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2月4日,公司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21年2月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刘原、葛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意公司向深圳市西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并质押公司名下相应商业承兑汇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保理业务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仓储(深圳)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由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小微”)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向中小微提供连带保证反担保及向中小微提供公司名下相应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事宜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福安仓储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要求,公司对2018年1月1日至报告提交日公司治理状况进行逐项自查并提出整改计划,编制《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报送深圳证监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