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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8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06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上午11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年2月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2.80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125,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125%;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2.8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82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

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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