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1-01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工大高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1亿元,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30.38亿元。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事项进展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10月14日、2021年1月3日、2021年1月26日向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发函,要求其尽快偿还所占用资金。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于2020年6月、8月总计偿还公司资金占用本金金额为6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 | 报告期内发生的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的总金额 |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 ||||||
期初金额 | 报告 期内 | 期末余额 | 预计偿还 方式 | 报告期内清欠总额 | 清欠方式 | 清欠金额 | 清欠时间(月份) | |
77,797.40 | -675 | 77,122.40 | 其他方式 | - | 675 | 其它 | 675 |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 |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未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原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 |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 无 |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 无 |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原因 | 工大集团前期出具的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未能顺利实施。 |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 公司2020年度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10月14日向工大集团发函,要求其尽快偿还所占用资金。工大集团于2020年6月、8月总计偿还公司资金占用本金金额为675万元。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工大集团律师的《回复函》获悉其前期出具的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未能顺利实施,且后续不排除通过重整解决资金占用事项后,已于2021年1月26日再次向工大集团发函并与其沟通,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在依法合规的框架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时清偿和化解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合同约定结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高总 | 3,500.00 | 2017.5 | 2019.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3,500.00 | 否 | 是 | 控股股东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高总 | 10,000.00 | 2017.7 | 2020.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10,000.00 | 否 | 是 | 控股股东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高总 | 2,800.00 | 2017.3 | 2020.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2,800.00 | 否 | 是 | 控股股东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工大高总 | 10,000.00 | 2017.7 | 2019.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9,940.00 | 否 | 是 | 其他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工大高总 | 10,000.00 | 2017.5 | 2019.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8,017.82 | 否 | 是 | 其他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 | 35,744.00 | 2017.2 | 202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34,851.00 | 否 | 是 | 其他 关联人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 | 2,291.00 | 2017.3 | 202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2,291.00 | 否 | 是 | 其他 关联人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 | 22,167.45 | 2016.6 | 202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22,167.45 | 否 | 是 | 其他 关联人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 | 30,000.00 | 2017.9 | 202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30,000.00 | 否 | 是 | 其他 关联人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 | 40,000.00 | 2017.6 | 202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40,000.00 | 否 | 是 | 其他 关联人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 | 10,000.00 | 2017.6 | 2019.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10,000.00 | 否 | 是 | 其他 关联人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工大集团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 | 78,000.00 | 2017.8 | 20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78,000.00 | 否 | 是 | 其他 关联人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龙丹日高 | 2,222.00 | 2015.12 | 202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2,222.00 | 否 | 是 | 其他 |
工大高新 | 公司本部 | 哈南国际 | 50,000.00 | 2016.1 | 2020.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50,000.00 | 否 | 是 | 其他 |
合计 | 303,789.27 | |||||||||||
解除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及关联方工大集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30.38亿元。其中,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富时”)与工大集团合同纠纷案件已判决,依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公司对工大集团不能清偿判决所确定债务的部分,向新华富时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工大高新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工大集团追偿。违规担保额度较前期减少2.08亿元,系公司依据法院判定应由公司承担工大集团不能清偿判决所确定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而重新计算所致。 |
行业影响较大,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服务业也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另外,公司受债务逾期、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影响,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被冻结,公司资产及持有子公司股权和资产被查封、冻结,公司及子公司到期的银行借款等存在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风险,存在被强制执行风险;同时,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较多,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出现不利于公司的生效判决或公司资产被强制执行,有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大、流动性短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存在一定财务风险。
3、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不能全额清偿的风险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已存在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全部解决。目前工大集团债务较多,资产处于抵押、多轮查封状态。根据近日工大集团律师给出的研判意见,工大集团企业财务状况没有出现好转,后续不排除通过重整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后续能否全额清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于近日再次向工大集团发函并与其沟通,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在依法合规的框架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时清偿和化解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履行承诺,公司已于近期再次向工大高总发函要求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充分评估承诺履行的可行性,尽早明确投资者预期。目前,控股股东的履约方式、标的资产、资产价值尚未明确,履约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尚不确定。出于以上原因,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注入资产事项后续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注入承诺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