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形成表决结果,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审查,认为该办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够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