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2021年2月5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意对公司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一、职能部门调整事项。为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行管理,提高生产组织效率,便于协同管理,公司将主要负责生产组织管理的生产部,与主要负责能源管理的设备动力部合并成立生产运行部,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组织和运行管理。
二、直属单位调整事项。为加强原燃料和生产物资的采购管理,强化采购统一管理,厘清各主体采购业务界面,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将负责原燃料采购的原料部和负责机器设备等物资采购的设备材料部合并成立采购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突出公司炼钢、炼铁工序特点,整合炼铁炼钢上下工序资源,减少管理界面,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公司将第一炼铁厂与第二炼铁厂合并成立炼铁厂;将第一炼钢厂和第二炼钢厂合并成立炼钢厂。(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9日
附件:新钢股份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