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俞凌先生与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产业投资”)于2021年2月7日签订了《关于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保证协议》,为创益产业投资提供给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1亿元支持资金的偿还向创益产业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创益产业投资、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俞凌先生于2021年2月7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创益产业投资向上市公司额外再提供1亿元资金支持,用于乙方迁址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及生产经营,同时约定在上市公司办理完有效抵、质押及保证人担保手续完成后,创益产业投资于抵押、质押和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1亿元支持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为确保《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效履行,保证人俞凌先生与被保证人创益产业投资经平等协商,于2021年2月7日签订了《关于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保证协议》。
二、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1MA628QJY3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3号1幢8层
5、法定代表人:朱林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1日
8、营业期限:2019年10月31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建设、建筑、水、电、气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开发、投资;物业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油樟种植、油樟加工及研发、销售。
10、关联关系:创益产业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于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保证协议》的主要条款
保证人:俞凌
被保证人: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条 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
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基于1亿元支持资金所涉及的款项(或债务)归还及资金占用费支付义务及相应的责任,以及被保证人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二条 保证期限
保证期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基于1亿元支持资金所涉及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款项(或债务)归还及资金占用费支付义务完整履行之后三年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保证人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或称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被保证人有权同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保证人赔偿损失;
(3)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非因被保证人过错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保证人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被保证人全部损失。
其他: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2、本协议经保证人签字及被保证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保证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与创益产业投资签署之《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推进和落实,对解决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和推进公司顺利迁址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俞凌与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