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9页
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51号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17-2019年度以及2020年1-9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星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星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星创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星创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星创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星创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安吉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志媛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编制单位: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723,735.50 | -501,393.24 | 33,611,503.57 | -400,389.3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6,908.06 | 7,587,235.43 | 6,255,818.70 | 5,281,172.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863,887.63 | 7,934,846.7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6,564.38 | 621,293.0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515,290.39 | -1,851,867.99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项 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2,705,5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816.75 | -1,028,923.63 | 4,872,105.79 | 957,883.5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8,902.42 | |||
小 计 | 13,033,907.25 | 13,991,765.26 | 44,935,992.44 | 117,313,591.50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 100,681.86 | 73,000.99 | 362,848.86 | 671,817.73 |
少数股东损益 | 119,992.98 | 65,974.14 | 1,571,653.62 | 854,285.1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2,813,232.41 | 13,852,790.13 | 43,001,489.96 | 115,787,488.67 |
法定代表人:朱东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振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项峰 |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 2020年1-9月7,723,735.50元
项 目 | 金 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2,721.0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222,617.50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501,603.09 |
合 计 | 7,723,735.50 |
2. 2018年度 33,611,503.57元
项 目 | 金 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2,883,439.8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16,926.6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559,505.67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8,485,484.73 |
合 计 | 33,611,503.57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 2020年1-9月2,006,908.06元
项 目 | 金 额 | 列报项目 | 说 明 |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40,000.00 | 其他收益 | 徐汇区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稳岗补贴 | 598,194.81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19〕19号文 |
研发专项补助 | 115,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杭科计〔2019〕155号文 |
2019年国高企重新认定补助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关于办理杭州高新区(滨江)2019年认定或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 |
人才激励 | 29,912.00 | 其他收益 |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财政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科技局区财〔2020〕39号文 |
残疾人超比例补贴 | 16,08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杭残联〔2018〕94号文 |
其他补助 | 107,721.25 | 其他收益 | |
小 计 | 2,006,908.06 |
2. 2019年7,587,235.43元
项 目 | 金 额 | 列报项目 | 说 明 |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资助 | 3,683,3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杭高新〔2017〕69号文 |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80,000.00 | 其他收益 | 徐汇区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瞪羚企业产业扶持资金 | 913,8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区经信〔2019〕40号文 |
贴息贴费专项资金 | 305,700.00 | 财务费用 | 徐汇区财政局徐财经〔2018〕1号文 |
稳岗补助 | 282,392.28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社发〔2018〕22号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9〕23号文 |
人才激励补贴 | 120,786.00 | 其他收益 |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财政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科技局区财〔2019〕75号文 |
研发费补助 | 115,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杭科计〔2019〕155号文 |
人才激励专项资金 | 19,253.00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杭高新〔2017〕72号文 |
用工补助款 | 12,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杭劳社就〔2019〕252号文 |
科技型中小企业区级奖励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区财〔2018〕135号文 |
鼓励创新创业奖励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工作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浦党〔2012〕46号文 |
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款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杭州市滨江区科学技术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区科技〔2019〕28号文 |
其他补助 | 25,004.15 | 其他收益 | |
小 计 | 7,587,235.43 |
3. 2018年6,255,818.70元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840,000.00 | 其他收益 | 徐汇区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瞪羚企业补助资金 | 1,527,8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发改委区发改〔2018〕126号文 |
中关村信促会补贴款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
房产税退税 | 431,821.15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杭地税〔2018〕1781号文 |
稳岗补贴 | 256,552.76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社〔2018〕22号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人社〔2017〕68号文 |
人才激励资金 | 124,198.00 | 其他收益 |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企〔2018〕104号文 |
浦沿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奖励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沿浦街道工作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沿浦街道办事处浦党〔2012〕46号文 |
企业实训补贴 | 55,438.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人社发〔2018〕163号文 |
其他补贴奖励 | 140,008.79 | 其他收益 | |
小 计 | 6,255,818.70 |
4. 2017年5,281,172.22元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 | 1,638,700.00 | 其他收益 |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技厅粤科公示〔2016〕18号文 |
瞪羚企业资助资金 | 910,1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发改委区发改〔2017〕61号文,杭州市财政局区财 〔2017〕58号文 |
2016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珠海市财政局《香洲区2017年度第一批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公示通告》 |
房产税退税 | 511,926.58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杭地税〔2017〕1666号文 |
创新基金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沪科〔2013〕25号文、沪科台〔2015〕8号文 |
水利建设基金减免退税 | 118,899.97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地税高新通〔2017〕53397号文 |
企业实训补贴 | 116,868.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人社发〔2016〕27号文 |
浦沿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奖励 | 1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沿浦街道工作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沿浦街道办事处浦党〔2012〕46号文 |
人才激励资金 | 104,988.00 | 其他收益 |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企〔2017〕112号文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杭州市滨江区科学技术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区科技〔2017〕22号文、区财〔2017〕89号文 |
科技创新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沪科〔2017〕277号文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珠海市财政局珠科工信〔2016〕878号文 |
稳岗补贴 | 78,651.35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社〔2017〕号文 |
2015年贴息 | 73,920.00 | 其他收益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5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贴息项目拨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
稳岗补贴 | 68,228.03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人社〔2015〕307号文 |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专项补助 | 51,2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科合〔2017〕193文、杭财教会〔2017〕71号文 |
小升规财政补贴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杭州市滨江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区发改〔2017〕98号文、区财﹝2017〕144号文 |
稳岗补贴 | 37,066.67 | 其他收益 | 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珠人社﹝2015﹞312号文 |
2016年度人才激励专项资金 | 10,445.00 | 其他收益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高新〔2014〕5号文 |
税费返还 | 74,163.62 | 其他收益 | 《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财政扶持协议》 |
用工补助款 | 9,600.00 | 其他收益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13〕8号文 |
其他补贴奖励 | 116,415.00 | 其他收益 | |
小 计 | 5,281,172.22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020年1-9月2,863,887.63元及2019年7,934,846.70元,均系公司对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拆借款确认的利息收入。
(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7年112,705,500.00元,系公司对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合并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8年4,872,105.79元,主要系违约金收入3,008,617.45元,无法支付的款项2,059,223.52元,以及其他零星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195,735.18元。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2020年1-9月58,902.42元,系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三、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说明
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