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