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8号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等公告显示,你公司调减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5,125.68万元,调减2020年度1-9月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20,940.93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下列问题:
1. 根据公告,2019年7-12月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铜业”)审定净利润为-45,459.58万元,你公司调减2019年度投资收益13,496.46万元;2020年1-9月你公司调减投资收益12,680.00万元。其中,针对巨龙铜业对外担保事项,巨龙铜业以担保事项违约风险敞口全额计提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6,765.08万元,在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时已扣减了2020年6月至7月西藏紫金实业有限公司代你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导致的风险敞口变动。
请你公司说明巨龙铜业2019年7-12月及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来源,巨龙铜业主要亏损原因,巨龙铜业计提2019年信用损失时考虑2020年风险敞口变动的合理性,你公司进行上述投资收益调整的依据与合理性,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公告显示,你公司调减2020年1-9月营业收入4,777.97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进行上述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披露2020年业绩预告,请你公司结合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触及业绩预告的披露义务,如是,请你公司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