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将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3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前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如下:
2020年11月3日,公司将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2021年2月7日,公司将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的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0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