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认真核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发放2020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发放2020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高管年终绩效奖发放方案是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的,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关于发放2020年度公司高管年终绩效奖的相关决议。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小磊、仇夏萍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