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龄较长、经多次追讨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上海复华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进行核销,该笔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核销资产的情况具体说明
拟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其他应收款—上海复华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共计4,008,887.23元进行核销,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 科目名称 | 金 额(元) |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656,326.79 |
上海克虏伯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52,560.44 |
合 计 | 4,008,887.23 |
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记至0元。
三、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全额的信用减值损失,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更能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