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相关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