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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比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8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内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大会次数备注
矫庆泽66005
赵言顺66005
黄美娥66005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

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0年度任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2月1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通过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分析公司现金流量现状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有关的材料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点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

(2)公司对子(孙)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2020年6月2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于《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情况,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和条件,经验丰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我们同意《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对于《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个人简历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红艳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任何惩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同意并通过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议案。

(3)对于《关于增加2020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出发点在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0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11月10日是,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有关的材料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点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

(2)公司对子(孙)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

因此,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关于公司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3、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矫庆泽、黄美娥、赵言顺

2021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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