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1 -
董事会召开次数
董事会召开次数 | 6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2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6 | 0 | 0 | 0 |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制定经理层绩效考
核办法和奖励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2 -时间
时间 |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月2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6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独立意见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 ||
7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8月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因疫情原因,通过邮件、电话代替现场考察,与其它公
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charlesyjc@qq.com
独立董事:杨靖超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