24038,240
13陈毅松19,95019,95019,950
14陈金杰49,87749,87712,469注2
15阳春亮19,95019,95019,950
16曹永安13,30013,30013,300
17康智斌19,95019,95019,950
18陈晓法13,30013,30013,300
19范正松4,9874,9874,987
20李辉49,87649,87612,469注3
21黄阳16,62616,62616,626
22邓永华24,93924,93924,939
23肖晓刚24,93924,93924,939
24刘少德83,12883,12820,782注4
25廖德亮4,9874,9874,987
26张冰艳33,25033,25033,250
27庞斌24,93924,93924,939
28张强16,75016,75016,750
29常法权4,9874,9874,987
30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52,4645,152,4645,152,464
合计6,039,9826,039,9825,887,858

注1:股东吴施鹰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吴施鹰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19,950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987股。

注2:股东陈金杰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877股,占公司总股本0.05%,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陈金杰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49,877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469股。

注3:股东李辉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876股,占公司总股本0.05%,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李辉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49,876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469股。

注4:股东刘少德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3,128股,占公司总股本0.09%,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刘少德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83,128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0,782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1,250,00074.99-6,039,98265,210,01868.63
首发前限售股71,250,00074.99-6,039,98265,210,01868.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3,760,00025.01+6,039,98229,799,98231.37
三、总股本95,010,000100.00-95,010,000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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