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姓名
姓名 | 唐联生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2014年12月-2019年10月,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长 2014年12月至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油气田技术服务,高端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智能撬装装置成套技术及工程总承包(EPC)。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288号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持有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733,957股,占比14.50%。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唐联生 | |
股份名称 | 瑞奇智造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减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1/2/5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58,361,723股,占比66.46% | 直接持股12,733,957股,占比14.5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45,627,766股,占比51.96%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57,302股,占比19.42%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304,421股,占比47.04%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38,862,334股,占比44.25% | 直接持股12,733,957股,占比14.5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6,128,377股,占比29.75%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88,799股,占比10.35%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773,535股,占比33.90% | ||
本次权益变动所 | 无 | 不适用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2021年2月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唐联生通过协议方式,使得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唐联生、陈立伟、吕凡祥、江伟、杨柱荣、万文华、刘素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吴继新、李艳、陈竞、邓勇、薛林泉、李朝霞、陈立霖、冯笃万、徐生强、张力、陈书、温声荣、李善富、陈晓琳变更为唐联生、陈立伟、江伟、刘素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陈竞、邓勇、张力、胡在洪、周海明。唐联生拥有权益比例由66.46%变更为44.25%。 |
(二)权益变动目的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现已退休且不在公司工作、不便于参与公司决策的一致行动人,自愿退出与实际控制人唐联生的一致行动关系;新的一致行动人均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更便于公司的决策效力。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唐联生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联生于2019年12月25日分别与股东陈立伟、吕凡祥、江伟、杨柱荣、万文华、刘素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吴继新、李艳、陈竞、邓勇、薛林泉、李朝霞、陈立霖、冯笃万、徐生强、张力、陈书、温声荣、李善富、陈晓琳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其中部分人员已退休且不在公司工作,不便于参与公司决策,自愿退出与唐联生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重新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变更后的一致行动人为:唐联生、陈立伟、江伟、刘素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陈竞、邓勇、张力、胡在洪、周海明,均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 唐联生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