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
侧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7,782,9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7781 |
由公司董事长王壮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指南先生出席会议,其余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7,731,000 | 99.9332 | 51,900 | 0.0668 | 0 | 0.000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81,000 | 60.9480 | 51,900 | 39.052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狄柠、胡莹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